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落实GB/T19000—ISO9000标准和集团公司《三项标准》,强化技术管理工作,做到施工管理科学组织、精心安排、规范操作、文明施工,结合中南通道铺架项目工程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施工技术管理是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证施工生产正常有序进行,实现优质、安全、快速、高效地完成铁路建设任务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第三条 各级领导必须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各级技术负责制和责任制,抓好工程测量、设计文件审核、施工图纸审核及会审、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计划)编制、技术交底、作业指导书、变更设计、技术资料、文明施工、施工技术总结、竣工文件的编制等工作。各级技术管理人员必须看重责任,明确职责,自觉遵守本办法的各项规定。
第二章 技术负责制和责任制
第四条 指挥部、各工区均应建立健全技术负责制和责任制。各级总工程师全面负责施工技术管理工作。各级技术部门必须有明确的工作职责、分工和责任,责任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的制度。
第五条
各级工作职责必须上墙,每位技术干部要熟知自己的职
责,能说得出、做得到。
第六条 各项目部负责的每项工程,必须有明确的技术负责人,并对该项工程技术、测量、试验等工作负责到底。必要时,可以根据工程特点,采取片长、桥长等形式,实行技术承包。
第三章 工程测量
第七条 测量组织及人员
1、各级总工程师领导和组织施工桩橛交接、施工复测和控制测量。各项目测量队隶属项目施工技术部门管理,工点技术负责人和测量负责人对所负责工点(或项目)的测量工作负全责。做到责任明确,一级抓一级,杜绝测量错误的发生。
2、测量人员应树立为施工服务的思想,精通测量业务和技术,吃苦耐劳、团结协作,精心操作,保证质量。各级领导和主管部门应关心、支持他们的工作。
3、主管工程的技术干部和测量人员应对测量工作负全责。因工作失职,出现测量错误,造成损失乃至工程报废者,各级组织将按不同岗位责任予以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第八条 施工桩橛交接和施工复测
施工桩橛交接和施工复测是施工的关健性工作,由指挥部工程技术部牵头组织进行。复测以公司测量队为主进行,各项目部应派专人参加,复测时注意与相邻标段的进行贯通闭合和签订共用控制桩协议。复测完成后,复测成果交指挥部工程技术部保存。项目测量队负责从公司测量队手中接管复测成果,熟悉控制桩位,经常检查、复核导线点的可
靠性和准确性。
第九条 控制测量及施工放样
1、重点工程控制桩导线点加密和控制网布设由公司测量队完成,成果交该项目测量队。其它工程控制测量由项目测量队完成。控制测量必须采用两种不同的方法或两人换手复测进行四个测回,其测量误差必须符合测规要求。
2、项目测量队长应熟练操作仪器和使用卡西欧4800计算器进行编程,并逐步使所有测量人员学会使用。队长能进行坐标、角度、高程计算和测量平差。测量人员应了解本项目管区内结构物的名称、位置、里程、结构类型,掌握测量放样的方法和标准。
3、各项目需要放样时,由工点技术人员填写测量通知单、测量放样交底书,并提前通知项目总工统筹安排,由测量队人员计算,工点技术人员复核计算数据,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测量放样工作。
4、对建筑物的测量放样,测量前要对所用的控制桩进行认真核实,不能错用桩位,未经复测和复核的桩橛不得交付施工。重要桩橛必须按规定放置护桩,并定期进行复测。放样时要尽量采取两种不同方法或两人换手复测,关键部位必须按此标准,测量误差必须满足精度要求。
5、测量完毕后,技术干部进行复核数据,并履行签字手续,由测量队负责保存好原始测量资料,按测量项目分类保管。
6、测量时一切原始记录和记事项目,必须在现场记录清楚,用2H~4H铅笔记录,根据测量规范的要求进行测量和记录,不得事后凭回忆补记,测量数据记录前,记录员应将观测员读出的数据“回读”,以便核实。
7、所有测量记录,应采用正规的各种测量手薄记录,并注明页码、观测者、记录表、天气、使用的仪器名称、编号,观测日期,观测时间等,因超限划去的观测记录应注明原因,不得涂改或撕毁。 第十条 测量仪器
测量仪器状况良好、准确是保证测量质量的前提。各项目部应明确专人负责仪器的使用和保管,经常对仪器进行保养,禁止由劳务队人员搬运、保管测量仪器。仪器严格按有效期进行使用,按规定进行校正和周检。各种仪器资料包括仪器说明书、履历薄、仪器检定等情况均应分项保存建档,做到目录清晰,内容齐全,妥善保管。
第四章 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审核与会审
