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们:
您们好
我们孩子今年8月份就满6周岁了,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父母必须送其入学,理解并完成义务教育。我多次来贵局基教科咨询,工作人员告诉我孩子就近入x学校的难度很大,故提出本申请。
一、基本情景
我们是本区(单位)的正式职工,住,与x小学小学的学区一墙之隔,学校离我们家属院也可是是两站之遥、离孩子爷爷奶奶居住地百米之远,但我们孩子不能就近上这所学校,而被告知要到,离家较远的学区小学东x小学。
为了验证孩子学区的远近,20xx年4月23日,我们专程骑自行车奔赴该所小学。沿着南二环》建工路》万寿南路》幸福南路》长鸣路等几条必经的大道,最终找到了这所学校,共历时42分钟。一路上,历经5个红绿灯、13个岔路口、30余处工厂企事业单位大门商住小区和地下停车场,学校周围没有一条可直达家、校的公交路线。孩子若在这所小学上学,家长必须一日8趟、少说也得化四个小时亲自接送,并且中午饭后就得启程。就我们自身条件而言,父母年事已高(户籍也在本区x派出所),承担不了长距离接送孩子的重任。我们俩一天到晚忙忙碌碌,工作压力十分之大,哪里有时间一天4个来回,往返8趟,花四五个钟头接送孩子?况且小学放学又不是很有规律,路上安全隐患又有这么多。
实事求是地讲,我们家属院孩子从来就没有一个在贵局指定学区东x小学上过学。
二、关于孩子的学区
经过调查走访,我们也了解到孩子学区之所以划归东x小学,主要是:一是学区跟户籍走。我们的户籍多年来一向由本单位管理,之后由于职能调整的需要,将户籍业务移交到x派出所。需要申明的是,当时单位与学校附近的道路尚未开通,一片荒芜,来往还很不方便;二是临近的沙xx小学充当了学区内小学的主角。20xx年。前进城务工人口较少,我市没有严禁跨区县、跨学区上学和班额限制,单位孩子可在沙xx小学就近上学;三是单位进人少,家长经过户口迁移回避学区问题。近十余年来,单位几乎没有新增人员,适龄儿童很少。家庭经济状况好的,子女直接择校上学,差一点的将孩子户口迁到直系亲属名下,回避了这一问题。因而学区问题长期无人提及。
三、孩子学区问题我们无法回避
20xx年5月,市教育局《关于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问题的通知》(市教基发20xx22号)下发后,明确规定,学校不得跨区县、跨学区招生。沙xx小学虽然较近,但显属碑林区教育局且系拆迁对象。况且我们亲属户籍均在x派出所,孩子户口又无处可迁,学区成为我们实实在在真真切切的第一大难题。
四、学区也应与时俱进
早在20xx年,原国家教委就在《关于制定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标准、义务教育实施步骤和规划统计指标问题的几点意见》中规定,学生居住地与学校距离应在3公里以内。此刻我们身处大城市,城镇化进程推进20余年了,学区半径内学校不少。而给我们孩子指定的学区小学仍然不至2—3个3公里,跑那么远的路才能享受这个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义务教育法》第2条),是不是有损孩子的合法权益?
儿童是祖国的花朵和未来。孩子是我们的,更是国家和社会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5条规定: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职责。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也明确规定:国家和政府保障适龄儿童理解义务教育的权利,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为适龄儿童理解义务教育创造良好的环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为此,我们恳请赵局长及基教科同志,体恤孩子的实际情景,依据法律政策,给孩子理解义务教育供给一个便利条件。
安排孩子到就近的x小学上学。这样利于工作,方便生活,让家长省心,孩子安心。
特提出本申请,望批准为盼
附:学校方位图
此致
敬礼
孩子家长(监护人):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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