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管理部对本工程的质量承担管理责任,监督项目监理机构的质量监督管理是否到位,监督施工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形成过程是否符合要求。在施工质量管理上形成以项目监理机构作为施工质量监控核心的项目质量管理的动态管理体系,必须采取有力管理措施,实现工程质量目标。
1.质量控制的原则
1.1以项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为依据,合理确定工程质量标准;
1.2以施工图纸,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规程、工程质量验评标准等为依据,以项目监理机构和施工项目经理部的质量管理活动为项目质量管理的重点,监督项目监理机构规范化开展监督管理活动,督促承包单位全面实现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
1.3主动地对工程项目施工的全过程实施质量管理,并以预防管理为重点;
1.4 要求项目监理机构和施工单位对工程的人、机、料、法、环等因素进行全面的质量控制,监督承包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落实到位,并正常发挥作用。
1.5要求项目监理机构和施工单位严格执行材料试验、设备检验及施工试验等制度,对承包单位的试验室进行考核与批
准;
1.6严格要求项目监理机构和施工单位执行预检、隐检、分项及分部工程的验收制度;
1.7监督项目监理机构和施工单位坚持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件及设备不得使用于工程,坚持本道工序未经验收或质量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
1.8施工过程中严格监督项目监理机构和施工单位承包单位按被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执行监督、实施施工,如需要调整、补充或变动时,应按程序规定重新申报审查批准;
1.9要求项目监理机构和施工单位坚持以工序质量保证分项工程质量;以分项工程质量保证分部工程质量;以分部工程质量保证单位工程质量;
1.10坚持质量管理与项目成本管理、进度管理相协调及集成的管理方法,对达不到质量管理要求的活动进行有效的控制。
2.质量管理的内容
2.1项目设计阶段质量管理的内容(略) 2.2项目施工阶段质量管理的内容
⑴按照---及地方政府及行业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申报等有关手续;
⑵负责审批项目监理机构提报的《项目监理规划》及各分项、分部工程的《监理实施细则》;
⑶组织对设计文件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审核。对于设计可能出现的差错及时核查,进一步优化设计。
⑷组织设计交底、图纸会审;
⑸会同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查,使施工组织设计具备针对性、可操作性;
⑹催促并监督检查项目监理机构、施工项目经理部的组织机构、质量保证体系、安全文明管理体系按合同要求健立健全,并满足国家及省市相关管理规定;
⑺会同项目监理机构建立健全工地各种质量管理制度,包括现场会议制度,现场质量检验制度,质量事故控制及处理制度,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等,并由项目管理部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⑻负责根据本项目工程的特点对本项目单位工程进行划分,合理确定质量标准;
⑼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在采用或实施前,项目管理部应落实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对其性能、技术指标、工程实例等进行充分的考察和论证后,经审核批准后实施。
⑴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质量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和核验,发现质量问题及时组织整改,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质量标准;
⑵负责设计单位与施工、安装方面的技术协调工作; ⑶参与工程实施过程中重要分部、分项工程、设备材料的
检查与验收,包括隐蔽工程的验收、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原材料产品的抽验和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⑷在与各承包商进行各项合同协商、谈判时,应在合同中对承包商的质量缺陷责任期予以明确;项目管理公司与第三方要明确产品保护时间和交接界面;第三方在向项目管理部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出具质量保修书,明确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
⑸项目实施过程中,负责对监理单位、各施工单位工程档案的编制、形成、归档进行检查、指导,督促各参建单位形成合格的工程档案资料;
⑹通过项目监理机构促使各施工单位通过建立有效的保障体系,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和防范重大质量事故的发生,加强对质量通病的防治与管理;
⑺按照国家及---对工程监理的管理及---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规定,加强对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使其发挥对工程质量的全面有效管理。
阶段
⑴组织项目所有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报,并负责通过档案资料的竣工验收;
⑵项目具备验收条件时,负责按有关规定组织有关委局、监管单位、质量监督、业主等方面代表组成竣工验收组,进行竣工验收;
⑶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和内容,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执行。各施工单位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时,应提交质量保修书,保修书中应明确保修范围,期限和保修责任;
⑷项目竣工验收后,负责一年内的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质量保证责任,组织做好建设项目后评价工作;
⑸在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项目管理公司应当按有关合同要求,协助业主要求有关方履行保修义务。
3.质量管理措施 3.1组织措施
⑴建立健全项目管理组织,明确各项目工程师职责分工; ⑵要求项目监理部和承包单位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各项质量管理制度,落实各项质量控制责任;
