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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职业导向的民族地区卓越法律人才培养

2020-02-19 来源:步旅网
高校论坛2014年9月(中) 基于职业导向的民族地区卓越法律人才培养 杜社会 (贵州民族大学。贵州贵阳550025) 摘要:民族地区卓越法律人才作为突破现有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框架的新型人才类别,其特征在于基于面向民族地区职业导向,实施法律与其他适应民族地 区不同专业技能的组合,而培养复合型、实践型法律职业人才。当前有关其实践探索的教学改革已形成了在培养目标、培养模式、课程体系、实践教学、质量监控 等方面的经验模式。 关键词:卓越法律人才;实践教学;职业技能;培养模式 2012年颁布的《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员 会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 体” 行系统法律知识教学和专门技能训练。这种 跨专业复合培养模式还有另一种形式,即在 民族地区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能力结构 若干意见》(后文简称《意见》)将卓越法律 目标体现为三个方面:一是良好的法律理论 招生时就明确确定为民族地区卓越法律人 人才培养目标分为“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 业人才”、“涉外法律人才”、“西部基层法 律人才”三种类型。但在该计划中,并没有 设置基于“民族地区”职业导向的卓越法律 人才类型,导致民族地区高层次、实践型法 律人才缺乏的现实困难未能得到有效解决。 对此,国内一些民族院校如西南民族大学、 云南民族大学等,率先自发进行了面向民族 地区法律人才培养的改革试点,收到了良好 的效果.这实际上使“民族地区卓越法律人 才”作为突破现有“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 计划”框架的新型类别,具有了独立探讨的 价值与意义。笔者现就该类人才教育改革实 践及面临的各种问题,展开探讨。 一、民族地区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目 标定位 人才培养目标是教育教学活动的出发 点和归属点,是人才培养方案设计、课程安 排、师资配置、教学过程监控、教学质量评 价等各个环节的基本依据应予首先解决的 基础性问题。“民族地区卓越法律人才”培 养目标的界定应抓住两个关键点:一是“卓 越”;二是“面向民族地区”。对于前者。表 现为卓越的法律职业能力和高水平的法律 实务技能;对于后者,一方面要求了民族地 区是未来职业发展和实践的地域方向,另一 方面,要求在“厚基础,宽口径”的复合型 上完全不同于其他三类职业导向的类型。因 此民族地区卓越法律人才表现为“民族双语 (表现为“蒙汉、维汉、彝汉、苗汉、侗汉” 等)+法律类型、民族人类学+法律类型、民 族政治(政策)+法律类型等复合类型。此 外,考虑到“民族地区卓越法律人才”与“西 部基层法律人才”具有长期扎根地方的共性 因素。“民族地区卓越法律人才”目标可以 概括为:熟悉民族政策、掌握民族语言、通 晓民族文化习俗。精通法律,法律职业技能 娴熟,“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的主要 面向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层 次、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二、基于职业导向培养模式和教学改 堇 (一)人才培养能力结构上的“三位一 修养,指通过系统法学教育使学生掌握丰富 的法律知识,形成良好的法治理念、法律思 维、法律职业伦理,具备扎实的法学功底和 法律研究能力,以及运用法律原理解决民族 地区具体问题的能力;二是娴熟的法律实务 能力和职业技能,主要包括在民族地区熟练 从事立法、执法、司法工作技能,为少数民 族群众熟练进行咨询、谈判、制作法律文件、 仲裁、参与诉讼以及其他法律服务的能力, 还包括解决民族地区各种纠纷、化解矛盾, 促进民族团结的所必要的法律技能和社会 技能。三是适应民族地区需要的“小专业” 能力素养,具体包括:民族双语能力(在贵 州表现为“苗—汉、侗—汉、彝一汉、布依 一汉”等双语翻译);民族文化、习俗熟知 能力;民族政治与民族政策能力;民族民间 法律知识能力,等。这三种能力分别从“道”、 “术”、“科”三个层面,相辅相成,共同形 成了民族地区卓越法律人才的能力结构规 定性。 (二)培养模式的改革 民族地区卓越法律人才需要较强的民 族地区工作适应能力,熟练掌握和运用民族 语言的能力,熟悉民族文化习俗并与民族群 众流畅沟通协调能力,等等,因此,一些院校 在招生、就业和培养等方面进行了创新,主要 有: 1.“订单式”培养,通过主要面向民族 地区少数民族招生,来提高教学效率。