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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的合同集锦

2022-03-12 来源:步旅网

  甲方:珠田、珠湾村委会(以下简称甲方)乙方:王盛红(以下简称乙方)甲方经研究决定将座落在青塘坞的青塘水库,发包给乙方承包

  一、乙方承包期为10年,20xx年元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

  二、承包租金每年人民币6000元,合计6万元,分两次付清(20xx年元月1日付4万元,20xx年10月1日付2万元)。

  三、乙方在殖期间以生态养殖为主,饲料养殖为辅。禁止人、畜、禽等动物粪便及相关生化重金属催熟助长剂投入,便于水质环保生态化,确保甲方村民的生活和农业灌溉用水质量达到国家标准,如乙方违反,甲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租金不予退回。

  四、乙方承包期内要确保甲方生产、生活用水为主,养殖为辅的原则。

  五、水库在干旱之年,保持原来8个塞子水位供应后坂田灌溉,南坂农田用电排泵水抗旱灌溉。

  六、水库洪汛期间,乙方要无条件确保无障碍物泄洪,无条件执行上级调洪命令,汛期要加强巡查,及时报告水库的'运行情况,确保水库安全渡汛。

  七、水库坝面和泄洪道清杂等障碍物清理,由乙方负责一切费用自理。

  八、水库如人为所致设施毁坏漏水,所造成法律和经济责任由乙方负责。

  九、水库坝灌溉出水涵管等一切设施如需要干库维修,乙方必须无条件放水干库,便于维修。

  十、乙方在承包期间(拾年)不能转让、出租等多种形式或转包给他人,否则甲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租金不予退回。

  十一、水库如政府需要人口饮水等民生工程建设和蓄水的需要,乙方必须无条件停止承包水产养殖期,终止合同,未承 十三、以上合同双方执行。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xx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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