第十一条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审核是铁路建设程序中的重要环节。各单位必须认真组织设计审核,了解设计意图、原则、标准,把图纸中存在错、差、漏等问题消除在施工前,同时发现设计上是否存在不合理的方面,有效避免或减少施工错误,及时对设计提出变更或优化。
第十二条 施工图纸审核。
1、施工图纸到位以后,由项目总工程师牵头,组织所有技术干部对图纸进行审核,未经审核的图纸不能直接用于施工。
2、图纸审核应做到项目分专业、人员有分工、审核有记录。对审核有无问题均应进行有效标识、汇总。技术干部应对各自管区涉及的所有图纸以及另外分配的图纸进行审核,任何人不得无故缺席,或审核时粗心大意,敷衍了事。对审核不认真造成重大失误或给施工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人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3、审核图纸应采取阅读、对照、计算相结合的方法,逐页进行。前后对照,仔细核对,并与其他相关图纸、参考图、标准图一起参照进行。
4、图纸审核要做好详细的记录。对有疑问或不清楚的应上报指挥部工程技术部整理汇总后,提请设计部门答疑;对有明显错误的地方,逐份予以更正,并注明更正人,更正日期;对图纸数量少于设计计算值的,上报指挥部汇总报业主或设计单位要求更正;对设计与现场不符、施工有困难或增加成本的,作为变更上报设计单位,或作为以后的变更方向。
5、图纸审核后,及时建立工程量台帐,按断面计算设计数量与图纸数量进行比较。
6、项目部图纸审核完后形成的记录由技术科汇总经项目总工审核后上报工程指挥部。指挥部由总工程师牵头组织工程技术部对上报的审核记录进行复核,对复核结果整理上报设计、监理和业主,并将设计、监理和业主的书面答复或变更设计交给项目部。 第十三条 施工图纸会审
1、施工图纸会审是进行技术论证的一项有效手段 。当对图纸审核出的问题较多或依据不准确时,应进行会审,会审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写出书面建议请设计院共同研究解决。
2、施工图纸会审应由指挥部总工程师或工程技术部负责组织,会审实施经过要详实进行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
第五章 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计划
第十四条 《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计划》是指导和组织施工生产的纲领性文件,指挥部和各项目部都要参照集团公司《技术管理办法》、三标一体化《程序文件》进行编制。指挥部在各项目编制的基础上进行综合编制本标段《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计划》。
第十五条 各级在制定《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计划》时,应以业主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投标书)和施工图为依据,以现场调查核对为重点,结合工程特点进行编制。坚持宏观控制,微观细调的原则。做到科学合理保工期;严格标准保质量;严密稳妥保安全;合理投入保效益。
第十六条 各项目部编制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其中重点、难点工程应单独编制)必须报指挥部总工程师进行审批,未经审批的不得组织施工。项目部严格按照《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计划》确定的方案组织施工、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时,必须经指挥部总工程师批准。
第六章 作业指导书
第十七条 作业指导书是针对特殊过程、关键工序向施工人员交待作业程序及方法,以及注意事项的指导性文件,也是保证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的有效措施。
第十八条 针对本标段工程内容,结合现场施工实际和特点,拟编制软基处理、路堑石方爆破、路堤本体填筑、改良土施工、基床底层填筑、路基表层级配碎石填筑、砼拌和、运输、浇筑、钢筋加工与焊接、钻孔桩施工、墩台模板、轨道施工等施工过程或施工工序作业指导书,要求达到作业程序简明易懂,操作方法具体可行,施工过程有序可控,
质量标准满足要求。
第十九条 各项目部总工应组织专业技术干部按照指挥部工程技术部的分工要求分别编制作业指导书,编制前要吃透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技术规范、质量标准,依据施工装备,作业环境条件,各项专业技术,习惯施工方法进行编制。作业指导书编制完成后必须经指挥部总工程师或工程技术部审批后下发执行。指导书发放和接收必须统一编号和登记。
第二十条 各项目部在组织实施时,对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岗前教育和培训,必要时组织实地演练,样板先行,以点带面,分段实施,主管技术干部必须跟班作业,加强指导,把关控制,做好记录。
第七章 开工报告