通过 采用定向招录、委托培养等方式,将民族地 区少数优秀少数民族学生招录进法学院,进 行系统法律教育和职业训练,和结合其本身 兴趣和既有的能力优势,开发、培养为复合 型法律人才,再输送回民族地区。近年来西 南民族大学、云南民族大学为所辖藏区培养 的民族双语政法人才便属于此类[]。 2.跨专业复合培养。这种模式在大学低 年级不设置民族地区卓越法律人才类别,而 是在大学基础教学阶段过后(通常是大二或 大三),由法学院到其他专业院系进行跨院 系选拔,比如到民语、社会学、政治学等专 业选拔符合培养条件的学生,再转入法学院 按照民族地区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方案进 141 才,入校后,根据学生兴趣和复合专业需要 先转到其他专业院系(如民语、政治、社会 学等)学习1—2年之后,再回到法学院进行 卓越法律人才的法律专业学习和训练。这种 模式被概括为“1+3”或“2+2”模式。 (三)知识传授上的国家法制与地域知 识并重 民族地区作为我国国家治理中的特有 现象,不仅社会、经济发展迥异于东部地区, 法制发展水平也与东部和城市地区具有显 著的差别,虽然国家法制作为权威规则已深 入到各地基层的村舍层面,但民族地区地域 社会秩序的传统治理惯性仍然在发挥着积 极的作用,由地方习俗、民族习惯、文化礼 制等构成的规则体系等地域性知识,成为民 族地区国家法制的有益补充,而且在很大程 度上,实际指引着人们的行为。作为制度文 明领域的地区治理要有适应其发展水平的 思路、措施与具体方法 ,因此,在民族地 区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中,一定要考虑民族 地区法制现实特点。将民族地区地域知识作 为一项重要的知识体系,传授、灌输给学生, 形成良好的知识、能力储备。其次,民族地 区卓越法律人才职业定位是民族地区的高 层次、应用型人才,因而在人才培养过程中 不仅要从国家法制统一角度强调高层次法 律人才的法律理论素养与法律服务能力,还 应从民族地区的区域秩序与地方治理角度 强调高层次法律人才作为地方治理人才所 需要的以地区治理传统、地区民族心理、民 族文化习俗等为核心的地域知识体系,并在 课程、授课方式等方面进行精细化设置,使 其提前作好适应民族地区的“知识储备”, 养成从民族地区特定现实出发的良好思维 习惯,使学生头脑和思维较尽早接民族地区 的“地气”。 (四)课程体系的特色“块状”设计 关于卓越法律人才课程体系上,按照功 能不同目前已经形成了“五大教学模块”方 案,指公共基础课程模块、学科基础课程模 块、专业课程模块、实践教学课程模块、素 质拓展与创新实践课程模块 ,民族地区卓 越法律人才整体也适用这一方案。但因其培 高校论坛2014年9月(中) 养去向、服务对象的特殊性。根据对各学校 实施、实践的情况考察,在专业课程内容和 设置上也存在一些特色和差别,其专业课程 开设主要可以分为四个板块,即,四大课程 建设和保障条件 (一)实践教学平台的构建 伍,一般主要通过以聘用、兼职或“校地共 建”等形式,从实务部门招揽具有民族地区 纠纷化解、律师事务、地方立法、审检业务 专业特长的实践教学专家组成;(3)民族政 策、民俗与民族文化、民族语言、民族地区 民族地区卓越法律人才培养需要构建 三大教学平台:(1)理论法学教学平台; (2)校园实践教学平台;(3)民族地区实 践教学平台。理论法学教学平台主要是指以 体系:(1)理论法学课程体系,主要以当前 法学专业开设的核心课程为主要内容;(2) 治理、地方民族省情等教学师资队伍,在综 合型院校,这类师资可以通过从校内民族 学、社会学、政治学专业教师聘用解决,此 外,为了强化卓越法律人才的民族地区地方 治理视角,应考虑聘用一部分民族地区党政 机关中有造诣、有影响党政领导干部、专家 学者来担任相关教学任务。 (三)特色教材开发和使用 民族地区卓越法律人才因专业方向、课 程设置、实践环节等方面的特殊性,需要开 实践法学课程体系,主要包括案例教学、司 法谈判、法律实务、法律顾问技能等为内容 的职业技能教学课程;(3)民族地区需要的 “小专业技能”课程体系,主要包括民族双 语教学课程,民族政治、民族地区管理、民 族政策等方面的课程;(4)“地方性知识与 区域治理”课程体系,主要包括民族地区省 (区)情、地方治理史、区域民族习俗与文 法学核心课程的课堂教学,这个平台与传统 法学教育没有实质区别,一般法学院凭借既 有的法学设施、设备、师资就能开展和运行; 实践教学是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改革的重点, 因而搭建好实践教学平台是实施卓越法律 人才成败的关键。根据当前卓越法律人才 “2..48法学实践性课程教学体系”模式(…2’ 指两类实践教学基地,“4”指四大实践平 化、以及社会冲突与社会心理学为了内容的 课程。 台,…8’指八大实践专训)[4],民族地区卓 越法律人才“248实践性课程教学体系”特 殊体现在: (五)培养进程的“循环联动” 为了避免理论与实践、学校与民族地区 法律实际脱节,加强理论教学环节和实践能 发和使用主要以民族地区生活为背景、以民 族地区案例和知识为内容的职业技能教学 特色教材。这类教材因使用小众,地域针对 性强,相关专家稀缺,可参照性资料缺乏, 编撰起来难度较大,比如仅仅贵州省的司法 翻译教材就需要“苗-汉”、“侗一汉”、“布依 汉”等多部。其次,这类教材的编撰往往 一1.