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校领导:
你们好!
我是11秋财会班的,在本周二(20年3月6日),本人在食堂丢失了50元(3张10元一张20元)人民币,在我离开食堂后,发现自己口袋的现金不见了,最后回想,一定是丢在食堂了,我和几个同学找遍了食堂、操场等所有地方,最终还是以失望告终。
次日,听到不少同学说有同学拾到现金交到了学生处李教官处,原本不抱有希望的我听到这一消息又惊又喜,因为这年头还有捡到钱不要的人真是太少了,这位同学的举动真的是让人感动!
3月8日,我去学生处认领回了我丢失的钱,惊喜之余,我深深的被这种拾金不昧的高尚品质所感动,这位同学拾金不昧的行为充分体现了我校学生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精神面貌、高尚品质和良好社会公德,他的行为也是对我校精神文明建设成果的肯定!也请我校对这位同学的行为给予表扬和肯定!因为在提倡和谐社会的今天,这种行为更是值得大力提倡和鼓励的。
在此,我先感谢我校的各位领导对这位拾金不昧的同学的肯定!
最后,我真诚的向这位同学说一声:谢谢!
此致
敬礼
20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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