第二十一条 各项目部单位工程施工准备就绪后,应向指挥部申报所要开工的工程项目,由工程技术部统一组织办理开工报告手续,待监理、业主审批后方可开工。申请开工报告必须坚持“三不开工制度”。
1、施工组织设计未批准不开工。
2、各种准备工作(征地拆迁、设计技术交底、主要人员和机械设备到位、测量和试验等)未就绪不开工。
3、队伍未进行技术、质量、安全等培训不开工。
第八章 技术交底
第二十二条 技术交底是技术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能使广大
施工技术人员了解施工设计要求,掌握技术标准,有利于科学组织施工,提高工程质量。
第二十三条 设计单位的技术交底
1、指挥部收到施工设计文件后,负责联系设计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并由指挥部组织有关业务部门和各单位有关人员参加。
2、参加技术交底的各级人员,要认真弄懂设计意图及工程特点,以便发现问题,提出改善意见。对有异议的问题,要及时与设计单位共同研究,协商解决。
3、技术交底的经过和有关问题,解决办法,应详细记录,写成正式会议纪要,作为交底工作和处理有关问题的依据。技术交底纪要应妥善保管备查并作为竣工文件资料列入工程档案。
4、对重大、复杂或采用“四新”成果的工程,在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应请有关专业设计负责人到施工现场进行专题技术交底,由指挥部联系,组织与该项工程有关的单位和施工人员参加,以便掌握该项工程的具体施工方法、特殊要求和技术措施。 第二十四条 施工单位的技术交底
1、对于项目部技术交底,由项目部总工程师主持,内容为:工程概况,设计单位和业主要求,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计划,关键工序和特殊过程,特殊工艺,质量目标和指标,重大技术安全措施,对环境管理的要求及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有关情况,投标书中有关技术方面的内容,本项目执行的有关规范和文件(包括业主、监理、集团公司、公司),施工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及技术、测量事故易发点等。 2、对于施工工点的技术交底,由各项目部组织工点技术负责人向工点负责人(队长或班长)及有关人员详细说明工点的实施性施工组织
设计、施工图、技术标准、测量放样、水准抄平成果、临时工程设计、结构物细部尺寸及质量安全措施等。
3、对于施工操作人员进行技术交底,由队长或工班长采取工前讲解、工中指导、工后讲评的形式,交待讲解设计意图、技术标准、质量要求、安全注意事项及操作技术要点。
4、技术交底工作由主管技术人员依据有效技术文件和图纸编写书面交底,并报工程技术部(科)长复核后进行现场交底,重要的技术交底由项目总工签发。
5、技术交底对于分项目部、队、施工工点,采用技术交底书的形式,技术交底书要有明确的编制单位、施工部位及里程、编制依据、编制时间、主送单位、接收时间,交底人、复核人和接收单位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签字手续。
6、交底书一式三份,一份交资料室,一份交主送单位,一份自留,并将技术交底分专业编号,装订成册。交底要及时,尽量避免口头交底,若情况特殊,事后需及时补办技术交底书。
6、技术交底应用文字记述,要用碳素笔书写,禁止用铅笔、红色笔编写,签字处必须为原签字笔迹。内容要翔实,语言要简练,字迹要清晰工整,不能随意涂改,附图说明时,图表要求用电脑或三角板等绘图表工具绘制,不允许随意乱画。对操作工人以口头叙述为主(讲解到操作人员全部明白)。
7、本着谁交底谁负责,交底人为直接责任人,复核人要承担次要责任,项目总工程师负领导责任,若交底书未经他人复核,交底人要承担全部责任,由于交底错误造成的返工、经济损失、工期推迟等后果,按照指挥部有关规定给予相关责任人相应的处罚。
8、技术交底禁忌:(1)、禁忌用非正规格式。 (2)、禁忌签字手续不全。 (3)、禁忌交底内容不清、不全。 (4)、禁忌交底人不存底。 (5)、禁忌无复核人签字。
(6)、禁忌把设计图纸直接交给施工队伍。(7)、禁忌可能引起经济纠纷的交底。
第九章 隐蔽工程旁站监理制度
第二十五条 隐蔽工程、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应执行旁站监理制
度,旁站监理制度是为了强化施工过程质量控制,防止和杜绝质量通病、质量缺陷、质量隐患及事故的发生,确保工程质量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和一次达标。
第二十六条 旁站监理的工程主要包括:路基基底处理、特殊路基处理、挡(护)墙基坑及砌筑;桥涵基础施工、基底换填加固;各类工程钢筋加工、布置和防水层;混凝土圬工及预埋件施工等。
第二十七条 旁站监理禁忌
1、未进行隐蔽工程签证或漏检就自行覆盖或进行下道工序施工。2、隐蔽工程、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现场无技术、试验、质检人员24小时旁站监理。
3、发现问题未经业主同意随意变更设计或使用其他掩饰手段,不如实上报者。
4、未编制作业指导书或未进行技术交底。