⑶促使项目监理机构完善质量检查、记录、分析、验收总结等制度,将各项职责落实到人;
⑷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尽可能采用先进的项目组织管理手段。
3.2技术措施
⑴组织参建单位认真研究设计文件,尽最大可优化设计; ⑵会同监理严格审查各施工承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设计;
组织参建单位分析研究更有利于保证施工质量的新工艺、
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等,并鼓励施工承包单位采用。
⑶要求施工单位制定严密的质量事故防范、质量通病的防治措施,确保工程质量顺利实施;
⑷实时跟踪检查施工进展情况,要求项目监理机构监督承包单位按审批的计划、方案进行施工,并保证足够的人力、材料和机械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按照“审查计划→实施检查→总结分析→调整处置”(PDCA)的循环对工程进度进行动态控制;
⑸材料设备供应阶段,通过质量价格比选,正确选择生产供应厂家,并协助其完善质量保证体系;
⑹施工阶段,监督项目监理机构及施工项目经理部严格事前、事中和事后的质量控制措施。
3.3经济措施及合同措施
严格管理各参建单位的质量管理活动,对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工作质量和工程质量要求的拒付工程款。
3.4信息措施
⑴建立项目建设的质量要求和质量标准的数据库; ⑵材料、设备检查验收记录的查询; ⑶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的查询; ⑷质量统计分析、评定的数据处理; ⑸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⑹质量报告报表生成。
4.质量控制的办法 4.1编制质量计划
在熟悉和掌握工程建设依据及工程设计文件的基础上编制项目的质量计划,质量计划由项目管理部项目专业工程师负责编制后,经项目经理审核后报代建项目管理公司管理层批准实施,项目经理部应按质量计划的要求,运用动态控制原理、方法进行项目的质量管理。
质量计划的内容包括:
4.1.1质量目标和质量标准要求; 4.1.2质量管理组织和职责; 4.1.3所需的过程、文件和资源;
4.1.4产品(或过程)所要求的评审、验证、确认、监视、检验和试验活动,以及接收准则;
4.1.5记录的要求; 4.1.6所采取的措施。 4.2施工质量事先管理方法 ⑴施工图及其说明文件;
⑵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规程及质量验评标准;
⑶施工图会审及设计交底的记录文件;设计变更及工程洽商文件;
⑷有特殊要求的工程项目应要求有关单位提供施工程序、验收标准、质量指标等资料;
⑸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工程项目,应要求承包单位及有关部门提供施工工艺措施及证明材料,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同意后始可采用。
⑴项目监理机构要监督施工项目经理部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职责分工的落实情况;
⑵项目监理机构查验各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操作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⑶项目监理机构督促各级质量检查人员的配备及上岗情况;
⑷项目监理机构检查质量管理制度是否完全健全。 ⑴施工现场障碍物(地上、地下、架空)拆除的检查与验收:单位工程定位轴线桩与高程控制的施测及验收;
⑵对进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半成品及设备的质量控制 ⑴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的施工机械设备(如砼搅拌机、振捣器、打夯机、塔吊等)应在施工现场审查其规格、型号是否与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的规定相符,其性能是否满足工程质量的要求;
⑵量具、衡具及测量仪器(水平仪、经纬仪、测距仪、钢尺等)应查验其合格证,并督促承包单位建立定期校验制度,正式使用应进行校准与校正。
⑴审查主要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并控制执行; ⑵项目监理机构可规定某些主要分部(分项)工程于施工前,承包单位应将施工工艺、原材料使用、劳动力配备、质量保证措施等项编制成专项施工方案,报送项目监理机构,经核准后监督其执行,以切实保障该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
⑶承包单位应将季节性施工方案(冬施、雨施等)编制后报送项目监理机构,经核准后监督其执行。上述施工方案可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并签发,未经批准工程不得施工;
⑷审查为保证工程质量采取的其它措施;
⑸要求并审查承包单位提出材料试验、施工试验及有见证取样送检试验计划,并监督其执行;
⑹要求承包单位编制成品保护方案,审核批准后监督其执行。
4.2.6严格审查与核准承包单位的工地测试室及有见证取样送检试验室,考察其资格等级证书,试验范围,试验设备的规格、型号、精度、性能 、法定计量管理部门对试验设备出具的计量检定证明,管理制度,人员资格证书等,确认该试验室能满足本工程项目各项试验的要求;并建立定期、不定期考核制度。有见证取样送检试验室必须与承包单位无隶属关系。
4.2.7主动与当地政府建设工程监督部门联系,以取得其指导与支持。
4.2.8项目监理机构要向承包单位讲明各种质量控制程序及工程质量报表的填报制度与要求,并监督施工承包单位执行。
4.3 施工质量事中管理方法
4.3.1项目监理机构要制定现场巡视检查制度。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有目的的巡视检查,发现问题时先口头通知承包单位现场人员及时改正,必要时可再用书面通知,并要求承包单位将整改结果书面回复,监理人员进行检查;
4.3.2项目监理机构要进行工程预检,负责隐蔽工程及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及时对形成的质量证明资料签署意见;
4.3.3项目监理机构严格按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确定的质量内容执行检查监督;
4.3.4项目监理机构对钢筋砼工程的施工要严格按规定程序实施监理;
4.3.5项目监理机构要对防水工程的施工质量要严格按规定程度实施监理;
4.3.6项目监理机构要加强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的抽查工作;
4.3.7项目监理机构要加强对施工质量的监理抽查工作; 4.3.8项目监理机构要认真执行有关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4.3.9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定期召开监理例会或工程质量专题会议,研究和改进工程质量;
