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合作协议由:项目出资人简称甲乙和丙方
甲方: 身份证: 住址:
乙方: 身份证: 住址:
丙方: 身份证: 住址:
三方拟共同投资经营的项目位于 并挂靠甲方的名义,提供相关手续及证件。
甲乙丙三方本着友好合作,相互支持,共谋发展的精神共同经营,三方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达成如下投资协议,此协议需三方共同遵守,需公平,公正,保护三方的合法权益。
一、甲乙丙三方以现金出资的方式投资分别投资,
1. 甲方出资为元整,占整体股份,2. 乙方出资额为 元整,占整体股份 %,3. 丙方出资额为 元整,占整体股份的%。主要经营建筑工程及周边。
二、甲乙丙三方在合作期间,需同习协力,风雨同舟,不谋私利,不偏私情,以快速发展,开拓市场为奋斗目标。
三、甲乙丙三方如果以营不善或其它原因造成损失或破产的,需共同承担全部责任,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逃避。
四、门店成立后,甲乙丙三方不得在没有得到另外两方同意后挪用资金或其它公共财务,在合作期间有任何问题,需三方共同协商解决,不得回避。
五、在合作期间,甲方管理和现金,乙丙方管理整体的运转。三方都有权参加整体经营管理和督导工作,有权知道所有的资金用处和门店运营情况。
六、整体开始运营后,甲方负责每月月底结算一次,除各项开支外,经营状况做到日清日结,盈利三方股份成 % %%,如果甲方不能按时结清,乙丙有权终止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
七、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即 年在合同有效期内不能以任何口撤资转让,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其它合伙人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十、争议处理
1. 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如果三方通过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法院起诉。
2.本协议到期后,三方均为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合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如果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三个月向另两方提交退出的书面文本,并将已方的有关本合同项目投资的资料及客户资源都应交给另两方。
十一、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令人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十二、协议解除:
1. 一方有违反本合同协议的,另两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 合作协议期满。
3. 三方同意终止协议的。
4. 任何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对门店有损害的,另两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合同签订地点: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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