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甲方):x
承租方(乙方):安徽商客企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赵心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和乙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自愿将合法拥有处分权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一、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出租房屋坐落于合肥市瑶海区x路x号,建筑面积平方米,现用途办公。
二、租赁期限
2- 1、租赁期限自20x年x月x日至 20x年x月x日止。
2-2、租期届满后,乙方要求续租的,应当于租期满前 5日通知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权优先承租。
三、租赁用途
3-1 、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作安徽商客企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办公用途使用。
3-2、乙方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由甲方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改变房屋用途的报批手续。乙方保证改变的用途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环保、卫生等规定。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4-1 、该房屋租金为每月人民币(大写)叁百元(小写)300元。
4-2、该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每半年一付!下半年到期前提前一周续费 。
五、其他费用
5-1 、租赁期间下列费用中的第 1 、2、3、5、6 项由甲方支付,第 4、7 项由乙方支付;
①房屋租赁税、费;②水费;③电费;④煤气费;⑤电话费;⑥有线电视费;⑦物业管理费。
5-2、甲方于签约时收取乙方人民币(大写) 000 元作为租货保证金,为房屋装潢、附属设施、家电及乙方应承担有关费用的担保。租赁期届满后,如乙方使用没有造成房屋或设施的损坏,且不欠有关费用,则甲方应全额退还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否则甲方有权扣除相应费用后将余额退还给乙方。
六、修缮责任
6-1 、甲方应保证房屋及其内部设施于出租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安全标准。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房屋内部的各项设施。
6-2、乙方在房屋使用中,房屋及附属设施出现或者发生妨碍安全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缮,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3日内进行维修,如乙方无法通知甲方或甲方拒不维修的,可由乙方自行修缮,修缮费用按下列约定处理:
乙方可用修缮费抵消租金。
6-3、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附属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由乙方负责维修或赔偿。
6-4、使用中乙方需要重新装修或变更原有设施的,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租赁期届满,乙方所增加的设施和装修的剩余价值按下列约定处理:
口乙方恢复房屋原状,并不得损坏房屋结构;口附属设施、装潢及设备的剩余价值归甲方所有,由甲方支付乙方1000元补偿金。
6-5、因不可抗力,导致房屋损坏或造成乙方损失约,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七、转租的约定
7-1 、乙方转租该房屋的,转租合同内容应经甲方书面认可,并由乙方会同转租的承租人到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7-2、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将此房屋所有权的部分或全部转让的,应提前 个月通知乙方,乙方的优先购买权按下列约定处理: 口保留优先购买权。口放弃优先购买权。
八、合同终止
8-1 、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终止:
( )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房屋无法使用的。
(2)征用出租房屋所在土地而需拆除出租房屋的。
8-2、一方因故要求提前终止合同的,需提前 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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