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相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签定本合同并共同严格履行合同条款,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有关法规规定承担经济责任。
一、项目名称
门头广告牌及前台背景墙水晶字
二、项目内容
门头不锈钢发光字8个
门头安装不锈钢小字4个
背景墙8个小字250元
其他后期项目变动更:换字大小各2个
三、项目总金额
共计人民币(大写)陆仟元,(小写)6000元。
四、付款方式:
1、第一次付款:项目安装完毕,甲方付至合同总价的83.3%,即人民币¥ 5000元整(大写:伍仟元整),扣留合同总价的16.7%作为质保金。
2、第二次付款,待验收合格后六个月内,支付余款500元
3、第三次付款,待验收合格后二年,付清剩下的的质保金500元。
五、工程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天完成。
六、验收:在制作安装完成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个工作日内确认,如有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制作安装,直到甲方验收合格。
七、责任与义务:
1.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按质按量完成相关的`制作工作。
2、施工期间乙方工人要注意防火防盗和施工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履行合同中,如因甲方提供相关资料不及时、施工场地未协调相关部门以至延误工期,乙方不负责任,另产生的其他费用由甲方支付。
4、乙方在履行合同中,如遇天气等不可抗议因素或甲方方案变动时有延误工期,甲乙双方因协商解决。
5、如甲方另增加项目或项目方案变动,所产生的费用由甲、乙方协商另算。
八、质保期:门头和楼牌制作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内免费保修,保修期间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24小时内提供维修服务,因乙方维修服务不及时,
九给甲方造成的后果,甲方有权扣除质保金及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果则提请法律途径解决。
十二、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盖章合同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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