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上级鲜胶水早期保鲜工作考核办法工作要求,切实规范做好我公司鲜胶水早期保存工作,从源头上管控鲜胶水质量,加大对公司检测中心及各队收胶站的管理力度。通过保障鲜胶水质量来提升公司橡胶产品市场竞争力,从而全面提高我公司橡胶生产经济效益,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成立鲜胶水早期保鲜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考核小组 1.成立鲜胶水早期保鲜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副组长:成员:
2.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考核小组 组长:组员: 二、考核范围
公司检测中心及各割胶生产队收胶站、胶工 三、考核内容及工作要求 1.建立完善的规章、考核制度
1.1检测中心要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负责好将各种制度装裱,督促好各队在收胶站显眼地方悬挂公示。
1.2验收考核组每月月底要对队收胶站进行检查考核,并将检查结果进行公示和上报生产经营部。
1.3检测中心要建立保鲜剂、氨水台账,做好出入库登记,制定相关领用规定。
2.卫生要求
2.1队收胶站要每天清洁地台、胶水池、工用具等,搞好室内外卫生,并在开割前进行全面清理,检测中心每周巡查一次,月底总检查根据巡查情况进行综合打分。
2.2队胶工每天对胶水桶进行内外清洁,并在开割前进行全面清理,收胶站每周巡查一次,月底总检查根据巡查情况进行综合打分。
2.3胶工要做好胶杯的清洁工作,开割之前要全面清理,用清水对胶杯内外进行全面清理。
2.4运输胶水的罐要求做到每天进行清洁、消毒,要求在开割前全面清理,检测中心负责人要每天进行督促检查。
3. 复合保鲜剂使用
3.1生产队要做好胶工领用登记,做好台账记录,登记每天使用量。
3.2要求胶工必须清楚保鲜剂用量标准和正确使用保鲜剂,要求当日清洗完胶桶后必须将定量的保鲜剂添加进胶水桶,添加后用力摇晃。添加比例控制在0.05%-0.08%之间,严禁超额添加。
3.3收胶站要规范复合保鲜剂的使用,制定使用标准和使用方法。每15天发放一次,要求各队将保鲜剂整齐堆放在阴凉处,每天要摇晃一次,做好出入库登记并建立台账。
4. 氨水的使用及存放要求 4.1加氨水标准
鲜胶水加氨量的多少,影响胶乳质量的情况, 须将氨含量控制在0.20~0.35%之间,即氨水和鲜胶水比例要控制1:100~1.75:100之间。
4.2加氨水要求
胶工每天回收完胶水后要洗干净胶水桶,然后在干净的胶水桶中加入定量的氨水和复合保鲜剂,一方面使胶桶消毒,另一方面达到尽早加氨的要求。如收胶员收胶发现未加氨的,该队当月保鲜奖励取消。
4.3存储及发放
4.3.1氨水要求集中堆放在通风阴凉位置,各队收胶站要建立台账,做好每个胶工的领用登记记录以备检查。
4.3.2公司检测中心及队收胶站要配备PH试纸备检,检测中心人员负责培训各队收胶员如何正确使用PH试纸验氨。
5. 鲜胶水清洁度要求
5.1要求胶工所收集胶水无污染变色、新鲜; 5.2要求胶水中不得含有树皮树叶、凝块等杂物;
5.3要求倒入胶水池的胶水必须使用双筛过滤,先粗筛后细筛; 5.4要求胶工及收胶员必须正确掌握过滤筛规格和过滤方法。 6. 鲜胶水存放要求
6.1收胶员要对收集的胶水进行验氨和补充;
6.2如遇到需要隔日运输、气温较高、阴雨天气等情况时,要根据实际情况补充足复合保鲜剂;
6.3维护好胶水池盖的正常使用,避免损坏。 7. 杯胶、杂胶回收要求 7.1杯胶、胶块、胶线分类清楚; 7.2各类胶种分开干爽存放; 7.3冼桶水回收凝胶块远离胶水池存放 8. 鲜胶水挥发脂肪酸值要求
公司检测中心要尽量控制挥发脂肪酸值小于或等于0.07,达到这一标准为合格,要求当月合理率要达到95%(含95%)以上。
四、考核项目
公司检测中心每个月月底对各队收胶站进行检查,检查项目如下:
1.每个胶工的橡胶产品重量、干含公示上墙;10分 2.收胶站地台、胶水池、工用具、室外干净程度;10分 3.胶工胶水桶内外清洁度,干净程度;10分 4.复合保鲜剂有无正确存放,且有无分层现象;10分 5.氨水有无正确存放;10分
6.胶工是否清楚加保鲜剂、氨水的方法及比例;10分 7.收胶站配备PH试纸,并经常使用;10分
8.日常收胶有无发现该队胶水含有杂质或变质;10分 9.杯胶、胶块、胶线有无分类堆放,且分开干爽存放;10分 10. 洗桶水回收凝胶块有无远离胶水池存放。10分 五、考核细则
1. 根据橡胶加工厂对公司进厂鲜胶水挥发脂肪酸值的等级率进行统计考核,挥发脂肪酸值小于或等于0.10的为合格,其中挥发脂肪酸值小于或等于0.07为优等。若挥发脂肪酸值公司优等率达到95%(含95%)以上的,则各队考核分值为20分;若公司合格率达到95%(不含95%)的则队考核分值为10分,合格率每增加1%考核分值增加1分,合格率95%(含95%)以下不得分。
2. 根据橡胶加工厂对公司进厂鲜胶水氨含的合格率进行统计。氨含量在0.20~0.30%为合格,公司合格率达到100%则各队考核分值增加20分,公司合格率95%(含95%)以上则各队得10分,合格率每增加1%考核分值增加1分,95%以下的不得分,如该月中有一次氨含量大于0.35%或小于0.20%的则队该项不得分。
3. 考核组每月下旬负责组织成员对各队收胶站进行一次检查。根据检查情况进行打分,该项总分100分,最终按60%计算分值。
4.考核组根据加工厂对公司检查,对照本上述第1、第2点结果,综合评定计算各队检查结果,完成后将检查结果上墙、上微信群公示。 六、奖罚措施
公司根据每月检查结果,对生产经营部、检测中心、割胶生产队、区干部进行奖励,当月兑现50%,年终兑现50%(必须全年没有出现鲜胶水质量问题才能领取),年初根据争取任务指标划分三类奖励预发(年产15吨干胶奖励200元/月,年产15-30吨干胶奖励250元/月,年产30吨以上干胶奖励300元/月),年终按实际完成产量进行补差,具体奖励办法如下:
1.检查综合得分在95分(含95分)以上的,100%发放奖励。
2.检查综合得分在90分(含90分)~95分的,按80%发放奖励。
3.检查综合得分在80分(含80分)~90分的,不奖不罚。 4.检查综合得分在80分以下的,扣减队当月收胶费用,以80分为起点,每少1分扣当月1%的收胶费用,以此类推。
5.作业区区长奖励按所辖生产队当月奖励的加权平均数计算。 6.检测中心和生产经营部工作人员奖励,按全公司各割胶队当月奖励的加权平均数计算。
7.收胶员当月累计某日收胶过称重量与加工厂差额大于3%的情况超过3次,不得计提当月奖励;当月出现一次挥发酸枝超标情况的,扣罚收胶员当月全部绩效。
2021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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