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即甲方):
承包方(即乙方):
鉴于甲方为修建 工程并接受了乙方对该工程的投标书,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如下: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第二条 承包方式
根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项目及乙方投标书的报价以单价的形式承包,工程量按实计算。此单价包含本项目的实施完成和缺陷的修复以及其相关的附属工程。单价一次性包死。本合同清单报价为人民币: ¥: 元 ,仅作为计算各类费用的依据,不作为结算的依据。
第三条 工期
本工程定于 年 月 日开工,定于 年 月 日交工。
第四条 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以上级质量鉴定为标准,必须达到合格或以上等级。如乙方质量达不到合格或以上等级,必须无条件进行返工或缺陷的修复,直到工程合格为止,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理,并承担给甲方造成一切损失。
第五条 工程款的支付
1、 开工预付款:乙方在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内,施工人员及设备到场,经监理人员现场核实确认符合投标书所承诺的要求后,出具支付开工预付款的证明,甲方应在三天内支付合同总价10%的开工预付款经乙方。
2、 竣工结算:乙方在完成本合同的全部工程并经质量鉴定为合格(或以上等级)后,甲方付清实际计算总工程款的95%给乙方,留下的5%作为保留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并完成缺陷修复时一次付清。同时,甲方应及时退还给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第六条 双方职责
1、 甲方职责:
(1) 在工程开工后,做好政策处理工程。为乙方按时进驻工地和顺利开工创造条件;
(2) 负责组织技术交底工作;
(3) 协助处理施工工程中周围建筑物、地下管理和土地租用等有关问题,并无偿提供乙方合理的施工用地;
(4) 在工程完工后,及时与上级有关部门联系,做好工程交验工作;
(5) 负责按双方商定的属甲方责任的其他事项。
2、 乙方职责:
(1) 负责本合同范围的所有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维护和缺陷修复;
(2) 在施工工程中,应做好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及文物保护工作,做好施工记录和质量保证资料工作;
(3) 应积极协助和配合甲方及监理工作,为他们提供便利,并无条件地接受上级质监部门监督;
(4) 在工程完成后,应及时、真实、完整地提供竣工资料一式三份给甲方;
(5) 负责按双方商定的属乙方责任和其他事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无正当理由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应支付乙方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补偿由此引起的乙方损失。
2、 乙方违约:除没收履约保证金外,乙方还要赔偿由此引起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甲方如发现乙方确实在工程进度、质量等到方面严重达不到合同规定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作乙方违约处理。
第八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除工程质量方面由上级质监部门仲裁外,其余的可自行选择调解、仲裁、起诉的方式解决。第九条 安全生产保障
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做好安全生产和人身保险工作,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甲方协助乙方做好安全生产和保障工作,正常性地到施工现场检查督促,发现隐患及时提出,要求乙方整改落实。
第十条 附则
1、 甲方的招标文件和乙方的投标文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体与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协议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2、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缺陷责任期满并双方结清一切款项后自行终止。
3、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发包单位(甲方)(盖章): 承包单位(乙方)(盖章):
法宝代表人(签字): 法宝代表人(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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