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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项目规划(安全、质量部分)

2024-09-11 来源:步旅网
七、安全、质量、环保、信用评价管理 7.1.项目安全质量、环境保护工作目标 7.1.1 安全生产目标

杜绝较大及以上因工责任生产安全事故;杜绝因工责任死亡事故;杜绝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杜绝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杜绝较大及以上特种设备责任事故。安全宣传教育覆盖率达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职工安全教育培训率达100%。

创建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

7.1.2 工程质量目标

杜绝工程质量责任事故;交验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行业质量验收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90分及以上; 标段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90分及以上。 7.1.3 环境保护目标

配备相应的环保设施和技术力量,加强施工监测,全面控制施工污染,施工中空气粉尘、噪音指标达到国家环保标准。

杜绝环境污染事件,实现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及施工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7.1.4 职业健康目标

加强作业场所有毒有害气体、粉尘、噪声的检测和治理,达到国家和行业卫生标准;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保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控制职业病,杜绝职业中毒事件的发生。

7.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2.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2.1.1 K10+513.7及K10+769.7跨浦阳江一桥主桥(70+116+70)m连续梁基坑开挖、支护及降水工程;(两个过渡墩的承台基础开挖深度分别为: 20#墩3.31m和23#墩4.46m),8米以下桥墩身及盖梁模板支撑工程(5#、6#、7#、8#、16#、17#墩)。

2.1.2 梁场预制梁吊装运输及架桥机架梁工程。

2.2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专家论证)

2.2.1 LK1+917.6甬台温高速分离立交桥12、13#墩承台基坑开挖深度3.5米,由于处在软土层,淤泥层较厚,基坑边距高速公路路基坡脚6米。

2.2.2 LK1+917.6甬台温高速分离立交桥36+60+36连续箱梁现浇边跨及主跨0#块模板支撑工程。

2.2.3 LK1+917.6甬台温高速分离立交桥8米及以上桥墩身(最高10.67米)及盖梁模板支撑工程(9#-15#墩)。 2.2.4 LK1+917.6甬台温高速分离立交桥主跨连续梁挂篮悬灌施工。 2.2.5长龙山隧道爆破工程

2.2.6长龙山隧道Ⅳ、Ⅴ级围岩开挖施工(Ⅳ级围岩210米、Ⅴ级围岩75米)。 3.风险源辨识及动态管理

项目成立由项目经理任组长的风源辨识小组,在工程开工前由风险源辨识小组对施工现场的环境及关键工序中的危险因素进行辨识并发布重大风险源清单、重要环境因素清单。本项目的风险源分为以下主要几类:隧道坍塌、基坑开挖溜坍、脚手架及高大设备(钻机、塔吊等)垮塌、高空坠落、物体打击、起重伤害、突泥涌水、爆破伤害、

触电事故、设备损坏、恶劣天气(主要是台风)等突发性事故。施工现场内的危险源主要与施工部位、人员、施工装置(设施、机械)及物质有关。每月施工前要根据施工计划发布当月重大风险源清单,在所处现场设置活动的重大风险源清单公示牌,实时标明所处重大风险源类型、责任人及主要控制措施;在隧道洞口设置电子公示牌,实时标注洞内劳力及负责人、施工方法及设备、施工现状、进展情况及安全指标等数据,根据工程进展变化及时更新,动态管控。

