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利川市团堡镇人民政府
乙方:恩施自治州合力交通设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技术服务中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友好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全镇20xx年通畅公路工程资料(包括设计资料、中间计量资料、决算资料、竣工资料。注:此内容不包括实验检测资料)承包给乙方负责整理。协议如下:
一、相关事项
1、承包方式:全承包
2、期限:自各施工单位合同期满后一个月。
3、单价:按每公里3500元计算。建设里程:泗水池村:6.5公里,大洞村6.1公里,朝南村:10.6公里,烽火村:8.5公里。共:31.7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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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
甲方为乙方创造必要条件,包括:提供施工单位合同及乙方资料整理过程中所必需的相关文件如:工程承包人相关资料、会议记录、检查记录等。
(二)、乙方
按时完务类资料编制,及相关原始施工记录,保证服务质量。
三、款项支付
第一次:乙方提供设计图纸时付总价款的30%;第二次:所有资料竣工资料编制合格后付清佘款。
对双方认可的变更增减项目,按本合同单价增减结算。乙方不承担按照国家规定应缴纳的各项税费。
四、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五、合同生效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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