两类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中,校外法学 实践训练基地主要选择民族地区法院、检察 力培养环节的联动和跨环节质量监控,一种 “循环联动”新机制已在笔者所在学校及其 他几所法学院尝试。其主要内容有两方面: 是削减课堂理论教学学分和学时,而分配 一院等实务机构为主,形成“校园一民族地区 法律实践基地”联动机制; 2.四大实践平台(课堂认知实践平台、 模拟实验实践平台、观摩认识实践平台、实 务训练实践平台)建设和运行中,要体现民 要到民族地区实地考察,提取鲜活案例、总 结实务经验,也比较耗时费力。因此,抓好 到校内实践平台教学和校外的见习、实习、 调查环节,增加了民族地区见习、实习、现 场体验、观摩的学时,做到了每学期有见习, 每年有实习的学时安排。二是实行双导师制 度,每位学生分配两名导师,其中理论导师 主要从大学法学理论导师中遴选;另一名实 族地区针对性和特殊性,其中法律调查、专 业见习、社会实践、专业实习、毕业论文等 环节主要在民族地区进行或以民族地区问 题为对象; 特色教材建设,是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又一基 础性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所培养的人 才特色化程度和专业训练的水平。 (基金项目:贵州省教育厅教学改革项 3.八大实践专训(立法实务专训、审判 目“贵州法科研究生特色专业人才培养及质 量保障机制的研究与实践”) 参考文献: 务导师,主要从民族地区合作单位的法院、 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知名实务专家中遴选 产生。通过这种安排,每名学生在特定时段 实务专训、检察实务专训、公证实务专训、 执法实务专训、法律实务专训、法律顾问实 务专训I、开放创新专训)也主要放在民族地 区,由选配出来的实践导师负责“师徒式” 指导。 【1】赵刚,茶莹.云南“定制”双语民族法官【N】, 内(通常为一学期)都有机会接受从“法学 理论课堂教学”——“学校内实践平台教学” ——人民法院报,2012—07—30(05). 【2]陈卯轩,王允武乡土中国法律生活视野中的 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 西南民族大学学 报,2013(1):111-117. 作者简介: “民族地区实践基地学习”的循环训练, (二)三支师资队伍打造 民族地区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实施必须 储备了三支师资队伍:(1)理论法学核心课 不同环节的指导教师将会根据学生表现给 予学业评估意见,并及时进行沟通、协调, 从而实现各个环节的良性互动,也通过跨环 节信息反馈机制发挥质量监控作用(前一环 节没有学好,后边环节就会跟不上)。 三、民族地区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础 (上接第140页) 程教学师资队伍,这支队伍相对比较稳定, 应主要从各大学法学院老师中选拔,各大学 原有的传统法学教育的师资基本能满足这 需求;(2)民族地区实践法学教学师资队 一杜社会(1975~)男,土家族,贵州沿河人,法 学博士,贵州民族大学法律系主任。副教授、硕士 生导师,主要从事法学教育、民族问题研究。 下次阅读准备与提出适当的阅读计划。 5结语 运用元认知在汉语阅读中是汉语阅读 [1】连榕主编・《认知心理学》・[M】・北京:高 等教育出版社,2010年,P.190。 【2]Garner(1988);Dunlosky、Hacker(1998); 整的修正。 4.3阅读后评价模式 评价众多默定为元认知策略最后的功 能,对于前面所以活动进行评价,预备下次 教学必行。采用元认知阅读手段可以减少汉 Brown(1987)等 后动采取更好的方法。在阅读中评价是对自 己阅读活动全程做出详细的分析,一半是再 次对阅读结果的检验,一半是对自己阅读态 语阅读困难,推进学生对阅读感兴趣与主动 性。元认知阅读以策略为主助学生善于寻找 阅读目标和建立阅读计划,同时在阅读过程 中意识全程监控,及自我阅读结果检验和评 估等。了解自己阅读过程才能发现不足之处 及改正,对已有的阅读不好习惯彻底改善与 [3】朱作仁・《教育辞典》・嗍・江西:江西教 育出版社,1987年,P.599。 [4】周小兵・《对外汉语阕读研究).[M】・江西: 江西教育出版社,1987年,P.10。 度的评价任务是否已完成、是否达到预测效 果。阅读后学生该培养好阅读评价作为学习 经验积累提高汉语习得效率,评价过程能使 学生提高反思的习惯,对阅读活动彻底了解 与调整符合预计计划,同时获取经验与做足 [5】王吴・《关于对外汉语阅读教学的讨论》.叨 ・黑龙江科教文化,2001年。 培养良好阅读习惯,提升汉语阅读能力,成 为汉语习得的保障重要步骤。 参考文献: ・【6】马惠玲・《对外汉语阅读教学原则初探).啊 河南大学学报,1998年,9月,5期。 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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