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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制度98540【精选文档】

2020-06-08 来源:步旅网
 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制度

政府采购业务实施机构为相关业务部门,是单位政府采购申请的提出部门,其职能: 1、申报本部门的政府采购预算建议数;

2、依据内部审批下达的政府采购预算和实际工作需要编制采购计划,进行政府采购

需求登记,提出政府采购申请;

3、对政府采购文件进行确认,对有异议的政府采购文件进行调整修改;

4、对实行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项目的预中标结果进行确认,领取中标通知书,并依

据中标通知书参加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5、对政府采购合同和相关文件进行备案; 6、提出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申请。

办公室负责对政府采购业务进行审核和批准,其职能:

1、拟定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更新和调整单位的政府采购工

作细则;

2、汇总并严格审核各业务部门提交的政府采购预算建议数、政府采购计划、政府采

购申请;对需求参数进行审核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和政府采购方式; 4、对单位自行组织的采购活动加强采购组织实施的管理; 5、指导和督促业务部门依法订立和履行政府采购合同; 6、组织实施政府采购验收; 7、组织处理政府采购纠纷;

8、妥善保管单位政府采购业务相关资料,政府采购合同文本和验收证明应当同时提

交财会部门;

9、每季度对政府采购业务信息进行分类统计和分析,并在内部通报; 10、政府采购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会部门在政府采购业务中的主要职能:

1、汇总编制单位政府采购预算、计划,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下达各业务部门执

行;

2、及时转发财政部门的有关管理规定及政府采购相关信息; 3、审核各业务部门申报政府采购的相关资料,确定资金来源; 4、复核政府采购支付申请手续,办理相关资金支付;

5、根据政府采购部门提交的政府采购合同和验收证明,依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对政府采购业务进行账务处理;

6、每月与政府采购部门沟通和核对政府采购业务的执行和结算情况.

内部审计部门(如无可成立内部监督评价联合工作小组,非常设机构)负责对政府采

购业务的监督,其主要职能:

1、监督检查业务部门和政府采购部门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情况; 2、参与政府采购业务质疑投诉答复的处理

各业务部门、资产管理部门、预算编制部门之间应相互沟通和协调,避免政府采购

活动与业务活动相脱节,出现资金浪费和资产闲置.

政府采购工作业务流程如下:

1、各业务部门应当按照实际需求提出政府采购预算建议数; 2、办公室对政府采购预算建议数进行审核;

3、财会部门在办公室审核的基础上,从预算指标额度控制的角度进行汇总平衡,编

制政府采购预算;

4、业务部门根据政府采购预算指标批准范围和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提出政府采购

申请,在有关申请文件中列明政府采购项目名称和政府采购金额,资金来源(部门预算、专项资金、其他资金)、需求登记日期、政府采购项目分类(货物类采购、服务类采购、工程类采购)等要素,每季度提交本部门的政府采购计划;业务部门负责人对政府采购需求进行复核;

5、办公室对业务部门的政府采购计划的合理性进行审核; 6、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对政府采购计划审批;

7、制定招标文件(或委托代理机构进行招投标工作),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包括公

开招标公告或邀请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中标公告;

8、签订合同(详见合同管理制度);

9、成立政府采购验收小组对政府采购验收; 10、财会部门根据审批程序付款; 11、政府采购业务质疑投诉答复处理; 12、记录政府采购业务; 13、资料归档.

政府采购计划包括:

1、政府采购计划应当在财政部门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范围内,依据本部门的政府采

购需求进行编制,完整反映政府采购预算的落实情况。

2、政府采购项目数量和采购资金来源应当与财政部门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中的采购

项目数量和采购资金来源相对应,不得编制资金尚未落实的政府采购计划。

3、在编制政府采购计划时,应当注重政府采购的规模效益,同一季度内对同一采购

品目尽量不安排两次以上采购计划.

4、业务部门不得将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或服务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

何方式、理由规避公开招标采购。

业务部门负责人对政府采购计划的复核包括: 1、采购需求是否有相应的预算指标;

2、是否适应当期的业务工作需要,是否符合当期的政府采购计划; 3、政府采购申请文件内容是否完整.

办公室对采购计划的审核包括:

1、政府采购计划所列的采购事项是否已列入预算。

2、政府采购计划是否与业务部门的工作计划和资产存量相适应. 3、政府采购计划是否与资产配置标准相符。 4、专业性设备是否附相关技术部门的审核意见。 5、政府采购项目是否符合当期的政府采购计划。

6、政府采购成本是否控制在政府采购预算指标额度之内.

7、经办人员是否按要求履行了初步市场价格调查,政府采购需求参数是否接近市场

公允参数,是否存在“排他性\"的参数,政府采购定价是否接近国家有关标准。

8、政府采购组织形式(集中采购机构组织采购、单位自行采购、委托代理机构组织

采购等)和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等)的选取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9、其他需要审核的内容

财会部门对政府采购计划是否在预算指标的额度内进行审核。 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对采购计划审批,下达给业务部门。

政府采购计划一经下达,原则上不作调整。计划执行过程中确需变更调整的,应当

重新履行审核和审批的程序。

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流程:

1、政府采购领导小组组织业务部门对招标文件进行确认,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业

务部门可进行调整或修改,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将修改确认的招标文件提交外部采购中心(办公室或委托代理机构或集中采购机构)。招标文件一经确认,政府采购需求原则上不得更改。

2、开评标结束后,外部采购中心(办公室或委托代理机构或集中采购机构)将预中

标结果通知单位的政府领导工作小组,政府领导工作小组登记后将预中标结果传递给业务部门,经业务部门确认后,由外部采购中心发布预中标公告。当招标过程中出现废标时,应从招标文件确认环节重新履行相关手续

3、外部采购中心根据中标结果发布中标公告,政府采购领导小组进行中标结果登记,

并进入政府采购合同订立环节

政府采购项目验收流程及要求:

1、成立验收小组,由单位代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相关领域的技术专家等组成。

直接参与该项政府采购组织实施活动的工作人员不得作为验收工作的主要负责人。

2、验收内容:根据合同协议和供应商发货单等对所购货物、服务或工程的品种、规

格、数量、质量、技术要求及其他内容进行验收。

3、出具验收证明。参与验收工作的相关工作人员应于验收工作完成后在验收证明上

签署验收意见,验收单位应当加盖公章。

政府采购业务质疑投诉答复的要求:

1、政府采购领导小组为政府采购业务质疑投诉答复的牵头部门.

2、提出政府采购需求的业务部门、财会部门、内部审计部门等相关部门参加。 3、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

权益受到损害或者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并提出质疑的,采购领导工作小组按照规定的时限、程序和要求对质疑进行答复。

4、对答复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文件进行归档和保管。

政府采购业务的记录制度

1、办公室负责政府采购业务相关资料(包括政府采购预算与计划、各类批复文件、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等)的收集、整理,建立政府采购业务档案并按照国家规定的保管期限妥善保管,防止资料遗失、泄露。

2、需要向财会部门同时提交的或按照规定应当向外部有关部门备案的,应当及时提

交和备案。

3、办公室每季度对政府采购业务信息进行分类统计,与资产管理部门和财会管理部

门定期核对信息,并在单位内部进行通报政府采购预算的执行情况、政府采购业务的开展情况等信息,及时解决政府采购业务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实现政府采购业务在单位内部公开透明.

单位应与相关供应商或采购中介机构签订保密协议或者在合同中设定保密条款。

单位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向无关人员透漏政府采购信息,单位工作人员由于透漏

政府采购信息给单位造成损失的,根据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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