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有关集装箱整箱货物运输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出运三天前以书面形式向乙方通报货物托运计划。即甲方应按乙方提供的《货物托运单》填妥内容,签名盖章后传真给乙方,并做好货物出运准备工作。
2.甲方发货人负责货物装箱、计数及施封,并如实填写《集装箱货物装箱单》,甲乙双方以铅封完好作为货方和承运方交接的唯一凭证.如铅封完好,箱内的货差和货种不符与乙方无关.
3.甲方进行集装箱装货时,不得夹运未经乙方确认许可的货物和危险品以及未经海关、铁路、交通部门许可的货物,否则一切由此而引发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4.货物到达目的港后,甲方如实填写客户签收单。5.因甲方或收货人原因造成收货或提货不及时而产生堆存费、滞箱费由甲方承担。
5.货物托运后,甲方需变更到货地点、收货人等事项的,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改,但必须是在货物运至目的地前1天书面通知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同时,须向乙方确认、支付相关的变更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收到甲方提送货资料传真后,应及时按船名航次进行确认,同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足够的车辆,并将货物安全、无损、准时到达提送货地址,如货物丢失、雨淋、污损、霉变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不允许与客户吵架,发车前主动与收.发货人电话联系,以确保运输任务顺利完成。乙方必须在货柜抵港可提柜之日起按照提货急缓顺序送货,如乙方原因没有按时送货,承担由此产生的滞箱费,码头超期费和堆存费及造成客户工程延误所带来的赔偿责任。
2、乙方在码头提箱时,如发现箱体变形,封条丢失等不良状况,应及时反馈给甲方,听从甲方的安排,如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将状况不良的货柜送出,所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在卸货过程中发现货损时,应最大限度地维护甲方的利益,协助客户做好拍照(箱体外表和受损货物的情况)工作,清点受损货量并做好记录,以便为日后解决纠纷提供依据。
3、乙方接受甲方代收运费委托,必须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保证运费安全回收,如等卸完货后货主才以无法查明货损原因少付或拒付运费的.乙方必须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否则乙方承担收全运费责任。送货完毕,甲方将视乙方已全额收回运费,并据此与乙方进行结算。
4、甲方要求的扣货必须严格执行,放货通知必须加盖甲方放货专用章才有效,因把关不严擅自放掉货物,乙方必须承担甲方因此造成无法回收货主运费的风险,货主拖欠甲方所有的运费都转移给乙方,由乙方负责追收,甲方据此与乙方进行结算。
5、乙方送货完毕后,必须得到收货人签名或盖章并带回后交甲方结算运费和存档同时及时向甲方发出送货完毕信息。
6、乙方必须做好甲方客户资料的保密工作,如泄露客户资料,一经发现,则终止双方合作。乙方必须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经济损失,并追究乙方违约的一切法律责任,
7、若货物出险,乙方应在第一时间通知甲方,保护现场,协作保险公司工作,及时提供必要的相关的手续给甲方。
三、费用结算:
1.乙方每月5日提供对账单。
2.费用总额以双方费用确认通知书为准。相关费用如有变动(提价或是降价)乙方应在甲方装货前通知甲方。
3.甲方逾期支付乙方上述费用的,应按费用总额每天千分之五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对于月结的客户,如该客户违反约定逾期付款的,乙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其月结的费用结算方式,并对其采取预付方式结算费用。
4.上述费用的支付时间,以到我司银行账号为准。
5.结算采取先收款后开发票的原则。
四、其它事宜: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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