5、施工队人员不具备相关施工经验,特种工未持证上岗。6、旁站监理人员以权谋私、营私舞弊。第二十八条 旁站监理要求
1、认真做好工程旁站监理的组织策划,明确旁站监理工程项目和检查规定,落实值班制度及旁站监理人员,做到有计划、有目标、有实施、有控制、有奖罚、有结果。项目领导、管理、技术、质检、试验人员及工地代表要明确责任,加强沟通,相互支持配合,共同协助驻地监理工程师把好旁站监理关、质量关。
2、隐蔽工程检查应及时,先由该项目主管技术人员自检合格后,填写检查证,备齐有关附件资料,提前约请有权签证的质量检查人员和监理工程师复检签认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隐蔽工程检查证必须按有关规定表格和要求填写,字体工整,数据准确,填报份数满足要求,签证手续齐全有效。影响安全的基础工程签证后应立即封闭,避免地质变化危及结构安全。
3、旁站监理应严格,整个实施过程必须记录在案,在施工日志中详细描述,主要内容包括:监理项目、时间、地点、施工队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旁站监理人、施工方法及工艺标准、质量控制情况等,以实现产品质量的可追溯性。
4、旁站监理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大胆工作,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设计文件、质量标准、工艺要求进行监控和管理。
第二十九条 旁站监理责任
1、专职质检工程师或现场监理工程师因工缺席,经项目总工同意,可委托同级技术人员或现场监理工程师代检签证,并做记录。
2、隐蔽工程未经技术、质检人员和现场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证而自行覆盖的,必须揭盖补验,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施工责任人承担。
3、对现场发生的突发事件或处理不了的问题,应及时报告项目总工及现场监理工程师研究处理。
4、强化监督检查职能,严格岗位责任追究制。凡因监理不到位造成质量事故,旁站监理人员负主要责任。项目经理和总工程师要加强现场旁站监理人员的监督检查,防止擅自离岗和脱岗。对因失职、渎职造成质量通病、质量缺陷、质量隐患和事故及经济损失的责任人,要按指挥部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罚。
5、对不按施工技术规程、质量工艺标准施工的行为或违反规定不听劝阻的,旁站监理人员有权要求停工并对其实施经济处罚,问题严重的、可以建议撤换队伍。
第十章 检验批的验收
第三十条 根据铁路新验标的要求,检验批做为施工质量验收的基本单元,是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的关键。各级技术质检人员必须相互配合,共同协助监理工程师做好这项工作。各项目部具体组织对检验批的验收,必要时,可通知指挥部有关人员参加。
第三十一条 检验批的划分应严格根据新验标的要求,一个检验批的施工条件应基本相同,所用原材料及质量要求也应相同,形成的质量应均匀一致。项目部的检验批划分及编号应报指挥部工程技术部备案。
第三十二条 检验批验收应及时。先由各项目部主管技术人员自检
合格后,提前约请质检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按照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规定的项目逐项进行复检并签认,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第三十三条 检验批的验收包括实物检查和资料检查,要求主管技术干部在做好实物检查的同时,提前准备相关的资料,包括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合格证和其它质量证明文件,还包括施工过程中的自检、交接检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以及各种检验、检测报告。
第三十四条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除签名外按要求应进行打印,要求数据准确、用词规范、描述详细、有可追溯性并及时进行复签。现场填写的验收记录表应作为复签的依据。
第十一章 变更设计
第三十五条 变更设计是技术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证技术标准,加快施工进度,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有很大的作用。各单位必须牢固树立“精心设计,精心施工”的思想,加强对变更设计工作的领导和组织。
第三十六条 变更设计应本着保证质量,有利施工、提高效益的原则,对于增加投资的Ⅱ、Ⅲ类变更尽量不变或少变。变更程序按业主规定的办法和程序进行。 第三十七条
各级总工程师主持变更设计工作,负责审查变更设
