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道路客运经营活动,维护道路客运市场秩序、保障道路客运安全,保护乘客的合法权益,作为公司的一名驾驶员本人向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慎重承诺:
一、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山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和《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保证车辆不超速、不超载、不夜间2—5时行驶,严格执行“三品”检查制度、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管理制度,驾驶员不疲劳驾驶、连续驾驶、酒后驾驶、违法行车。
三、保证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测和维护,保持车辆的安全技术性能状况良好,不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确保安全运输。
四、保证营运车辆各种牌、证齐全有效(与所驾车辆相适应的驾驶证、行车证、营运证等),并按公司规定足额参保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承运人责任险等险种。
五、如遇大雾、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车辆出行前,主动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行车安全。
六、熟悉并学习必要的安全救护知识,配备必要的`车载消防及急救器材。
七、严格执行公司各项管理规定,按时交纳各项管理费用。
八、发生突发性公共事件时,服从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统一调度、管理和指挥。
以上承诺条款,本人已认真仔细阅读,将自觉遵守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的规定,服从各级交通主管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相关单位的管理。如因违反上述承诺或未执行国家、省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管理规定,违法违规行车、驾驶,而导致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本人自愿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及相应的赔偿责任,自愿按规定接受管理部门处罚。
本人的驾驶证号,所经营的客运车辆(车牌号码)在此慎重承诺。
20xx年xx月xx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