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人:
协议人:
协议人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登记结婚,____年____月____日生育一子,取名____ 。现协议双方夫妻感情确已完全破裂,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离婚、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与自愿离婚。
二、儿子由抚养,由每月给付抚养费元,在每月号前付清;直至付到18周岁止,18周岁之后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
三、夫妻有座落在____路____号楼房一套,价值人民币____万元,现协商归____所有,由一次性给付现金____万元。房内家用电器及家具等等(见清单),双方同意作价____万元,归____所有,向毕某支付____万元。
四、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
五、可在____时间接儿子到其居住地,于____时间送回居住地;如临时探望,可提前____天与协商,达成一致后可按协商办法进行探望。
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协议人:
协议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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