重大风险源清单

序号 作业活动/工重大风险源/重大风险源所在工序/场所 可能导致的事故 序 重点监控工序: 隧道在Ⅳ、Ⅴ级围岩条件下的超前地质预报、初期支护、开挖、步距控制、以及监控量测; 现场实际开挖,设计与实际地质不符; 控 制 措 施 备注 加强地质监控及时联系改变设计,修改施工方案。 方案管理 无安全施工专项方案;未按审批后的方案、施组、工法施作; 1.坍塌 2.冒顶片帮 3.透水 4.放炮 5.火药爆炸 6.瓦斯爆炸 7.中毒和窒息 按建质[2009]87号文件要求编制安全施工专项方案,并按规定审批或经专家论证。 1 1.进洞前,没有完成洞口边仰坡加固;没有完成洞顶截、排水设施; 2.Ⅲ级围岩已开挖120米没有完成洞口工程,Ⅳ级以上围岩已开挖90米没有完成洞口工口工程 长龙山洞程; 隧道 3.隧道洞口未按设计完成超前支护,就开挖正工程 洞; 4.洞口段没有及时封闭成环,长台阶施工; 1.未按设计及规范要求进行超前支护、加固,大管棚(小导管)材质、规格、长度及间距布置不符合设计和方案要求; 2.初期支护:钢架间距未按设计要求设置;钢隧道临时、初架未采用螺栓连接或连接不符合要求;锚杆期支护 及锁脚锚杆材质、规格、长度及间距布置不符合设计和方案要求; 3.隧道开挖后初期支护没有及时封闭成环,封闭位置距掌子面大于35米; 1.隧道洞口边仰坡工程应自上而下逐级开挖支护,及时完成洞口边仰坡加固;隧道进洞前应先做好洞顶、洞口、辅助坑道口的地面排水系统,防止地表水的下渗和冲刷; 2.Ⅲ级围岩开挖120米须完成洞口工程,Ⅳ级以上围岩开挖90米须完成洞口工程; 3.隧道洞口须按设计完成超前支护,才能开挖正洞; 4.洞口段须及时封闭成环,避免长台阶施工。 Ⅳ级围岩210米、Ⅴ级围岩75米 1.临时和初期支护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严格履行变更手续。不得随意改变支护参数、不得随意改变开挖方法;不得偷工减料; 2.钢筋网片之间搭接长度、与钢架焊接,应满足设计要求;钢拱架底板、垫板应满足设计要求且适合与地质条件,连接牢固;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做锚杆; 3.隧道开挖后初期支护及时封闭成环,封闭位置距掌子面不能大于35米。 隧道开挖 隧道衬砌 监控量测 1.未按规定进行超前地质预报; 2.Ⅴ、Ⅵ级围岩地段采用台阶法施工时: 2.1 Ⅴ、Ⅵ级围岩,上台阶每循环开挖进尺超过1榀钢架间距; 2.2 边墙每循环开挖支护超过2榀钢架间距; 2.3 仰拱开挖前未按规定完成钢架锁脚锚杆,同时开挖进尺大于3米; 3.擅自改变设计开挖工法; 4.小净距隧道先行洞与后行洞掌子面错开距离小于2倍隧道开挖宽度; 5.双向开挖接近贯通时,剩余15米没有改为单向开挖; 6.隧道掘进过程中,排水设施不完善,积水严重; 1.软弱围岩及不良地段隧道二衬没有及时施作,二次衬砌距掌子面距离超标: 1.1Ⅳ级围岩大于90米; 1.2Ⅴ、Ⅵ级围岩大于70米; 2.邻近防水板作业未对其进行有效保护; 无监控量测专项方案;未按照专项方案、技术规范进行监控量测。拱顶下沉、水平收敛速率超标,没有采取相应措施继续施工; 1.做好地质超前地质预报与监控工作,对有可能存在瓦斯的隧道,要及时监测。在前期调查的基础上,选择适合地质条件的辅助施工方法,如钻排水孔、设置集水坑、降低地下水位、止水施工法; 2.Ⅳ、Ⅴ级围岩地段采用台阶法施工时: 2.1 Ⅴ级围岩,上台阶每循环开挖进尺不超过1榀钢架间距; 2.2 边墙每循环开挖支护不超过2榀钢架间距; 2.3 仰拱开挖前按规定完成钢架锁脚锚杆,开挖进尺控制在3米以内; 3.不得随意改变设计开挖工法,当地质条件与设计不符时,应及时履行变更签认手续; 4.小净距隧道先行洞与后行洞掌子面错开距离须大于2倍隧道开挖宽度; 5.双向开挖接近贯通时,剩余15米改为单向开挖; 6.隧道两端洞口及辅助坑道洞(井)口应按设计要求及时做好排水系统;并与洞外边沟顺接组成排水系统。