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创先办〔2010〕14 号
中共新场乡委员会
关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双向述职和
群众评议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党支部:
根据《中共通江县委办公室关于转发〈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关于在全县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通委办〔2010〕29 号)精神,现就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双向述职和群众评议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述评时间
即日起至 2011 年 1 月 10 日前。
二、述职对象
基层党组织、党员。
三、述评形式
基层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和党员述职并接受评议。乡党委的双向述职和群众评议可以结合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年度目标考核、党政正职年终公开民主测评等活动一并进
行,各党支部的述职评议须有乡指导组成员参加。
党员向党组织和群众述职并接受评议。党员的述职评议可结合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
四、述评程序
1.公开述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报告本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的做法和成效、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整改的措施和办法。党员报告前阶段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承诺兑现情况、为民办实事情况、整改的措施和办法等。
2.现场评议。与会对象对党组织(党员)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点评,提出意见建议。
3.开展测评。向与会对象发放创先争优群众满意度测评表,组织测评。
4.表态发言。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党员)根据群众评议意见、建议,当场发言,承诺整改。
五、结果运用
1.测评结果要向本地本单位党员、干部通报,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2.党组织对评议会上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采取有力措施予以落实,党员要积极整改。
3.要把群众测评结果作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年底考评的重要依据,作为评选先进党组
织和优秀党员的重要依据。
六、组织领导
1.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群众评议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述职评议工作总结在 2011 年 1 月 10 日之前上报乡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乡创先争优活动指导督查组要加强对所联系党支部的指导检查,同时要督促各级党组织抓好评议会上群众反映问题的落实,增强述职、评议工作的实效性。
附件:1、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群众满意度测评表
2、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群众评议汇总表
3、党员创先争优活动群众满意度测评表
4、党员创先争优活动群众评议汇总表
2010 年 12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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