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经甲乙双方商定,甲方将从化市灌村中学西教学楼重建工程的施工任务交给乙方承担。为了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工程的进度与质量要求,在公平、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双方协商议妥本协议以下各条款,共同监督,严格遵守。
第一条:承包方式:乙方包工不包料,乙方负责自带一切工程所需机械设备、架材、模板等。以规定的建筑投影面积计算规则计算投影面积,甲方按照每平方米完成工程量支付乙方单价¥350元/㎡人工机械架材费用。
第二条:承包范围:施工图纸文件中所注明的建筑主体土建部分的所有分部分项工程。
1、乙方负责施工中用的模板,支架,排山,铁钉,扎线和建筑中的人工,以及升降吊机等一切工程所需机械设备和工具。
2、乙方负责主体的装模,扎铁、倒水泥、砌体、批荡、贴瓷片、铺地砖、贴外墙铺水泥沙及一切的砖瓦工序和工地周边外围围闭。
3、乙方负责本工程图纸内的砖瓦工程,如有更改,增加项目,双方协商解决。
第三条: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第四条:开竣工日期:本工程定于 年 月 日开工,定 于 年 月 日竣工。日历工期 天。
第五条:人机费支付办法:按照形象进度拨付。乙方进场后,基础施工至正负零时,甲方预付人机费13万元(拾叁万元)给乙方;主体部分按210元/㎡,装修部分为140元/㎡的人机费计算标准,甲方按照完成每层楼工程量人机费的80%的进度款支付给乙方。工程完工并交工验收合格之日甲方按总人机费的95%结算给乙方,其余款项交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拨付至总人机费的100%。每次付款,一切税收与乙方无关,由乙方写出书面报告和支付收据,经甲方技术人员按照合同要求核对工程量及质量情况后签署意见,审批后拨付。
第六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按照资金拨付办法及时拨付人机费。
2、协调好开工前及施工中的水电供应,协调好施工道路 的畅通,达到三通一平,并承担水电及道路三通一平所需的费用。
3、保证施工中所需材料和构件的及时供应,做好材料的取样、送样、配合比单、原材料的出厂合格证等工作。
4、负责组织隐蔽工程、验槽、基础及主体工程的验收。
5、负责协调社会、主管部门及四邻关系。
二、乙方责任
1、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进行施工。
2、必须听从甲方和上级主管部门、监督、监理的指挥,配合检查,执行处理意见。
3、认真组织施工,编制施工进度计划,质量保证措施、施工安全措施、技术节约措施、主要技术要求的技术经济指标等,严格执行措施条款,确保工程质量。
4、提供材料使用计划,在各种材料使用前7天内向甲方提出书面材料用量计划。
5、编制现场文明施工措施,加强文明施工管理,保证道路畅通,并悬挂文明施工和安全施工图片。负责每天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材料、架材堆放整齐,现场无长流水、无长明灯,场地无积水和生活垃圾,达到文明施工的要求。
6、严格安全施工管理,明确事故责任,确保安全施工,杜绝事故的发生。如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7、提供所有所需的施工人员、机械架材及生产工具、支撑模板(包括支模用的铁钉、铁丝、穿线用的钢丝、钢筋绑扎用的扎丝等),脚手架杆、板、扣件等,测量设备及小型用具钢尺、线绳、线坠等,并承担其全部费用。
8、已竣工工程未交工前,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
9、乙方对分部、分项工程、隐蔽工程自检合格后,经甲方监理、质检站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10、如因乙方未按图纸施工或未按甲方要求施工造成施工不合格而返工等后果,乙方负责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11、人为造成材料半成品损坏的,按照实际价格从拨付人机费内扣除。
12、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如转包,甲方有权中止合同,下余人机费甲方拒付。
13、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严格执行三相五线制,临时用电所用的电料必须合格,接电后把闸刀盖盖好,确保用电安全。
第七条 工程变更
本项目承包范围内无任何计时工,停水、停电、图纸变更、机械故障等原因引起的停工,工人的生活费、人工费及机械架材的停滞费等,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如遇第三方要求或不可抗力造成停工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完成工程量的人机费结算,并在10天内一次性付清人机费给乙方。如需要工人在工地等待的按30元/天/人的补助计算标准支付给乙方。补助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天。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人机费拨付完毕之日失效。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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