洞内顺坡排水,其坡度应与线路坡度一致;洞内反坡排水,必须采取机械抽水,开挖集水坑,逐段抽水前进,将水排出洞外。 1.及时施作软弱围岩及不良地段隧道二次衬砌: 1.1 Ⅳ级围岩,二次衬砌距掌子面不大于90米; 1.2 Ⅴ、Ⅵ级围岩,二次衬砌距掌子面不大于70米; 2.邻近防水板作业应采取有效保护措施,防止防水板被钉子、钢筋和石子刺破,动火或焊接作业时,应对防水板采取隔离保护。 根据地质条件和施工情况进行适当的监控量测。不良地质地段应缩小监控点间距或加强频度;根据监控量测、观察的结果,初期支护发生变化时,应采取有效的加固措施。拱顶下沉、水平收敛速率达5毫米/天,位移累计达100毫米时,采取相应措施才可继续施工。 其他方面 1.隧道因故停工前,初支封闭、仰拱二衬没有按步长施作到位,掌子面没有及时封闭;停工期间没有继续进行监控量测;复工时没有进行风险评估; 2.发生塌方地段项目部没有编制专项方案,开始作业; 3.大型凿岩台车、模板台车未进行临时设计。 1.隧道因故停工前,初支封闭、仰拱二衬没有按步长施作到位,掌子面没有及时封闭;停工期间没有继续进行监控量测;复工时没有进行风险评估; 2.发生塌方地段项目部没有编制专项方案,开始作业; 3.对大型临时设施,须按集团公司《施工临时设施设计鉴定管理规定》进行临时设计,并按规定报批。 2 基坑开挖工程 重点监控工序: 基坑降水工程、支护及开挖过程中的防坍塌,基坑施工沉降、变形监测,周边建筑物变形监测、地下管线保护等。 1.及时联系修改或变更设计。 2.编制安全施工专项方案并经专家论证审核。工程所用材料、规格、品种应满足设计要求,经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3.基坑截、排水;降水 LK1+917.6甬台温高速分离立交桥12、 1.设计与实际地质不符; 2.未制定安全施工专项方案; 3.基坑截水、排水设施不完善;降水未按规定施工; 4.深基坑施工采用坑外降排水,未采取防止邻近建筑和管线沉降措施; 1)基坑四周应设置可靠的截、排水设施,截断雨水、地表水; 2)基坑降水前应编制专项方案,进行降水计算,经审批后实施; 3)降水井施工应保证井位、井深符合降水设计要求。降水井施工完成后应进行洗井、试运行,并进行质量验收; 4)基坑降水应遵循分层降水,按需降水、动态调整的原则进行; 5)降水必须与基坑开挖协调配合。降水应根据工程开挖范围、开挖深度确定降水井的启动数量及降水标高,并根据监测结果适时调整; 6)基坑降水期间应密切注意坑内坑外水位变化。若发生异常情况时,应分析找出原因,采取措施后再进行降水。 4.降水运行时,应随时巡查。当基坑周边出现建筑物不均匀沉降倾斜、地下管线变形过大、地面开裂塌陷等异常情况时,应停止大量降水,采取维持性降水,立即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排除隐患。 1.采用坡面喷锚等封闭支护形式的,应边开挖边进行,尽量减少土体暴露时间; 2.地下连续墙、钻孔灌注桩等围护结构施工前,应对不良地质进行原位检验,制定相应措施。对相邻的边界环境条件进行核实,针对具体情况采取加固、保护、避让等措施进行预控,保证施工质量及相邻环境条件的安全; 3.地下连续墙、钻孔灌注桩的钢筋笼吊装应编制吊装方案。用于钢筋笼吊装的重型吊车应进行进场验收; 4.保证水平支撑轴线定位准确,水平标高准确,节点、断面、强度符合设计要求。采用钢管支撑,应对钢管质量进行进场验收,质量、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钢管支撑拼装应受力合理,安全稳定。钢管支撑的安装应与挖槽紧密配合,最迟不得超过挖槽后的12小时,钢管支撑的预应力施加应满足设计要求。竖向支撑格构柱必须保证定位准确、垂直度符合设计要求,且与水平支撑的连接点符合设计要求; 5.基坑支护工程完工后应进行全面质量检验与验收。 13#墩承台基坑开挖深度3.5米,由于处在软土层,淤泥层较厚,基坑边距高速公路路基坡脚6米。 5.