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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峰谷分时电价办法改革建议

2022-08-11 来源:步旅网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现行峰谷分时电价办法改革建议 文章编号:1009.1831(2002)04.0051-ol 中图分类号:F407.61 v。1.4。N。.4 A g.,2002 POWER DSM 文献标识码:D 现行峰谷分时电价办法改革建议 Suggestions on Time——of——Use Price Reformation 韩洪琢 ,鲁守金2 (1.山东省莒南县物价局,山东莒南 276600;2.山东省莒南县电力公司,山东莒南 276600) 《电力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国家实行分类电价和 分时电价。所谓分时电价是依据电网负荷曲线,在上 午用电高峰、晚上灯峰期,对有调荷能力的用户的用 电实行上浮电价,对其夜间低谷期的用电执行下浮 电价。山东省自1995年起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峰 峰段用电量逐渐减少,谷段用电量逐渐增加。2001 年度,在10 446万kW・h非普工业峰谷电量中(不含 平段电量),峰电量为4 104万kW・h,占39%,谷电 量为6 342万kW・h,占6l%,谷电量超出峰电量 2 238万kW・h,超出55%。若基础电价为0.56元/ kW・h,则峰段电价按上浮50%计为0.84元/kW・h, 峰段电费收人为3 447.36万元;谷段电价按下浮 谷分时电价,峰谷分时电价的实施对于促进用户调 整用电负荷,削峰填谷,降低用电成本,挖掘厂、网潜 能,提高社会效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现行峰谷分时 电价办法有许多不尽完善的地方,在一定程度上阻 碍了峰谷分时电价的推行,亟待改革和完善,以使这 一50%计为0.28元/kW・h,谷段电费收人为1 775.76 万元,峰谷电费总收人为5 223.12万元。与按基础 电价计算电费(为5 849.76万元)相比,供电企业将 减少626.64万元的收人。这对于一个县级供电企业 来说,是不堪重负的。正因如此,供电企业推行峰谷 分时电价的积极性不高,工作的开展也很不平衡。即 使原先推行比较好的地区,也因此而压缩了实施峰 谷分时电价的范围,或停止了峰谷分时电价的执行, 对电力资源的合理有效利用十分不利。 (2)峰谷时段的划分没有考虑地域和季节的差 别。现行峰谷分时电价办法规定:高峰时段为8: 00~1 1:00、18:00~23:00,低谷时段为23:00~次 科学的电价形式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l 现行峰谷分时电价办法存在的主要问题 (1)计价方法存有矛盾,阻碍了峰谷分时电价 的推行。现行峰谷分时电价办法规定在保持电价总 水平不变的原则下,高峰时段电价,按基础电价上浮 50%;低谷时段电价按基础电价下浮50%;平段电 价按基础电价执行。在峰段电量与谷段电量相等的 情况下这一规定是适合的,电价总水平不变。而当峰 段电量大于谷段电量时,则电价总水平就会上升而 Et 7:00,其余时段为平段。这一划分方法没有考虑 东西地域、冬夏季节Et落时间的差别,没有考虑电网 实际负荷曲线的差别,因而缺乏灵活性和适应性。 超过基础电价水平;若要保持电价总水平不变,即维 持在基础电价水平上,则峰段电价上浮幅度应低于 50%、谷段电价下浮幅度高于50%(或不变),这又 违反了峰谷电价浮动幅度的规定。当谷段电量大于 虽■誓圈 2 改革现行峰谷分时电价办法的建议 实行峰谷分时电价有利于节约社会资源,提高 峰段电量时,则电价总水平就会降低,低于基础电价 水平,同样不符合保持电价总水平不变的原则;若要 维持电价总水平不变,则峰段电价的上浮幅度须高 于50%、谷段电价下浮幅度低于50%(或不变),同 样违反了峰谷电价浮动幅度的规定。 社会效益,是对供电、用户和社会都有益的一件事 情。要搞好这项工作,既要调动供电企业的积极性, 又要调动电力用户的积极性。既不能增加电力用户 的电费负担,又不能减少电力企业的销售收人。因 实际工作中,峰谷电量正好均衡相等的情况是 很少见的,而较多的情况是峰、谷电量不均衡,且呈 峰电量先高后低、谷电量先低后高的趋势发展。因 而,这一自相矛盾的规定,使得具体执行部门无所适 从,处于两难境地。如某县级供电企业自1995年起 实施峰谷分时电价,实施之初是峰电量大于谷电量, 由于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电力用户纷纷避峰用谷, 收稿日期:2002—04—15 而,必须对现行峰谷分时电价办法加以改革和完善, 建立平衡、鼓励和约束机制。 (1)峰谷分时计价方法应以保持电价总水平不 变为原则,峰段电价的上浮幅度、谷段电价的下浮幅 度,随峰、谷电量的变化而定期(比如一年)调整,求 得动态的平衡。具体可按下列公式测定: P谷=P×(1一K) P峰=(P×Q—P谷×Q谷一M )÷Q峰 (下转第55页)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浅谈谐波对并联电容器的危害及治理 电炉生产时的无功补偿要求。 (3)投入H3后改善了电容器及主变等设备的 运行条件,主变异常声响明显改善,投运至今电容器 未发生漏油等损坏事件¨】。 表2为H3投入前后6 kV母线电压互感器二次 侧谐波电压实测情况(采样点为AO相),U-为基波 电压, 至 为2次至7次谐波电压分别占总电 压的百分值。 表2 H3投入前后谐波电压测试情况 % v。1.4,N。.4 Aug.,2002 POWER DSM 成,目前技术上较为成熟,它可以有效减小波动谐波 源的谐波量,有抑制电压波动、闪变、三相不平衡和 补偿功率因数的功能,具有综合技术经济效益,特别 适合于由电弧炉、电动机车、晶闸管供电的轧机和卷 扬机的谐波源治理l21。 4.3 采用有源电力滤波器 有源电力滤波器实际上为一个与负荷谐波电流 及基波无功电流反相位的特殊补偿电流源或电压 源。由于它对电网参数没有影响,不会发生谐振的危 险,因而使用灵活,是一种很有发展前景的谐波补偿 装置,但造价过高,技术也不够成熟H 。 4.4 加装交流滤波器 在谐波源处装设分调谐及高通滤波器,用来吸 收谐波源产生的谐波电流,并可将功率因数补偿和 电压调整一并考虑。这是防止谐波源将谐波电流注入 电力系统的有效而通用的措施。目前采用的滤波装置 一般由电力电容器、电抗器和电阻适当组合而成,由 4 限制谐波对电容器影响的技术措施 电力供电系统容量越大,即系统等值导纳越大, 这样,母线谐波电压水平就越低,因此,提高供电系 统的容量是遏制谐波影响的重要措施之一。 另外,在对谐波源本身或在其附近采取措施限 制谐波是最为有效的。由于谐波源主要为电流源,因 此,根据谐波国家标准GB/T 14549—93的规定,严 格限制谐波源注入电网的谐波电流,把电力系统的 于结构简单、运行可靠、维护方便,因而得到广泛应 用。本文所举的实例及笔者遇到的另外几个用户如 藕塘中冶钢缆厂和玉祁长江薄板厂等,都是采用了 这种经济有效成熟的方案达到了治理谐波的目的。 目前,大容量非线性负荷越来越多,因其谐波造 成的设备事故也时有耳闻,这已引起许多有识之士 的关注,不少电力部门也都成立了专门的电网谐波 监测和管理机构。从实际情况看,职能管理部门还必 须加大力度,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会同用户采取切实 可行的措施治理谐波污染超标的现象,真正保障电 谐波电压限制在许可范围内,以确保电能质量和电 力系统的安全、经济运行。 4.1 增加换流装置的相数或脉冲数 改造换流装置或利用相互间有一定移相角的换 流变压器,可有效地减少谐波量。2组6脉动改造成 l2脉动整流器消除谐波的方法在技术经济上十分 有效。脉动数增加过多,虽然在理论上可行,但投资 大,并不经济,在技术上对消除谐波并不十分有效 。 4.2 装设静止无功补偿装置 静止无功补偿装置(又称动态无功补偿装置)的 基本结构是由快速可变的电抗或电容元件组合而 (上接第51页) 式中P谷为下期(年)谷段电价标 网和广大用户的电气设备安全经济运行。口 参考文献: 【l】 吴竟昌.电力系统谐波.北京:水利电力出版社, l988. 虽—譬暖 【2】 林海雪,孙树勤.电力网中的谐波【M】.北京:中国电 力出版社,1998. 【3】GB/T 14549—93,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S】. 【4】 吕润余.电力系统高次谐波【M】.北京:中国电力出版 社.1998. (责任编辑刘一丹) 定下达下期(年)峰谷电价标准。 准,P为下期(年)基础电价标准,K为谷段电价下 以上述某县级供电企业为例,2002年度峰、谷 分时电价测定标准为(2001年度 值取0): P谷=0.56×(1—40%) =浮幅度,一般为常数,其值根据P的高低水平及峰、 谷电价的总体差价幅度确定,比如定为40%;P峰为 下期(年)峰段电价标准,9为上期(年)峰谷总电 量,9谷为上期(年)谷段电量数, 为上期峰谷电费 结转额,即上期(年)实际收取的峰谷电费总额与按 基础电价水平计算的电费差额,9峰为上期(年)峰 段电量数。期末(年底)由物价部门对电力企业本期 (年)执行峰谷电价情况进行审核,结转差额,同时测 0.336元/(kW・h) P峰=(0.56×10 446—0.336×6 342—0) ÷4 104 0.906元/(kW・h) (2)由各地物价、供电部门根据当地情况,考虑 冬夏季节差别,依据电网实际负荷曲线特点确定峰、 谷时段的划分,但峰、谷两段的时间要大体相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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