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登记(退工)工作流程
一、办理对象
每月按照正常手续办理离职,已在酒店办理就业登记(用工报备)的员工。
二、办理规定
1、在办理员工失业登记时,在每月中旬先登陆厦门人力资源网进行网上失业登记。
2、在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后半个月内,携带办理失业登记的相关材料到劳动力市场办理失业登记。
三、需提供材料
1、办理本市人员(含农户)失业登记应提供以下材料到失业登记窗口办理:
(1)原用人单位开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2)原用人单位开具的《用人单位与失业人员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备案表》;
(3)《厦门市居民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厦门市居民失业证》或《劳动就业手册》);
(4)劳动合同;
(5)若是本人辞职的,加附“辞职报告”。
2、办理外来务工人员失业登记应提供:
《厦门市用人单位与失业人员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备案表》加盖公章到失业登记窗口办理或传真至劳动力市场办理失业登记窗口。
四、其他
1、办理失业登记手续时直接换发《厦门市居民就业失业登记证》的,须填写《厦门市居民失业证申领登记表》,提供本人一寸免冠近照两张,并提供《户口簿》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
2、办理失业登记后,失业人员本人携带档案和退工通知单到户口所在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报到;符合申请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可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请失业保险金手续。若已有新的工作单位,直接到新单位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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