基坑支护 1)基坑支护未及时封闭; 2)未对周边环境条件(建筑物、构筑物、管线等)调查并制定相关保护措施; 3)起重吊装前未制定方案; 4)钢管支撑部位、安装不符合设计要求; 5)支护完成后未进行验收。 6.基坑开挖 1)渗漏水、涌土、涌泥; 2)支撑变形超标; 3)坑底隆起; 4)降水引起周围地面沉降过大; 5)违规穿越管线; 6)基底承压过大,可能发生突涌; 当基坑开挖前的准备工作已经就绪,围护结构已经达到要求强度,基坑土体加固,降水已经达到预期效果,基坑才可正式按照施工设计开挖。 在开挖过程中严格按照“时空效应”理论,掌握好 “分层、分步、对称、平衡、限时”5个要点,遵循“竖向分层、纵向分区分段、先支后挖”的施工原则。基坑开挖过程中要防止挖土机械碰撞支撑体系,特别是竖向支撑,以防支撑失稳,造成事故。施工时加强监测,对基坑回弹导致竖向支撑位移而产生的横向支撑竖向挠曲变形在接近允许值时,必须及时松弛横梁,释放横向支撑的竖向应力,保证钢支撑受力稳定,确保基坑安全。圈梁施工时预埋铁环,第一道支撑架设完成后用钢丝绳将其端部与预埋铁环连接,防止第一道钢支撑移动脱落。加强现场巡查,一旦发现支护设施变形应立即采有效措施调整。 1)渗漏水、涌土、涌泥 若发现地连墙、钻孔灌注桩围护结构以及其接缝处有渗漏水现象,要及时进行封堵。对渗漏较为严重,出现线流甚至夹砂等现象的,可以在地连墙或钻孔灌注桩围护结构渗水处的基坑外侧即迎土面采用压密注浆(双液注浆)进行堵漏,在地墙外侧形成一道止水帷幕;同时基坑内侧对渗漏处可采用引流措施,并涂刷聚合物或水泥基渗透结晶防水涂料。对于轻微渗漏水的,则可采取直接在基坑内渗漏处进行引流、压注化学浆液如聚氨脂等进行防渗堵漏; 2)支撑变形超标 钢支撑失稳前有拱起或下沉的先兆,支撑轴力监测也会发生异常,一旦发现应立即停止开挖,在失稳的钢支撑旁加设钢支撑,并施加预应力,同时对周围支撑复查,查找是否有支撑松弛,如果发现有支撑松弛,应立即复加预应力。如果没有支撑松弛或支撑而发生支撑失稳,则应立即查找周边超载、支撑材料等原因,防止失稳现象扩散; 3)坑底隆起 应立即停止开挖,并应立即加设基坑外沉降监测点。对小型基坑如出入口等,可及时采用回灌水的方法,对大型基坑则应立即回填土,直至基坑外沉降趋势收敛方可停止回灌和回填,然后会同设计及监理等相关单位一起分析原因,制定下一步对策。 4)降水引起周围地面沉降过大 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发生降水引起周围地面超标沉降,发现这一情况应立即限制抽水深度,并遵循“按时、按需”原则进行降水,同时对周围建构筑物采取回灌或跟踪注浆方法保证安全; 5)违规穿越管线断裂 在管线区域施工之前,应事先按动火作业审批制度,办妥审批手续,并落实消防设备,否则不准施工。施工过程中发现管线现状与设计勘测不符时,及时通知建设单位和有关管线单位到场研究,商议措施,在未作出统一结论前,不擅自处理或继续施工。一旦发生管线损坏事故,立即上报上级部门和建设单位,并立即通知有关管线单位要求抢修,同时积极组织力量协助抢修工作,并注意围持好现场,疏解交通,最大限度地避免对过往行人和周边居民造成意外的人身伤害; 6)基底承压过大,可能发生突涌 地铁基坑开挖深度较深,受承压水影响较大的地区,基坑开挖过程中存在基底突涌可能性。工程实施过程中应预先通过计算在承压水影响范围内布设适量的降压观察两用井,随时了解掌握地下水头变化情况,一旦基底发生突涌,立即开泵实施降水,同时加快结构施作速度,尽早封底。 必须按照安全施工专项方案中要求的监测项目、测点设置、监测频率进行监测,数据要及时整理、分析;发现问题及时预警,确保基坑的稳定与安全。 7.施工监测; 重点监控工序为: 1.安全施工专项方案的制定、审批;搭设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模板材质、架体构配件搭设或安装前和搭设完成后的验收; 2.高大模板的堆放管理。 