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课程教学大纲
《建筑设计》课程教学大纲
1.本课程在专业培养目标中的定位与课程目标
办学定位:创建国内领先、世界一流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是清华大学既定的建设方针。在此指导下清华大学建筑学院的办学定位是坚持宽口径培养模式,造就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层次建筑、规划与景观设计、理论研究与管理之专业人才。
办学理念:从梁思成先生的“体形环境论”到吴良镛先生的“广义建筑学”和“人居环境科学”,60余年的积淀与传承确立了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明确的办学理念,即坚持建筑学科与相关学科的交叉与拓展,整合自身在设计、技术、设备上的优势,形成独有的建筑、规划、景观三位一体的教学构架,面向全球化和城镇化,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清华大学建筑学院。
知识结构:建筑学专业是一门综合性较强的学科,涉及理、工、文、艺诸领域,具有科学与艺术、理工与人文相结合的特点,要求毕业生具备广泛的知识面和较强的形象思维能力与抽象思维能力。建筑设计课是一级学科建筑学专业的主干课程,包括建筑设计和城市规划设计两大部分,贯穿整个一至四年级,覆盖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城市规划与设计、建筑历史与理论、建筑技术科学、景观规划与设计五个二级学科的专业基础教学,并与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专业绿色环境技术与建筑设计课相结合,达到强化环境意识、普及绿色建筑技术的目的。
课程目标:在“教学、科研、实践三结合”这一清华优良教育思想指导下,建筑设计课程的培养目标概括为:基本功训练与建筑理解相结合;创造力与综合解决问题能力结合;建筑知识与专业理论方法相结合;设计过程与专业表达技能相结合;设计实践与综合设计能力相结合等五个方面。
2. 课程知识结构与学时
清华大学建筑学院1至6年级的设计教学框架是按照“三个平台”模式建立的,即由一二年级设计专题所构成的“基础平台”、三四年级设计专题所构成的“专
业平台”和五六年级(研究生阶段)设计专题所构成的“提高平台”,三个平台由浅入深,循序渐进,相互关联,紧凑连贯,形成一个有机整体。“建筑设计课”在此特指的是本科阶段由7个“建筑设计专题”、1个“城市设计专题”和1个“居住区规划与住宅设计专题”所构成的“基础平台”和“专业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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