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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固工程施工合同

2024-07-19 来源:步旅网
合同编号:

加固工程分包合同

发包人(甲方): 北京建工一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承包人(乙方): 项目名称: 工程地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北京市宣武区建工大厦

发包人:北京建工一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 加固工程分包给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条款,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 整体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业主) 4、监理单位: 5、建筑面积: 平方米 6、结构类型: 7、工程工期: 。 8、质量标准要求: 合格 9、文明安全施工: 安全无事故 文明施工 10、安全、消防:“无事故”现场。 二、乙方承包方式、承包范围、工期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机械。

2、承包范围:

3、工期:

开工日期: 完工日期: 三、加固施工材料选择

本工程加固施工采用: 四、施工价格及工程款的支付方式

1、本合同综合施工单价为: 元/平方米。本单价为固定单价,单价一次包死。该项单价包括材料费、人工费、工具费、辅料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甲方应支付乙方的全部费用。

2、按照施工图面积结算。

3、工程款支付方式(付款方式视项目部具体情况而定)

本工程无预付款,甲方于每月15日前支付乙方上月经双方确认完成工程款

的80%;乙方承包的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至合同价款的90%;待 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双方完成结算后30日内,甲方支付乙方至结算价款的95%,余5%的结算价款留作质量保证金,待保修期满且无质量问题15日内,由甲方无息支付给乙方。本工程保修 年,质量保修期自 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五、材料供应

本合同中所确定的材料由乙方运至 工地现场,运费由乙方负担。 六、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及工作:

1.1组建与本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合同职责,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业主负责。

1.2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1.3负责与工程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2、乙方责任及工作:

2.1 乙方就承包的工程与甲方共同对业主方承担连带责任。 2.2编制作业指导书报甲方审批并严格执行。

2.3现场动明火和防水作业要经审批后方可进行施工。若遇火灾及时报警,服从甲方同意指挥,组织扑救。

2.5应将工作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告知劳动者,对劳动者进行有关职业健康培训和岗前、在岗、离岗前的职业性健康体检,并将劳动者的培训记录和职业健康体检保留存档,以备执法机关验证。乙方的劳动者一旦发生职业病或职业急性中毒事故,由乙方按相关法律规定独立承担相应义务和责任。

2.6施工作业人员必须配齐所需用的劳动护具,若发现安全防护或护具出现问题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管理人员处理。承担乙方施工人员的保险并承担因乙方施工人员过失造成的工伤事故的责任。

2.7按实际和规范要求采购环保型材料(辅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及相关资料。

2.8按甲方的贯标要求提供相应资料。

2.9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按照国家有关建设工程的施工规范,依据设计标准和要求精心组织施工,严格操作程序,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

2.10按照企业合法独立经营的法律规定为企业人员参加各项劳动社会保障(包括劳动用工、生命安全、医疗保险等保障);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以及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2.11乙方进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质量(GB/T19001)、环境(GB/T24001)和职业健康和安全管理体系(GB/T28001)的各项要求,并接受各项培训、检查和考核。

2.12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对其进行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的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的检查,要求持证上岗率必须达到100% 。

2.13按甲方发出指令组织施工生产,并做好施工原始记录的收集、整理及时提交报表。

2.14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2.15教育员工自觉做到安全文明施工,拒绝或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并对违章行为有权检举和揭发;做好与本工程其它施工分包单位的协作配合,遇有矛盾时,服从甲方的统一协调和安排。 七、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

乙方承包范围的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

1、乙方在工程施工作业时,须按照建筑设计的要求和国家现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进行施工,并应满足双方合同约定质量标准和质量奖项要求。

2、如图纸所示或甲方指令与国家或当地政府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之间有差异或不一致时,乙方应在取得甲方书面认可后,以质量要求较高者为施工依据。

3、乙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施工验收规范和施工图组织施工。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有误,须立即向甲方提出,在洽商变更取得文字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因甲方原因造成窝工的,由甲方予以经济补偿;因乙方原因造成窝工的,工期不顺延,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承包工程验收以《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进行。承包工程全部施工完毕后,由甲方和乙方及监理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书面手续。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施工资料。

5、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保修期为 年,质量保修期自 整体工程竣工之日起算。 八、安全生产要求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方针,做到无重伤以上事故,轻伤率小于1.5‰ ,无重大机械伤害事故,无食物中毒事故,无火警事故。

2、乙方应根据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建设工程现场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制度。

3、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及各工种作业人员须经有关部门培训后,持有效证件上岗。

4、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各类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及临时用电设施、设备,必须经相关部门认证的符合生产要求的合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在安装使用时,应严格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

5、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防火、保卫制度,落实责任、规范施工,保证安全。

6、禁止在施工中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可能影响人身安全的要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并有权对违章行为进行规劝或制止。 九、用工管理

1、乙方项目经理 及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应保证每天在现场的工作时间不少于8小时,并且保证施工现场期间每天24小时有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在场,否则将视为乙方违约,乙方每发生上述违约情形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如乙方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或主要管理人员,经查实后,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乙方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或主要管理人员,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结算价1%的违约金),直至与乙方解除合同关系,乙方不得以此为由向甲方提出索赔。

2、对于不合格或不服从甲方管理的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乙方须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无条件及时更换,并符合管理人员基本条件。

