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感受与欣赏:幼儿通过欣赏和体验自然美和艺术美,丰富审美经验,形成初步的审美能力和审美兴趣。
2. 表现与创造:幼儿通过使用各种艺术手段和工具,表达自己的思想、感情和意愿,进行艺术创作和创造。
3. 语言与文字:幼儿在艺术活动中使用语言和文字,表达自己的感受和体验,并学会欣赏和评价他人的艺术作品。
4. 艺术与文化:幼儿在学习和掌握民族民间传统艺术的基础上,了解不同文化背景下的艺术形式和特点,形成跨文化的艺术视野。
在实现这些目标的过程中,艺术领域的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环境与材料:为幼儿提供丰富多彩的艺术环境和材料,如音乐、美术、戏剧等,激发幼儿的艺术兴趣和创造力。
2. 教师与幼儿的互动:教师应与幼儿建立良好的师幼关系,引导幼儿积极参与艺术活动,鼓励幼儿自由地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感受。
3. 同伴与合作:幼儿在艺术活动中应与其他幼儿合作、交流,共同完成艺术创作任务,培养幼儿的合作精神和团队意识。
4. 评价与反思:教师应及时对幼儿的艺术活动进行评价和反思,肯定幼儿的优点和进步,指出需要改进的地方,帮助幼儿不断提高自己的艺术水平。
总的来说,《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中艺术领域的目标与要素是为了促进幼儿全面发展而制定的,旨在通过艺术活动培养幼儿感受美、表现美、创造美的能力,提高幼儿的审美素质和艺术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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