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成品油供应事项,经协商一致牵动如下协议。
一、 供油方式:供方应保证对需方柴油的供应。
二、 质量:所供成品油符合国家标准。如质量问题供方承担维修责任,需方应在第一时间通知供方,待确定是否有质量问题造成损坏。
三、 价格:价格按南宁市中石化加油站挂牌价。如遇油品价格变动,供方及时通知需方。
四、 验收方式:根据供方油罐车计量表实测计算发油量数据为准。误差按国家损耗标准3%执行,如有疑议需方可随时抽查,也可参考需方本地地磅称重作为考量标准之一。发油物价政策需方48小时内需方未提出异议,视同无异议。
五、 供应方式:供方一次性运送20吨柴油到需方指定地点(合同履行期间供方提供加油设备给与需方使用《需方缴纳一定设备押金直至合同结束后需方应归还加油设备后退还押金》需方提供地点存放并爱护设备,如人为损坏需方自行维修更换,设备押金双方另行协商)需方应按照双方协商的方式以现金或者转账方式结清所有油款。如有违约供方将以千分之三收取利息。备注:(需方结账赊欠最大不超过40吨柴油)
六、 供方服务:自行安排跟车运输人员,建立供油台账,以及记录需方所加油的设备、车辆信息、批次(中途增加设备以及车辆应及时记录在案)。如果供方的油品造成需方机器损坏一切有供方负责提供维修。备注:(需方应第一时间通知供方确认是否油品质量造成的设备损坏)
七、 运输与风险:油品运输有三种方式由供方选择(请在方框内划勾,仅限选择一种方式,如期间更换方式需提前与供方协商,取得供方允许后方可更换运输)
Ο油品由需方自行运输,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均由需方承担。
Ο油品由供方代办运输,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均有需方承担。
Ο油品由供方代办运输,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均有供方承担。
八、 如遇不可抗力原因导致供方不能在合同气馁交货的,供方必须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十五日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需方。
九、 违约责任:协议签订后,双方必须全面履行,不得违约,如有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的全部损失。
十、 在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 本协议一式四份,供方两份,需方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二、 签订合同时需方提供相关证明及资质复印件一份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十三、 本合同履行期限: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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