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征文比赛由初评、复评两个阶段组成,5月20日至6月20日为初评,由学校、中心校组织初评,6月20日至6月30日为复评,由区关工委组织复评。
二、征文的内容必须与“光辉的旗帜”读本内容有联系,中学生征文一般为600至800字,小学生征文字数一般为400至600字。各单位在6月20日以前把初评选出的征文交区教文体局关工委,每个单位限交10篇,凡推荐参加区评的征文一律用A4规格纸打印好,署上作者姓名、学校、年级、并附指导教师的简要点评。参评的征文交一式三份,并发电子文件原稿到区教文体打印室备存,(邮箱号:__)以便编印成集出版。
三、本次征文比赛设区特等奖5名、一等奖15名、二等奖30名、三等奖50名。从区二等奖以上的作品中选出推荐参加市以上评比的作品。所有获奖征文的作者均可获得由区关工委牵头颁发的奖品或奖状,以及征文集一本。
四、征文集暂定选文80篇,入选征文集的作品严格按文章质量取舍,但考虑本次活动的广泛性和对青少年的激励作用,保证各参赛学校至少有1篇文章收入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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