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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护理差错事故评定标准

2023-04-01 来源:步旅网
医院护理差错事故评定标准

1.护理事故分级

护理事故是由护理人员在护理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病人人身损害的事故。《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对医疗事故的分级做了具体规定:

(1)一级医疗事故;是指对病人造成死亡,中毒残疾医疗事故。具体又分为一级甲等和一级乙等医疗事故两种; 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是指造成病人死亡;一级乙等医疗事故是指造成病人重要器官确实或者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生活不能完全自理,例如植物人状态等。

(2)二级医疗事故:是指对病人造成中毒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医疗事故。具体分为甲、乙、丙、丁四个等级。

(3)三级医疗事故;是指对病人造成轻度残疾、组织器官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医疗事故。具体分为甲、乙、丙、丁、戊五个等级。

(4)四级医疗事故; 是指造成病人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医疗事故。在医疗事故中常见的造成病人明显人身损害后果的由 16 种情况,如拔除健康恒牙、剖宫产术引起胎儿损伤等。

2.护理差错分级

护理差错是指在护理工作中,护理人员虽有失职行为或技术过失,但未给病人造成死亡、残疾、组织器官功能障碍的不良后果。护理差错分级:

(1)一般差错: 指未对病人造成影响,或对病人轻度影响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护理过失。

(2)严重差错:指由于护理人员的失职行为或技术过失,给病人造成一定痛苦,延长了治疗时间。

3.护理差错的评级标准 (1)严重差错。

①护理监护失误造成了不良后果者(如病情观察不周失时抢救、仪器监护违反操作规程者)。

②不认真执行查对制度,打错针、发错药、灌错肠等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③因护理不周,导致昏迷、坠床或绝对卧床病人自动下床并有不良后果者。

④擅离职守,延误护理、治疗和抢救,造成严重后果者。 ⑤凡需要做皮试的注射药,未做皮试或标号不符即行注射,产生严重后果者。

⑥输液或静注外漏,造成组织坏死达 3cm×3cm 以上者。 ⑦执行医嘱错误造成严重后果者。

⑧因交接班不认真,延误治疗、护理工作,造成严重后果者。 ⑨发生Ⅲ度压疮者。 (2)一般护理差错。

①执行查对制度不认真,发错药、打错针,给病人增加痛苦者。 ②护理不周发生Ⅱ度压疮。

③实施热敷造成Ⅱ度烫伤面积不超过体表的0.2% 者。 ④未进行术前准备或术前准备不合适,而退出手术,尚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⑤各种护理记录不准确,影响诊断、治疗者。 ⑥监护失误,对引流不畅未及时发现,影响治疗者。 ⑦监护失误,致使静注外漏,面积达到 3cm×3cm 者。 ⑧病人入院无卫生处理又无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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