计。各级施工技术部门具体负责变更设计的业务工作,工程开工前根据投标书报价和合同清单确定变更方向,指定专业工程师管理日常业务,建立登记立卷报表制度。主管工程的技术干部,对所负责的工程应注意设计图纸与现场核对,发现问题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逐级向上级报
告。
第三十八条 变更设计尽可能在开工前提出,一项工程避免反复变更。施工中发现设计错误或与实际不符,要主动及时与监理部门和设计单位联系,办理变更手续,不准盲目施工。处理不了的问题,需及时向建设单位反映。变更设计时,不得单纯为节省工程费而降低设计标准。 第三十九条 各类变更设计应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完善手续,进行标识。必须有签认的变更设计图或正式书面通知,方可据以施工,并留存作为竣工资料。如施工急需,征得现场设计、监理人员同意的变更设计,亦应记录当即签字,及时补办正式手续。
第四十条 凡收到的变更设计通知、纪要、文件资料需复印时,必须经主管部门领导批准,复印件必须经主管技术人员复核签认后,才可分发给有关部门和施工单位。
第四十一条 对各级通过变更设计,为降低工程成本、提高工程质量,取得一定经济效益做出贡献的人员,根据情况指挥部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十二章 技术资料管理
第四十二条 技术资料是设计、施工、科研等各项工作的劳动成果。完整、准确的技术资料是组织施工、指导施工、进行质量追溯、编制竣工文件和施工总结的重要依据。由各级技术部门具体负责,定人定岗、实行分级管理。
第四十三条 技术资料管理的范围
1、管理性文件:与技术有关的通知、纪要、决议、决定、计划、
报告等文件。
2、标准规范:国家或部颁标准、施工规范、规程、验标、标准图、通用图等。
3、作业文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计划、作业指导书、作业标准、技术措施等文件。
4、其他技术文件: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变更设计、工法、科技情报、施工技术总结、各种技术资料。
5、施工记录:三标一体化运行记录、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记录,包括开竣工报告、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施工日志、砼施工记录、技术交底、测量资料、其他技术活动资料(含文字、图纸、照片)等。
第四十四条 指挥部工程技术部设专职资料员负责资料管理工作。各项目部设一名专(兼)职资料员对技术资料进行管理。指挥部工程管理部负责对设计院提供的各类设计文件的点收、编号、分发和保管,并负责与设计单位联系,办理有关设计文件收发登记。各项目部负责点收、登记、分发、保管本项目内的设计文件。
第四十五条各级均按公司《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有关规定,负责技术资料的分类建档、收发、借阅、复制、收集、保管、分类归档、标识等,具体要求如下:
1、所有文件的收发都应在《收发文登记表》上编号登记,接收人在仔细阅读后交有关人员传阅。
2、技术文件的编制按照分工由相应的技术人员编制,逐级审批后下发。
3、技术文件的有效性通过编号和加盖“有效”章来控制,并根据
内容分别填写“有效文件清单”、“有效技术标准文件清单”、“有效标准设计图清单”,各种清单应根据文件的更改情况及时更新。
4、与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有关的文件填写“受控文件清单”,应统一编号。
5、图纸、文件借阅时需填写《文件借阅登记表》,并按期归还。6、有分发号的受控、有效文件如丢失、破损或需要增发时,须填写《文件领用(复制)审批表》,经技术科长或总工程师批准后,重新登记发放新文件,同时将丢失、破损的文件分发号作废或延用原分发号。图纸等重要技术文件如丢失、破损或需要增发时,应填写《文件领用(复制)审批表》,经总工程师同意后,在监控情况下复印,批准人、复核人应对复印文件的正确性进行签认,在《收发文登记表》上签认。
7、技术文件有更改时,应填写《文件更改记录单》,按分发编号通知持有者进行更改,确保文件的有效性。对废止的相关技术标准和其他文件资料员要做出明显标识,需销毁的填写《文件销毁登记表》。
8、资料员要做好所有技术文件和记录的分类保管,建立文件总目录和卷内目录。并注意保持保存环境的通风、干燥、清洁、防潮、防水、防虫蛀、鼠害工作。 第四十六条
施工过程记录由分管技术干部填写,当天完成的工
作,记录当天也要完成,每个月底交由项目技术科进行分类归档,每个单位或分部工程完工后交指挥部工程技术部进行一次整理。竣工资料的整理应随工程同步进行,做到工程完,竣工资料完。
第四十七条 体系运行记录和施工过程记录应根据国家、行业、公司或业主的要求,按规定的格式规范填写。做到字迹工整,内容详实,规范标准,份数合乎要求。施工中做好照片、录像、计算机软盘等形式
的记录。
第四十八条 施工日志
