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 ,因与 的 纠纷一案,授权下述人员为我方代表,行使以下第 项代表权限,参与本案相关的诉讼活动。授权代表在其权限内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我方均承认,由此在法律上产生的权利、义务均由我方享有或承担。
1、一般代表
2、全权代表权限:代为立案、提起诉讼,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参与审理,提起上诉,代收法律文书,代为进行调解、和解,代为提起反诉、上诉,代为委托律师等。
集体人员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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