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调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愿意将自己所坐落于土桥社区旁大约200平方米场地租赁给乙方作为商业经营所用,租金为每年 元,(大写 )。
二、场地出租期限为 年,若国家使用土地时,乙方自动测出,租金多退少补。
三、在租赁期间,场地使用过程中如有个人干涉有甲方负责协调解决,如不能协调解决好,造成乙方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政府和城管干涉由甲方负责解决,干涉期间,租金停算。
四、乙方有权将此场地转让,甲方不得干涉。
五、在租赁期间内,甲方不能随意给乙方上涨租金。
六、甲乙双方不得违约,如有违约,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七、租金须提前一个月付清,水电由甲方负责,费用有乙方负责(水电费)。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备注:场地所长生的税收与甲方无关。场地外,由电路所导致的事故及问题由甲方负责,场地内由乙方负责,通水管道由乙方负责。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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