1、施工日志应每日如实填写,禁止写施工回忆录。内容包括:气象情况、施工部位、队伍及劳力安排、机械设备使用情况、主要施工方法、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实施情况、施工中发现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业主、监理、设计人员指示或检查情况,材料使用消耗、“四新”应用情况,以及工程中所发生的其它需要记录的情况。
2、施工日志由工点技术干部填写,两人或多人负责的单位工程,要分开填写,定期按日期汇编到同一本上。
3、施工日志内容要全面,语言要精简,文字要工整
第十三章 工程量台帐
第四十九条 指挥部应建立总的工程量台帐,项目部建立本管段工程量台帐,台帐包括:设计图纸工程量、实际计算工程量、实际完成工程量、节余或超支的工程量。
第五十条 项目部工点技术主管随时撑握工程量变化情况,验工计价时要填写已完工程数量表并附详细工程数量计算单,经技术科长,总工审核后实施计价,计价后的工程量及时入台帐。
第五十一条 工程量台帐中如有超支的情况必须注明原因,并附详细的原始记录。
第五十二条 变更设计要有详细台帐,对已批复、未批复的工程量要分开登记管理。
第十四章 业务接口
第五十三条 验工计价
1、技术部应与合同预算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对内对外的计价工作,协同搞好变更设计及合同外计价工作。
2、对业主的验工计价,各项目技术科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2日前,将本项目本季度已完成的工程数量,按照铁路工程预算章节号填列,经项目总工审核后,交指挥部工程技术部汇总,报总工程师审核,经监理签认后交合同预算部。
3、对内外部劳务队的计价,由各工点技术主管每月25日前,按照每个队伍实际完成的数量,填写已完工程数量单,要求附有详细的计算过程和依据,超设计量的要附注说明原因,经项目总工审核(在计算单的复核位置签字),并由劳务队签字认可后交指挥部工程技术部部长、总工程师审核,然后转到合同预算部。
4、对内对外的计价单,数量表要条理清晰,计算准确,字迹工整,不得随意涂改。对内对外的计价批复后,均应在工程数量台帐上登记,计算超余数量。
5、施工队原则只在计价后按照实际计价数量进行预借款,中途遇特殊原因需要预借时,由项目技术科提供新近完成的工程数量,经项目总工复核,报指挥部工程技术部部长、总工程师审核后转合同预算部。
第五十四条 物资供应计划
1、开工前,应将本管区审核后的工程数量统计后报指挥部工程技术部,由技术部汇总后交合同预算部,由预算部门按不同施工方式,核定原材料加工操作损耗率,并给物资部门提供物资供应总量。
2、根据指挥部的进度计划和实际的工程进度情况,各项目部技术
科分单位工程编制年、季、月工程量计划完成数量表,报指挥部工程技术部,由技术部汇总后交合同预算部,由预算部按核定损耗率后给物资部门提供年、季、月物资供应计划。
3、临时工程的增减、工程设计变更、返工、施工方法及工艺改变等引起的工程数量料变化时,需及时通知预算部门和物资部门修正材料计划。
4、经常协助合同预算部、物质部进行库存量核实,确保物资计划计划的准确性和指导性。
第五十五条 技术科与试验室
1、单位工程开工前至少一个月,向试验室提供所需要的混凝土或砂浆标号,同时提供该混凝土或砂浆需要达到的标准、数量和外加剂等内容。
2、在砼或浆砌施工前,由技术科向试验室提交砼(砂浆)配合比通知单,内容包括:工程名称、里程、施工部位、砼或砂浆标号、数量、主管工程师、具体施工时间、施工气象情况、外加剂品种、需要达到的标准等。
3、在工程中需要对工序进行检测时,应提前书面通知试验室进行准备,通知采用技术交底书的形式,内容包括:工程名称、里程、施工部位、需检测的项目、检测时间、检测标准等。
4、对于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中需要的试验数据或试验单编,应在验收前至少一天通知试验室准备。
5、由试验室反馈回来的数据,技术科要采用对口接收,并根据检测情况,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或实施改进措施。
第五十六条 技术部与质量部
1、协助质量部建立质量保证体系,编制创优规划,质量目标和质量保证措施,并留一份存档备案。
2、开工前,技术部应根据铁路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对本管段的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和检验批进行划分,登记编号,交一份给质量部。
3、每个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竣工后,应及时通知质量部进行验收,协助做好验收记录。
4、施工过程中,工点技术干部应与质量部配合共同搞好工程质量的监控工作。
第十五章 文明施工
第五十七条 施工现场是企业形象和信誉的窗口,是经济效益的源泉,施工现场文明程度代表着企业整体素质和管理水平。为此,各项目部必须抓住企业施展本领的“主战场”,强化管理,以达到和实现企业目标。
