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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的佛教观和佛教的马克思主义观(二)

2020-11-17 来源:步旅网
马克思主义的佛教观和佛教的马克思主义观(二)

在20世纪中国佛学史上,有一批非常活跃的居士。居士们既是佛教的信仰者,又处身时代思潮的急流中,因缘聚会,多关注于时代思潮与佛教思想的比较融通。马克思主义作为20世纪中国的主要思想形态,不能影响到居士们的生活和信仰。尤其是上世纪三、四十年代以后,随着中国革命的进展,马克思主义的影响也日益扩大至一批佛教居士,调和马克思主义和佛教信仰的关系就成了居士们的当务之急。以王小徐、尤智表、温光熹、苏渊雷、陈铭枢等为代表的一批居士们对马克思主义的总的倾向是认为佛法和马克思主义没有根本的矛盾,是可以相通的甚至统一起来的。在佛法思想与马克思主义的关系上,居士们大致表现出三种不同的认识:第一,认为马克思主义的思想不及佛法,王小徐、汤瑛等持有这种观点;第二,对马克思主义与佛学等量齐观,尤智表、苏渊雷等持有这种观点;第三,融合马克思主义与佛教思想,创立新的佛学理论体系,以温光熹、陈铭枢等为代表;第四,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对佛学进行批判的继承和发展。以下分别予以叙述。

首先,科学融通佛法的著名居士王小徐,非常关心科学的进展,同时也非常关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传播。一方面,王小徐认为,佛教的基本问题即是当时社会科学界最有影响的科学方法——辩证法。佛教的世界观可以“诸行无常,是生灭法”半偈总结,这和黑格尔、马克思的辩证法及普烈汉诺夫所说“辩证法是在发生、发展、消灭上观察现象的方法”相符。另方面,黑格尔和马克思虽然是辩证法的祖宗,但他们的辩证法仍不彻底,反之,三千年前的佛教却是彻底的辩证法。黑格尔的辩证法不但着眼于知识对象的变迁,而且着眼于知识本身的变迁。马克思把黑格尔的唯心辩证法改造成唯物的,应用来研究社会科学上的人,揭示了一切从前的社会科学认为不变的政治原理、经济原理、法理等也是随着人类的生活条件而变化的。但马克思的辩证法是不彻底的,因为马克思不能把他的原则贯彻到底。马克思主张的辩证法是“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之中,包含着它的必然没落的理解”,这“对于资产阶级及他们的空论的代言人”是“一种苦恼、一种恐怖”。马克思

不能把这一原则应用于无产阶级和他的理想社会——共产主义社会。而且他还不惜以全世界的长期战祸为代价,来博取他的理想的辩证法的唯一例外——共产主义。

在王小徐看来,只有佛教才是彻底的辩证法。依据辩证法没有抽象的真理。然而,所有的哲学家和科学家都企图从研究对象中求出种种定律,这些定律都是抽象的,不能不违反辩证法。不但一般的哲学、科学如此,辩证法本身也不能不和它自己矛盾。这就是包括马克思在内的哲学家、科学家不能避免其辩证法不彻底的缘故。彻底的辩证法决不能用语言文字描述,决不能用意识思维,这就是佛教的“无分别智”。无分别智虽不能用语言文字描写,不能用意识思维,却决不是一个空名,是可以通过无数法门的实践而获得的。只有无分别智才能把握具体的实相。

汤瑛《与某居士论其所撰六祖唯物辩证法》中说:“佛法赅世出世间法,唯物辩证法亦世间善法之一,其法有助于‘现象论’之思维,却未能尽‘本体论’之极致,不然八地以上境界,试辨取看?五取蕴空,既无能证之心,亦无所证之法,与么时,且道矛盾统一定律,量质转变定律,否定之否定定律,正反合等,向甚处安排?”

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说:“辩证法是自然、人类社会及思维的一般法则,或发展法则的科学,……辩证法的思维,乃在运动之流上——发生、存在、发展、消灭,——去把握事物,而非事物之静止状态中;乃在一切存在物,错综广泛的连系中观察现象,而非把现象作各各孤立的,彼此不相干的,固定的去观察。”汤瑛对此说:“观这一段,则恩氏对事物之见地,与佛氏生住异灭的见地并无不同。发生不是‘生’么?存在不是‘住’么?发展不是‘异’么?消灭不是‘灭’么?恩氏所谓‘从连系中观察现象’,‘非把现象当作各各孤立的’,‘非彼此不相关的’,‘非固定的’,与佛氏‘诸法因缘生’‘法不孤起’‘诸法相即’‘诸行无常’的见地,亦无不同。”“所异者,恩氏只盘旋于见分相分之间‘去把握事物’,佛氏则更否定见相二分,去进求自证分,证自证分,直契本体,然后由体起用,