3、生活区需专人管理,人员出入实行登记。宿舍、食堂、盥洗室、淋浴间、厕所保持干净整洁,做好消毒等卫生防疫工作。

4、现场内施工作业人员不得使用未成年工、不得使用生理上有缺陷或患有可能影响安全生产的其他疾病人员。 十、违约责任

1、工程质量:因乙方施工质量未达合同约定标准,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结算价 %的质量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施工工期:因乙方自身原因延期完工的,每延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2000元/天 的违约金。

3、乙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须向甲方支付任何违约金或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时,甲方均有权在其应付乙方的价款中予以直接扣除。

4、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无论是全部的还是部分的权利转让给第三方。合同一方将其合同权利转让的,该权利转让无效,对本合同他方不产生法律约束力,并视为该方违约,该方应向本合同他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不影响本条款的效力。

5、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工程款的,自构成逾期支付之日起,每个日历天应按逾期未付价款数额的万分之 一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该违约金的累计数额不能超过本合同结算价款的3% 。 十一、关于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争议解决条款不因本合同的无效、解除和终止而无效。如就本条款关于管辖和争议解决方式作出修改的,不得附加任何条件并必须单独签订仅就管辖和争议解决方式修改的协议,且其所加盖的甲方印章和签字应与本合同所载的完全一致,方为有效。

凡因与履行本合同有关所签订的其他一切补充协议、签证单据、物权凭证和单据、确认函等法律文件再行约定管辖及争议解决方式的,不得对抗以上条款的约定,如有违背,则该约定一律无效。 十二、其 他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成品保护 乙方从进入现场施工开始至总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将其所完成工程移交建设单位为止时均处于成品保护阶段,乙方对现场已完成的成品(半成品)都有责任保护,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乙方对非本专业的成品在乙方进行本专业施工时不得有损坏行为,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3、如因乙方施工进度、质量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退场。 4、乙方联系方式

乙方联系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如变更本合同约定的联系地址和联系人,应及时书面告知甲方。如乙方变更联系地址和联系人未及时告知甲方或因乙方所留地址不详造成甲方所发送的相关文件无法送达的,自甲方按本合同约定的联系地址和联系人发出邮件之日起,视为乙方收到甲方发送的相关文件。

5、乙方应执行甲方有关的贯标标准,详见附件。

本协议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北京建工一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章) 住 所: 法定负责人: 委托代表人: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账 号: 邮政编码:100055 (本页为签字盖章页,

乙方: (章)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账 号: 邮政编码:

乙方贯标的具体工作 一、质量管理要求

1、应按照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标准建立和实施质量管理体系。 2、具体应做好如下工作:

1)乙方应提供在施人员清单。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材料员、计划员管理岗位的人员应持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证,电工、电焊工、气焊工、电梯工、起重工、信号工、架子工、场内机动车、塔机、起重机驾驶员应有特种作业上岗证,并向甲方提供证书复印件。 2)需乙方自行采购的物资,在采购前应对供方进行评价,需要时,向甲方提供评价资料,包括:供方营业执照、资质、生产许可证及业绩等资料。 3)双方确定的特殊过程要有施工方案和技术交底。 4)应建立完善的产品自检和交接检验制度。

5)出具检验和试验证据的测量装置应在有效的检定合格周期内,并向甲方提供计量装置台帐及检定合格证复印件。

6)有成品保护措施并实施,根据现场情况进行产品和检验试验状态标识。

二、环境管理要求

1、应按照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建立和实施环境管理体系。 2、具体应做好如下工作:

1)执行国家和北京市关于文明安全施工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 2)施工现场的管理应符合北京市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应做到:

a) 施工垃圾应及时分拣、清运,放入指定的垃圾站。垃圾清理时严禁随意凌空抛撒。 b) 施工中应尽可能减少噪声,禁止野蛮施工和野蛮装卸。保证噪声符合GB12523《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标准的要求。

c) 露天存放的工程土和水泥、石灰等细颗粒物料应进行遮盖或采取其它防止扬尘的措施。

d) 现场使用的气瓶、油漆桶、稀料桶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应独立存放建立台帐。禁止人物同处一处。

e)废电池、废墨盒、废软盘应单独回收,妥善处理,禁止与其他垃圾混放。

f) 应培养职工良好的卫生习惯,节约用水用电。管理区和生活区应经常打扫卫生,保持环境干净整洁,无污水外溢、无杂物。

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要求

1、应按照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建立和实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2、具体应做好如下工作:

1)乙方应遵守国家、北京市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严格按国家、地方和行业的安全标准施工,并随时接受安全检查人员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提出的问题,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2)乙方施工用水、用电、用火、用气应遵守甲方现场有关制度,并制定安全防护措施;若因乙方未做或防护不利而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和有关费用。

3)乙方在本工程施工期间应自备消防设备和器材,遵守政府有关安全消防和施工安全用电的规定及甲方的有关规定,违反上述规定,则应承担全部责任。

4)乙方在施工期间,对已由其他单位完成的工程应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5)乙方应遵守甲方现场职业健康安全的要求,遵守职业健康和安全的有关法律法规,不得使用不健康或有职业疾病的人员进行施工,不得使用未能成年工和“五期”中妇女干重体力劳动。应采取措施防止造成中毒或中暑等影响施工人员健康的事故,施工现场应有发生疾病的急救措施。生活区应达到北京市文明安全工地标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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