第五十八条 各项目部要坚持文明施工。尊重科学规律,按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计划和技术规范规程组织施工,按质量验收标准进行检查和验收,坚决杜绝违章作业、弄虚作假、粗制滥造和违反施工程序的行为发生,上道工序不合格,不准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第五十九条 各项目部施工现场要设立醒目的施工标牌;现场平面布局要合理、平整、清洁,临时道路状况良好、路平坡顺、晴雨畅通,既利于施工作业,又确保安全;有标准和合适的材料堆放场地(库、棚)及车辆、机具停放场,有控制质量的计量设备、检验仪器及值班制度;有醒目悬挂着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等方面的标示牌和各项
活动开展的标语;进入现场的管理人员、作业工班长必须挂牌上岗,现场做到标牌整齐化,施工控制规范化,各项管理制度化,施工生产正常化。
第十六章 施工技术总结
第六十条 施工技术总结是铁路建设的必要程序之一,是施工技术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及时的总结施工经验教训,不断提高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各级必须认真作好施工技术总结工作,做到专人负责,专人编写,责任到人,制度落实。
第六十一条 全管段综合性总结由指挥部负责编写。工程综合总结初稿应在工程基本竣工,尚未正式验交前完成。工程验交后,工程综合总结应在三个月内完成并上报集团公司。
第六十二条 专题技术总结由项目总工或专业技术人员编写。专题技术总结包括重点、难点工程总结,施工中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结构的采用,特殊施工方法,劳力组织,机械化施工,技术革新,增产节约,经济核算,工程质量,施工安全方面的专题经验或技术总结。
第六十三条 施工技术总结的内容: 1、全线工程概况 2、自然条件 3、施工特点
4、主要技术条件和标准 5、施工安排及施工准备工作
6、重大施工技术关键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7、采用新技术情况 8、重大设计变更
9、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组织指挥、物资供应、机械设备、运输保障等方面的主要情况及经验教训。 10、验收交接对工程的评价
11、工程数量、劳力、材料、投资,灾害损失、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等统计资料。
12、全线平面缩图、纵断面缩图及平面地理位置图。
13、有关图表、照片。
14、重点、难点工程及专题技术总结。 第六十四条 专题技术总结的内容: 1、工程概况 2、施工条件 3、主要施工方法
4、采用新技术情况、经验、效果及测量试验资料。 5、施工中重大技术问题处理情况。
6、工期、造价、工效、安全、质量、节约方面的综合分析,投资、材料、机械设备、动力的消耗使用资料。 7、有关的照片、图纸。
第六十五条 施工技术总结的编写要求:
1、编写施工技术总结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要充分反映工程的成绩和经验,如实写出存在问题和缺点。
2、施工技术总结应能反映施工中的重要环节,关键处要叙述清
楚,必要时附图表、照片。
3、统计数字力求准确,反复核实,并与竣工数量相一致。 4、施工技术总结应内容充实,抓住重点,分析深入,文字简练,数据准确,图表清楚,用事实和数据说明问题。
5、施工技术总结在开工时就应注意收集整理资料,指定专人进行这项工作,在工程竣工后规定的期限内编写出技术总结。
第六十六条 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技术人员对于重难点工程所采用的施工方法、施工中采用的新工艺、新材料等以及施工经验、教训撰写科技论文。对于优秀科技论文,项目部除予以物质奖励外,将会推荐给公司机关,并汇编在集团公司《科技论文、技术总结选编》上。
第十七章 竣工文件
第六十七条 铁路项目的竣工文件是工程建设的真实记录,也是国家铁路工程的历史档案和技术资料。它反映了各种地下、地上建筑物、隐蔽工程、构筑物等状况。编制完整的竣工文件,对组织工程的竣工验交、运营的日常维修养护、以及设备改造和改建、扩建等有着重要的意义。
第六十八条 竣工文件是工程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随时积累形成的。各级领导和各有关部门,必须从项目建设初始就重视这项工作,一是加强教育,掌握编制文件的依据和内容;二是坚持谁指导施工谁负责编制的原则,保证人员相对稳定,资料积累完善;三是随时检查、督促收集、整理,以避免资料文件散失在他人手中,造成破损和丢失。 第六十九条 指挥部和各项目部成立竣工文件编制领导小组,由各级总工程师任组长。指挥部工程技术部负责各项目部施工项目竣工文件
材料的审核汇总工作,各项目部负责本管段竣工文件的编制,且对分项目部竣工文件质量及时组织检查指导。
所有竣工文件的具体编写内容,必须符合业主对竣工文件的各项要求。竣工文件应随施工过程的进行及时收集编写,工程完工后及时整理,并按规定进行文整和组卷。
第十八章 奖惩制度
第七十条 技术管理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各级组织必须从始至终地加强指导检查,严格制度。指挥部每季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不定期的进行抽查,并组织考核奖罚。
