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协议单位:
甲方(单位名称):
地址:
乙方(单位名称):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项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充分协商,就本路面工程的砼面刻纹项目的劳务承包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名称及范围
工程名称:
工程范围:
第二条:工程工期
第三条:工程劳务单价
工程量清单及单价表
合同段:货币单位:人民币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元/m2)
金额合计 (元)
第四条:工程质量
4.1严格按国家现行的公路施工规范和本工程的施工设计图及补充技术规范组织施工。
4.2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建设单位的有关规定,接受监理工程师的.监督指导,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第五条:工程验收及计量
5.1每月对工程量计量一次,在质量合格的前提下给予计量,工程数量以实地测量和驻地监理工程师签字及各级指挥部签字认可为准。
5.2不合格工程不予验收,亦不支付劳务费用。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进行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工程进度
6.1乙方必须按建设单位及甲方要求的时间,完成相应的工程量。
6.2因变更设计需延长工期或改变进度计划时,必须与甲方代表商定核准。
6.3因施工中其它原因无法按期完成工程量的,必须报请甲方代表批准延长工期。
第七条:工程材料
7.1工程所有机具、材料由乙方提供,但需经甲方及监理工程师检验,符合项目所需的要求。
第八条:价款支付
8.1乙方完成的工程量的工程款,由甲方按所做工程量的90支付给乙方;其余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待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一次性付清。
第九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1负责向建设单位、政府有关部门汇报有关工程建设事项,处理、协调工程施工中的各项事物,密切关注各施工单位施工进度,以便及时通知乙方进场。
1.2负责整个工程的技术管理及技术指导,编制施工组织计划,贯彻建设单位管理目标,上报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和工程变更资料,保管工程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等。
1.3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施工图纸资料及技术规范,并做好技术交底工作。
1.4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施工中各工序的验收。
1.5负责按月进行中间计价,上报计价单,单项工程完工后进行一次性计价,按双方约定支付乙方工程款。
2、乙方责任
2.1负责组织适应于本工程施工的设备及人员进场,施工机械进场、退场、转送费用自行负责。
2.2及时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办理各种手续,遵守劳动法及其它法律、法规,尊重民族风俗习惯,承担其聘用人员因过错给他人造成的民事责任。
2.3严格按甲方要求,精心组织施工,接受驻地监理工程师和甲方技术人员,现场管理人员的监督、指导和检查,负责自负的各种安全工作。
2.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确保各道工序的质量和连续性,在规定容许时间内完成各道工序的施工,否则按实际损失赔偿甲方。
2.5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分包或转让给第三方,因转包、分包或转让工程所产生的一切民事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2.6乙方保证特殊工种的操作人员具备相应的资格证或操作证。
第十条:约定事项
10.1工程承包方式采用“单价承包制”,单价内包含完成工程所需的一切工序及费用在内。
10.2乙方工程进度滞后影响甲方总体工期时,甲方有权对工程进行分割甚至终止合同,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争议、违约
11.1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经协商无法达成协议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1.2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工程款1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其它
12.1乙方应严格按国家规定的安全规范文明施工,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自身安全措施不利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12.2因不可抗力所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损失,由乙方承担。
12.3乙方必须办理自已在施工现场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如不按时办理,出现意外,责任事故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2.4乙方有义务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工程劳务价款。因泄露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损失。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甲方: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合同签订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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