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为了确保码头 的施工质量、进度、安全,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互相互利平等的原则,特订以下协议: 一、 承包形式
甲方所采取包工包料的方式承包给乙方(包括机具)。 二、工作内容
1、 图纸范围内所有轻钢龙骨吊顶、隔断安装等工作内容。
2、 机具维修由乙方自行负责,如需甲方维修,修理的人工费、机油、配件费等由乙方承担。
3、 工程开工后,班组不发生任何点工帐,且必须义务配合项目部各项活动。 4、 本班组负责人要做好进场名册登记手续并把每个工人的身份证、照片上报项目部做好三级教育登记手续。要对本班工人做进行班前班后安全技术交底,要负责本工种所有机具、电器及各隐患部位班前班后的检查工作,发现问题要立即上报项目部并进行共同商讨及时整改。 三、工程进度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三、承包单价
1、异型石膏板吊顶按实际施工面积75 元人民币/m²计取。穿孔铝扣板按实际
施工面积100 元人民币/m²计取。隔墙龙骨双面板按实际施工面积75 元人
民币/m²计取。检修孔25元/每只。
2、在施工中因乙方未依照施工规范或违章操作,造成施工质量或进度无法满
足甲方要求,甲方随时给予退场,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四、质量等级要求:如达不到甲方质量等级要求及工程进度自愿按10元/ m²罚款。 五、付款方式
甲方按乙方实际出勤每人每月发放600元,班组每个月在25日上报出勤人数,工程进展到本月25日甲方付给乙方贰万元人民币,45天后付至总价95%,剩5%作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后全部付清。 六、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进入施工现场,乙方必须遵守六大纪律、十项安全技术措施,违章操作实行罚款。工伤处理: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自身原因造成医疗费用在叁万元之内,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发生自然灾害及人为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乙方承担60%,甲方承担40%。
2、为了保证项目部综合治理工作的落实,搞好工地安全防范工作,依据《上海市治安防范责任条例》,、《上海暂住人员管理办法》、《上海外地劳动力管理暂行规定》,乙方施工人员进场必须带好本人身份证和6张照片到项目部综合办公室做登记手续,由甲方去办好工人的就业证、劳务证、健康证、寄住证、资格上岗证,但劳务证所有费款由甲方承担,其它证件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施工用电
本工地内班组必须服从本工地现场电工指挥,决不允许发生电线乱接乱拉等现象。
八、落手清工作
每个班组必须严格做到文明施工,谁做谁清,工完场清。如发现材料浪费,要进行一罚十处理,做到有始有终,保持工程全部结束,达到文明工地。 九、本合同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备案,望上述协议必须遵守,签字后生效,款清后自行失效。
甲方负责人:
甲方经办人:
乙方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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