对不称职的施工管理人员、不合格的分包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可坚决要求承包单位予以调换;
项目总监理必要时可以向承包单位下达“工程暂停令”,指令承包单位对部分工程暂停施工进行整改。但如果要求承包单位全部停工时应事先争得项目管理部项目经理的意见。
4.4.施工质量事后管理方法
4.4.1单位工程(整个工程项目)全部施工项目完成达到竣工交验条件时,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各专业工程师、监理员对各项专业工程的质量情况、使用功能及竣工技术资料进行全面检查,将发现的影响竣工交验的问题向承包单位提出整改要求;
4.4.2需要进行功能试验(包括无负荷试车)时,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包单位及时进行试验。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地审核试验报告;对重要的试验项目,监理工程师应亲自在现场监督,必要时应请项目管理部专业工程师、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参加;
4.4.3以上工作完成后,同时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报验的基础上,总监理工程师可通知项目管理部、设计单位对工程项目进行竣工预验收;
⑴项目管理部必须督促监理单位,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
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对工程承包单位报送的竣工材料进行审查,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验收。
⑵对监理检查出及实际存在的问题,督促监理应及时要求工程承包单位整改。
⑶整改完毕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应在此基础上提出各项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
⑷项目管理部项目专业工程师要参与到工程质量验收资料审查的工作当中,出现问题及时要求项目监理机构处理;
⑸项目管理部应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要求监理单位提供相关监理资料。对验收中提出的整改问题,项目管理部应要求工程承包单位进行整改。工程质量符合要求,由项目管理部项目经理会同参加验收的各方签署竣工验收报告;
⑹项目管理公司应依据代建合同约定承担质量保修期管理工作时,要求监理单位应安排监理人员对建设单位(或代理单位)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工程承包单位进行修复的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合格后予以签认。要求监理人员应对工程质量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对非工程承包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监理人员应核实修复工程的费用和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项目管理单位和建设单位。
4.5.项目管理部要对项目监理机构工作质量的监督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行业实行监理制,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及质量终身责任制,监理工程师对工程施工质量负有法定的监理义务和责任,对施工质量有权进行检查、验收、确认、要求返工整改处理等权利,因此项目管理部在施工质量形成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要以项目监理机构的为核心,充分信任支持监理工程师的工作,使监理工程师能够充分发挥对质量控制作用。但从项目管理角度,我们也需要对项目监理机构所开展的监理管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使其更规范、有效的工作,主要监督管理内容如下:
4.5.1审批项目监理规划,要求监理规划的编制内容符合项目质量目标的控制要求,具有针对及可操作性,其审批程序符合规定;
4.5.2审查监理实施细则,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的监理实施细则要涵盖工程所涉及到的所有分项工程,做到对质量控制难点、新工艺、质量通病等均有实施控制要求;
4.5.3督促项目监理机构做好工程质量预控工作,防止事后处理,事先制定出各种质量控制流程,如隐蔽工程检查验收程序、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程序等;
4.5.4检查项目的质量控制体系,落实质量控制人员;
4.5.5检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作质量,促使监理工作正常有效发挥作用:
⑴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到岗情况;
⑵监理工作文件的编制质量,包括监理规划、监理细则、旁站监理方案;
⑶监理工程师监督管理工程过程中形成监理资料的真实性、时效性、协调性,包括监理日记、旁站监理记录、平行检验记录、材料验收记录、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检查记录、质量评估报告(基础、主体、装饰)、监理月报、总结等;
4.5.6检查监理工程师的质量控制手段,落实质量检测仪器设备;
4.5.7检查监理工程师监理程序、监理方法的执行情况,如是否执行旁站方案,是否进行有效的隐蔽、分项、分部工程验收,质量是否处于监理工程师的控制之下等;
4.5.8对监理工程师出现不能有效控制施工质量的情况,分析原因后采取组织、经济等措施促使监理发挥正常使用。
4.6.项目管理部要对施工项目经理部工作质量的监督管理办法:
4.6.1对项目承包单位工作质量的管理是项目管理的重中之重,为了更好地实现建设项目的工期、质量、成本、安全等目标,项目管理(包括监理)部将对施工承包单位的技术和管理水平、质量保证体系以及是
否建立、健全项目责任制等情况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承包商通过监理工程师督促承包商按投标文件和合同承诺予以落实。
4.6.2就监理工程师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进行评价;
4.6.3及时收集资料,掌握实际施工质量情况,根据相关方提供工程质量的数据、统计报表及咨询意见,通过项目监理机构向承包位提出改进意见;
4.6.4对项目监理机构向项目管理部反映的施工单位问题及处理意见,及时做出处理决定,并协助监理促使施工承包单位解决问题;
4.6.5施工承包单位不服从监理工程师的监督管理、不能有效改变履出质量管理问题状态、施工技术管理人员质量意思淡薄存在主观无视质量的情况等,项目管理部将依据合同及有关规定采取组织、经济手段进行控制、调整。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