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严格消防监督管理,加强消防管理力度,积极落实消防岗位责任制,努力做到群防群治。保障(徽商城)的正常生活秩序及人身、财产的安全,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芜湖县地方消防安全法规的要求,特签订本消防安全协议书,具体约定如下:
一、根据“谁管理、谁负责”的消防责任界定原则,乙方所有或住居的本市场 区 栋 号,为乙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区,乙方须全面负责区内的消防安全事宜。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武汉市地方消防安全法规的要求,特签订本消防安全协议书,具体约定如下: 一、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责任界定原则,甲方
二、甲方责任义务:
1. 负责本社区公共消防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贯彻执行各项消防管理规定,认真落实安全管理措施。
2. 负责在本社区发生火警时及时组织扑救和协助政府消防部门进行消防灭火施救工作。
3. 甲方将不定期对入住市场的经营户(乙方)进行安全检查,并下发安全整改通知。乙方需无条件地在整改期内完成整改。
三、乙方责任义务:
1. 积极支持配合和参加甲方组织的消防安全防范活动,自觉培养消防意识宣传消防重要性。
2. 不在所属住宅房屋或车辆内贮藏保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3. 不违规使用电器、不超容量用电和不违规使用液化气等。
4.实行消防设施门前责任制,做好各自铺面周边公共消防设施的维护工作,不得擅自使用或挪用位置。
5.保障市场内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门畅通。堆放货物一律不得超线,压线,确保各通道畅通无阻。
6.杜绝在店使用一切明火和使用未经线路改造并通过消防验收合格的火功率用电设备。
7.禁止在各自经营范围内闸门上私自更换其他不符合规定的保险丝(铜丝、铁丝)来代替保险丝。
8.经营户用于维修车辆的各种油料应远离门面安全使用油漆须放在专用器具内,并加强保管。
9.各经营户法定代表人或主工负责人如果不切实履行各项防火责任,造成消防管理混乱,隐患久拖不改,养患成灾并由此给甲方带为损失的,视其情节轻重赔偿甲方一切损失,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10. 遵守装修工程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11. 在有火警紧急情况下能冷静准确向119报警并灭火、指引和协助他人逃生。
12. 其它作为本社区业主或住户所应承担的消防责任义务。
13.根据国家消防部门条例规定,商铺每25平方米需配置一只4公斤灭火器,如不按要求配置,造成一切后果自负。
四、甲乙双方对上述各项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义务应认真执行,若有违反,承担相关法律后果。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物业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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