立德立言,广度群有,或乘愿再来,现哲学家身,现科学家身,显共产党身而为说法,佛氏以本分潜德济人,功成固不必显我也。然则佛氏恩氏,由于造诣有别,其成就自有本末、大小、隐显、真幻之殊,昭然若揭日月而行。”

第二,尤智表、苏渊雷等人以唯物辩证法和佛教辩证法互相发明。尤智表在《佛法中之辩证法》中说,哲学家中只懂得玄学和机械唯物论,而不懂得辩证法唯物史观的,便不能了解佛法。惟有懂得相对论和辩证法的才能真正了解佛法的。因为佛法中的般若,相当于科学中的相对论和哲学中的辩证法,乃是解释宇宙人生活泼泼的动态的最好方法。懂得辩证法,才懂得一切主义学说,都不过是某一时代在某种环境中反映出来的意识形态,并不是定法。尤智表说:“依照现代科学中的相对论,物质并没有绝对的真常不变的实体。再依照现代哲学中最进步的辩证唯物史观来说,一切思想学说,都不过某一时代经济环境中反映出来的一种意识形态,那里有固定不变的学说?所以我说佛的教理并不和现代进步的科学哲学冲突。现代进步的科学和哲学正在替佛法做透彻的注解。真能懂得相对论和辩证法的,读起《金刚经》来,一定能深切的体味这无上甚深微妙法。”所以新民主主义,社会主义,和国家工具,都是佛法中所谓对治悉檀,并不是脱离了现实的对象而订立的玄学理论。

苏渊雷在《大乘佛法与新唯物论》一文中,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和佛学做了系统的比较。他认为,佛以一大事因缘而出世;马恩哲学是历史发展的产物。在救世度人的弘愿,观变历物的方法,牺牲奋斗的精神上,二者可说有最大的一致。平等、自由、解放、幸福,一切都以大众利益为归趋,而以自我批评为手段,法法相望,事理无碍,所以二者相助相成,相容相摄,都是时代所必需的。他从世界观、社会观、人生观三方法,说明佛法与马恩哲学的相通性与一致点:

就世界观而言,马恩哲学的世界观,有根本二义:一是辩证法,一是唯物论,合成辩

证的唯物论。在方法论上,马恩哲学采取了黑格尔的辩证法而去除了其神秘的外衣,对于世界本质的理解,则采取费尔巴哈的唯物论而更尽一层。概言之,辩证法是在事物的“关联”、“过程”、“变化”及“矛盾发展”中发现其规律,所以能破除“孤立”、“片段”、“固定”及“单调循环”的弊病。这与佛法所阐明的“依他”、“缘起”、“四相”、“八不”旨义并无区别。事不孤立,法无单起,无明之与矛盾,生灭之与变化,无尽缘起之与矛盾发展,也是同样的意思。唯物论主张“客观世界可认识”,“主观反映有抉择”,“见之实践为真理”,这些与大乘佛法的不否认客观存在,而仅以主观执着为虚妄的见解,可谓是殊途同归。苏渊雷说

观念为物质的反映而非其根源,思想是物质运动之最高的形态,故龟毛兔角,初非实有,镜花水月,终成虚幻。佛法主张一切法因缘生,唯识所现,故转依发展,非主客一致、能所相应不为功。俗有非有,真空不空,此正与现象与本质、感觉与理性辨证的发展,马恩哲学所谓从现象中求本质,由相对真理到绝对真理,与佛法所标从有为法到无为法,从如幻证真相,深为契合。

就社会观而言,马克思主义以打破阶级,消灭人剥削人制度为职志,所以主张“服务大众”、“劳动创造”,实现“各尽所能各取所需”的共产主义社会。这与佛的“阶级平等观”,“众生一子想”,以及“一日不劳作,一日不得食”的严格的僧伽制度,在精神上没有不同。世俗之人每每非难佛家不事生产,这其实不过是末流之弊,真正的佛法,并不妨碍生产活动。如百丈禅师的不劳不食,慧能六祖的舂米,黄打铁的过炉边生活,均不妨碍其为第一流的思想家。苏渊雷提出,如何使僧徒参加生产,建立清规,不致贻人口实,实在是当务之急。