1、项目部技术科能按集团公司《施工技术管理办法》中的项目技术室标准进行管理达标的奖1000元,不达标的罚款1000元;接受质量体系内审和外审达标的(指无任何不合格项者)奖2000元,不达标的按集团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2、技术干部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努力学习,钻研业务,注重理论实践,不断总结提高。凡技术干部撰写的论文在集团公司以上刊物发表的,每篇奖励300元。
3、技术干部要认真、及时、准确、完整地做好质量记录。按照《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及各项标准有关规定,结合指挥部《施工技术管理办法》,写你所做,做所写,记所做。开工前要有开工报告,报指挥部批准实施;图纸要有审核或会审记录;每道工序要有技术交底和工艺标准;关键工序和特殊过程要有作业指导书;施工控制过程要有施工日志;变更设计有标识,手续完善;各种施工记录表格和施工常用
报表要填写齐全、规范;工程数量清单详细准确和内业资料分门别类归档,目录齐全,编号规范,收发登记详实,并有专人负责管理。指挥部在检查中每发现一项不符合要求,罚款500~2000元。
4、项目测量队要认真执行测量管理制度,施工前有交桩,有复核;施工中有放样、有复核、有检查;竣工有贯通测量;内业有专人负责,测量仪器有专人保管,指挥部在检查中每发现一项不按要求实施,罚款500~1000元。
5、文明施工和质量控制要严格。施工未配计量器具或不按计量配比作业的;不按技术交底或作业指导书、工艺标准进行操作,违反程序、粗制滥造者;隐蔽工程不按规定进行检查签证,有关人员或监理提出意见或批评者;现场材料、机具堆放混乱,影响场容场貌者;现场施工人员无视有关规定,不听劝阻有顶撞或谩骂行为者,指挥部在检查中每发现一项,罚款1000~2000元。
6、凡因工作渎职,发生纯技术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对行为人处损失费用10%的罚款,触犯法律的并按国家、企业有关规定处理。
技术管理考核奖罚由指挥部财务在季度计价时兑现。
本办法未详尽之处按集团公司《施工技术管理办法》、公司《项目管理十八项机制》和三标一体化《程序文件》办理。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录1:
施工技术管理标准化作业工作
各级施工技术部门技术负责人(含专业工程师)及工点技术负责人,均应注意按职责、职权各司其事,各负其责,协作配合,做好施工技术管理标准化作业工作:
1、一项记录,即工程日志簿(或施工记录簿)随身携带记载工程事项并供监理人员签注意见。
2、二个方面的协调,即部门内各专业间及专业工点负责人间的协调配合;单位内各业务部门间的协调配合。
3、三个阶段的审查工作,即开工前审查设计;施工中审查原始凭证、台帐记录和各种表报的正确性;竣工时审查竣工数量和竣工文件是否准确齐全。
4、四项专项总结,即工程的全面综合总结;重点工程技术总结;专业技术总结;技术专题总结。
5、备齐五种图,即工程设计图;工程平面图及纵断面图;施工组织设计进度图;工程场地平面布置图;工点(工号)分布图(含工点工程量)。
6、建六项台帐,即历月工程进度台帐;变更设计台帐;验工计价台帐;工程大事记录台帐;主要工程综合指标台帐;设备和技术工人分布台帐。
7、严守七条工作要求:一切数据有计算依据;图纸和各种报表有签字负责人;设计文件资料交接有书面签认; 工程开工有批准的开工报告;变更设计有批准手续;处理施工问题有记录;技术人员调动有工作移交记录。
8、坚持八项内容检查:
1 设计文件是否满足设计需要,是否已进行技术交底。2 测量放线是否已双检,有无复测记录。3 是否按图施工,操作正确否。
4 原始记录有否,记载是否符合实际施工情况。
5 有无安全设计,执行情况如何。有无质量措施,工程质量如何。
6 混凝土、砂浆、土壤夯填等工程试验是否按要求办理,施工计量是否严格。7 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是否已能掌握运用。8 工程记录簿,工程检查证,工程大事记录是否已填写。9、做到“现场施工十不准”即:
① 无正式设计图不准开工(经业主或监理签章的施工资料外)。未进行技术交底不准开工。
② 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未批准,不准主体工程开工。③ 变更设计未经批准,不准交付生产和记入台帐。
④ 隐蔽工程未经业主或监理检查签证,不准进行下道工序。
⑤ 测量和复测未经双检复核,不准进行下道工序。
⑥ 成品、半成品和工程材料无实验合格证明,混凝土和沙浆无设计配合比,不准用于工程。
⑦ 验工计价需经丈量收方,不准估报数量。
⑧ 未备齐竣工文件和经过自检整修,不准报工程竣工。
9 发生安全、质量、设备事故,不准隐瞒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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