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广大经营者:
文明诚信是人类社会千百年传承下来的道德传统,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之一。这不仅符合人民群众对于诚信和谐社会的渴望,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广大经营者作为汕头市的一员,应以实际行动营造文明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积极提升社会形象,努力创造和谐文明的经营氛围。在此,我们向全市经营者发出如下倡议:
一、文明经营。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提升文明素质,争创文明礼仪典范。倡导讲文明、讲道德、树新风,自觉遵守文明公约。在经营活动中做到语言文明,尊老爱幼,礼貌待客,为顾客提供最优质文明的服务。
二、诚信经营。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牢固树立诚信为本、诚信立身、诚信兴商的思想,坚守职业道德标准,诚实守信,以诚兴商。作为经营者,要以诚信为本,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以实际行动为市场营造良好的诚信氛围。
三、守法经营。依法经营,不违法乱纪;照章纳税,不隐瞒逃漏;明码标价,不哄抬物价;公平竞争,不欺行霸市;货真价实,不掺杂使假,自觉抵制各种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接受社会各界群众的监督,努力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汕头是我们共同的家园,百载商埠是我们共同的荣誉。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文明经商、诚信经营、优质服务,同心协力,用你我的热情和真诚,努力营造一流的消费服务环境,为汕头市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汕头市信用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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