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____________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丙方
居间介绍,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之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出租房屋基本情况(下称“该房屋”,实际情况以权属证明或相关法律文书记载内容为准)
1.1 房屋坐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房屋用途:□居住 □办公 □生产 □仓储 □其他 ,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装修情况:□毛坯 □简装 □精装□豪装。家具家电: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具家电清单》。
二、租赁用途
甲方知晓并同意乙方的租赁用途,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于房地产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三、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应于 年 月 日之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交付时甲、乙双方在丙方见证下签订本合同之附件二《房屋交接书》。该房屋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四、租金、支付方式与支付日期
4.1 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月租金为(□人民币□美元□ )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该房屋租金 个月内不变。自第 个月起,以个月为周期,月租金递增 %。以上约定的租
金【□包含 □不包含】出租方(甲方)应出具的租赁发票等税费。
4.2 租金以【□三个月□六个月□ 个月】为一期支付。乙方每期租金提前 日直接或通过丙方向甲方支付(即先付后租)。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日租金的%支付逾期违约金。
4.3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现金支付; □银行转账:甲方收取租金的账户如下:
户名:开户行:账号:
五、租赁保证金(押金)和其他费用
5.1 甲乙双方约定,在【□交房 □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应直接或通过丙方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押金),租赁保证金(押金)数额为个月的租金,即(□人民币□美元□ )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元整)。甲方收取该租赁保证金(押金)后应向乙方出具收款凭证。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押金)除用于抵充本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返还乙方。
5.2 租赁期间内发生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通讯)费、电视收视费等房屋使用费用由乙方承担;物业管理费(若有)由【□甲方□乙方】承担,租赁备案费用由【□甲方 □乙方】承担;上述费用可自行支付或通过丙方代为转付/代缴上述款项。
六、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6.1 甲方保证有权出租该房屋,该出租行为已经得所有房屋权利人同意。
6.2 乙方入住前,甲方为乙方提供无偿的房屋定期清洁服务等附属服务(若需)。
6.3 甲方保证在租赁期内,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尽量减少对乙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
6.4 合同期内房屋或房屋内设施由于老化原因所发生的需维修事项,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自接到乙方通知后的个工作日内上门维修或提供相应替代物,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协商处理。甲方拒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直接从租金中扣除相关费用。
6.5 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如需出售该房屋,应提前60日通知乙方。
6.6 返还房屋后,乙方留置在房间内的物品,视为放弃,甲方有权处置。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七、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7.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保证租赁用途符合本合同约定,且乙方对该房屋的使用不违反法律及相应法规、规章的规定。如乙方违反上述保证,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收回房屋,租赁保证金(押金)不予返还,因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7.2 乙方遵守《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公共道德及社区公约;无权将该房屋转租,不得破坏原始户型,不得影响周围邻居的居住、休息。
7.3 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租金等应付的款项。乙方在签署本合同之时,已确认放弃优先购买权。
7.4在乙方承租期内,发生的水、电、煤/燃气费、卫生费、公摊费、有线电视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的情况,乙方应在期满(退租)时自行结清。乙方应保留承租期内的所有缴费单据,期满(退租)时提交给甲方进行核对。如乙方未及时结清的,甲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直接从押金中扣除相关费用。
7.5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的,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直接从押金中扣除相关费用。
7.6 乙方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报批的,则应由【□甲方□甲方委托乙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归属及其维修责任由甲方与乙方另行书面约定。
八、房屋返还与续租
第 1 页 共 2 页 乙方已查验了该房屋全部信息并已充分了解该房屋情况,并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 【□居住 □办公 □生产 □仓储 □其他
8.1 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赁期限届满之后的 日内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该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以日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期间的使用费。
8.2 乙方如果需要续租的,应在租赁期限届满两个月之前向甲方提出,甲方同意的,双方另行签订相关续租文书并完成租金支付。
8.3租赁期限届满,甲乙双方未续签租赁合同,乙方继续支付租金而甲方未表示拒绝的,则按法律相关规定,双方之间成立不定期租赁关系。在不定期租赁关系中,甲方有权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租赁关系终止。
8.4 乙方返还该房屋应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填写附件三《退租确认书》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九、违约责任
9.1 甲方的违约责任:
(1)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须向乙方支付日租金的 %作为逾期违约金。
(2) 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与养护义务,致使房屋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9.2 若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数额相当于 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1) 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或不符合6.1款的,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2) 甲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催告后 日仍未交付,或在合同期限届满前,甲方无正当免责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
9.3 乙方的违约责任:
(1) 如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的(非乙方因素除外),每逾期一天,须向甲方支付日租金的 %作为逾期违约金;乙方逾期返还该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以日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期间的使用费。
(2) 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房屋原状□赔偿损失】。租赁期间,若因乙方原因致房屋损坏,造成的人身或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9.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相当于个月的月租金,给对方造成损失,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抵付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1) 乙方在甲方按时交付该房屋的情形下,未能配合办理交房手续,经甲方催告后 日仍未配合办理交房手续的;
(2)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致使该房屋损坏;或因乙方原因造成该房屋主体结构损坏;或擅自转租该房屋或转让该房屋承租权的;或对该房屋的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
(3) 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 日的;
(4) 乙方在合同期限届满前,无正当免责理由提前解除合同;
9.5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该房地产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内;或毁损、灭失、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2) 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十、居间条款
三方一致确认,甲、乙双方在丙方的居间介绍之下达成本交易,甲、乙双方签署本合同即为丙方居间成功,应根据各自与丙方签署的佣金确认书等类似协议向丙方支付佣金;若无约定的,甲、乙双方愿意按照指导价格或行业惯例等向丙方支付佣金。
十一、定金条款
甲乙双方约定,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支付(□人民币□美元□ ) 元(大写 万 仟 佰拾元整)作为定金,由乙方直接或通过丙方支付给甲方,或者由丙方根据甲方的授权予以保管。若甲方未能在本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按时交房,且经乙方催告后日仍未交付的,甲方需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若到本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乙方未能配合交房的,经甲方催告后日仍未配合办理交房手续的,则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支付的定金;发生本条款所述情形时,守约方有权选择适用本条款或第9.2或9.4款的相关约定。若甲乙双方履行完毕交房手续,则该定金作为租金或者租赁保证金(押金)的一部分进行抵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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