就人生观而言,马克思主义重视理论建设,以获取精神批判的武器,所谓“无革命的理论,即无革命的行动”;又主张从工作中检讨,向大众学习,严守纪律,服从组织,牺

牲奋斗,以冀建筑地上的乐园。这与佛家的悲智为学、摧邪显正、勇猛精进、大雄无畏的精神,亲近大众、不离众生、舍身说教、入狱度人的作风,堪相比美。在苏渊雷看来,共产主义者人格的高尚,愿力的宏大,显示出一种“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气度,真是大乘的根器。

第三,温光熹、陈铭枢等人尝试把马克思主义和佛法相结合,建立新佛学体系。温光熹在《做什么》和《社会主义的社会还要不要佛法》、《怎样搞通我们的思想问题》、《世界文化大势与佛学前途》等文中曾系统地表述过他的“新佛法”。所谓新佛法,就是与马克思主义哲学相结合的社会主义的佛法,是发扬农禅精神配合社会生产的佛法,是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科学的、大众的、民族的佛法。温光熹认为佛法也是建立在社会经济基础上的意识形态之一。随着社会的发展,佛法必然从旧佛法过渡到新佛法。而新佛法能否成立的关键就是其与马克思主义的关系。温光熹从三个方面说明了这一点。新佛法与唯物哲学。温光熹认为,佛法不但不是西洋式的唯心论,而且具有现代辩证唯物论的精神。佛法“三界唯心”、“万法唯识”的“心”、“识”,并不是西洋唯心论所谈的心、意志、观念等等,而是总括了心与物的一个代名词。西洋的唯心论只是当得唯识论的第六意识,而唯物论是前五识,佛法上的心是第八阿赖耶识,包藏一切有情世间器世间,乃前七识之根源;转识成智之后便是圆满妙心。而且佛法也承认“心本无生因境有”,实际上是既不偏于物,也不偏于心。新佛法与阶级斗争。新佛法也讲阶级,而且是站在大多数被压迫阶级的立场向少数的暴力斗争。但是佛法站在阶级立场是不得已而为之的,是方便契机的说法。佛法的理想终归是消灭阶级而走向人类社会的统一。新佛法与社会。新佛法是实践的佛法,它不但合于现代新文化的思想体系,而且要深入群众、把握活生生的现实。“向社会广大的人民群众底生活改善和改革去做”。佛法是依存于大众的,服务于社会主义社会的。 “佛法要摆在山门外、社会内,要以广大的、贫苦的人民大众为对象;而不可以作为有闲阶级的享受品、消遣品,甚至阻碍历史进化的辩证唯物的旧范畴的宗教东西。”

一代名将陈铭枢,也是一位有深刻独到见地的佛学家。他在五十年代初,连续发表《佛学底基本要义和研究它的方法与实践它的规律》、《我的禅观》、《用唯物辩证法来分析佛学理论体系》、《论佛家实践底两种绝对意义》等文章。

陈铭枢自称“是以辩证唯物论——新哲学的方法论去研究佛学的倡导者”。他一方面极力论证佛学之非唯心论,一方面吸收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论思想,建立了一个新的实践佛学。其要义有三:

佛学是从实践中来的,是说明人生从“感性”而“理性”而进而达到“觉性”的实践的理论。用唯物辩证法来分析,佛学的基本理论体系是:有心与无心底统一、有我与无我底统一、心与我底统一、相对与绝对底统一、烦恼与菩提底统一、由无本体和对立统一说到同一。

佛法实践的最伟大最彻底的表现就是“菩萨行”。菩萨行完全忘我为人,视群众的生命就是自己的生命,所以站在菩萨行立场来作一个马列主义战士,是很自然的。凡是一个正知正见的佛教徒,同时绝无条件的是个百分之百的马列主义者。这完全是从自觉的认识和实践,而适应世间的真理底立场来说的话。

佛法在世间,坏世间相、离开现实便非佛法。佛法只是说教,为解决人的生死问题,没有详细地为改造现实世界而创立社会经济政治法制等发展的理论而解决人生活问题。但前者既不能离开后者,并且佛法更要积极的极端的适应后者。对后者的理论和规律的说明在近代实际上只有马克思主义。“唯有马列主义才能彻底解决全人类康乐平等的真正生活。”陈枢铭同时指出,马列主义具有改造世界为真善美的权威,却不应据为独有之教,因为真理只是一,是普遍性,是发到无终的永恒性,是汇合一切的真理性。[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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