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道德经七十章感悟心得体会

2022-08-30 来源:步旅网

  《老子》的中心,是阐述自然无为的哲学。在方面,《老子》主张“虚静无为”,即反对以人为的手段,包括种种文化礼仪来干涉社会生活,尊重生活的“自然”状态;关于人生态度,《老子》也主虚静、退让、柔弱,但这并不像后人所理解的那样消极,因为《老子》所推重的“阴柔”,实是一种长久之道和致胜之道。

  因为物极必反的规律,所以在社会制度上,如果太过于强调某一反面,会产生相反的效果。“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民多利器,国家滋昏。……法令滋彰,盗贼多有”。所以老子所主张的哲学和行事方式的核心是“无为”。即注重于取消一切导致混乱的源泉。以无为为之,以不治治之。“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

  在老子看来,“无为”是圣人“治天下”、“取天下”的基本原则。老子提倡“无为”,其形上依据是“道常无为而无不为”,其现实理由是“我无为而民自化”、“为无为,则无不治”。无为是针对有为而发的。老子认为,“民之难治,以其上之有为,是以难治。”“无为”也指感物而动,遇事而为,事先没有设想要做什么事。

  老子的“无为”,由于是针对“有为”而提出来的,所以容易被人理解成“无所作为”、“不为”,将无为视作上的无所作为、放任自流,这是从消极的方面去理解无为。“无为”,作为一种原则和行为方式,其基本特征就是“因其自然”。而“因其自然”,指的就是顺应事物的自然发展趋势而采取相应的措施。而自然就是事物不假外力而自我如此的状态。“因其自然”的“因”,是因循、沿袭的意思。因循的前提是要承认和肯定事物的自然发展趋势。“因其自然”思想也反映了古代农民的普遍愿望。在上,“因其自然”的主旨是期望帝王顺应民心、不要刚愎自用。“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是老子对于人与自然的关系的论述。当然“因其自然”的思想也有消极的一面,如果太过因顺自发的行为没有很好的规范管理,社会也会变得很混乱,缺乏秩序。

  老子是道家学派的创始人,他的思想对后世的影响很大。他对“道”的论述体现了朴素的辩证法。在为人处世方面,“不盈”、“不争”的思想,对激烈竞争的现代社会人们压力缓解有必须的作用。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