危险性较大的高大模板、支撑架、脚手架工程无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或方案未经审批; 模板、3 支撑架、工方案 1.施 1.坍塌 2.高处坠落 危险性较大的高大模板、支撑架、脚手架工程须制定安全施工专项方案并经审批,超过一定规模的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还需组织专家论证,并按专家意见修改完善。 2.模板存放 大模板存放无防倾倒措施; 构配件使用前未进行检查验收;架体布设参数与方案不符;地基处理不符合方案要求;3.支架验收 架体、模板工程搭设或安装完成后未履行验收手续; 4.施工监测 未按规定进行监测; 重点监控工序为: 民用爆炸物品的运输、储存、使用、退库、销毁等环节的卡控。 1.资质卡控 事前控制 2.爆破设计 3.人员资格管理 大模板堆放时,有支撑架的大模板必须满足自稳角要求;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必须另外采取措施,确保模板放置的稳定。没有支撑架的大模板应存放在专用的插放支架上,不得倚靠在其他物体上,防止模板下脚滑移倾倒。 模板材质和架体构配件(钢管、扣件、脚手板、可调托撑)在使用前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进行检查验收,不合格产品不得使用。支撑体系搭设完成后,应进行专项验收,需形成文件。架体布设参数(杆件的设置和连接,连墙件、支撑、门洞桁架等构造)符合专项方案要求;地基应平整、坚实,立柱底部应铺设垫板或混凝土垫块扩散压力,支架地基处应有排水措施,严禁被水浸泡。架体、模板工程搭设或安装完成后履行验收手续,并形成文件。 支架法施工中应做好支架立柱变形和基础沉降监控。 爆破作业单位、项目必须符合《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GA990-2012)和《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GA991-2012)有关行政许可及资质等级规定。 爆破作业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门爆破设计,并履行审批程序;必须由爆破技术人员在作业前向爆破作业人员进行详细交底和说明,必须严格按爆破设计进行作业。 爆破技术人员、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等爆破作业人员必须持当地公安机关核发的证件上岗,其中保管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 民用爆炸物品的库房(库区)设施必须经过当地公安机关审批,并符合《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规范》(GA838-2009)和企业安全条件要求;储存的民用爆炸物品数量不得超过储存设计容量,炸药、雷管必须分库储存,账、卡、物必须相符一致,严禁在库房内存放其他物品。 (申请要求)民用爆炸物品领用必须由现场爆破技术班长、专业爆破员、爆破安全员、现场保管员、爆破施工现场负责人及爆破监理共同签认申请,申请单样式由公安局统一制订;(审批要求)民用爆炸物品领用必须经在公安机关备案的项目负责人或受其委托的现场工程部长、现场副经理2人以上审批签字;(领取要求)领取民用爆炸物品的数量不得超过当班用量和审批数量。 保管员和领用人员必须互相确认领用爆破器材的品种、数量、编号等;必须确认申领爆破器材在批准的指定场所内使用才可发放;押运人员必须由持证人员担任,并在发放单上签字;严禁一人多机多卡发放爆破器材。 运输车辆及驾驶人员必须是经公安机关核准备案的专用车辆和人员;保管员在运输车辆出发后必须立即向现场副队长(副经理、副主任等职务人员)报告;运输爆破器材必须由专人押运,炸药、雷管必须用专用车辆分开运输,严禁和其它物品混装;无关人员严禁搭乘运送车辆;车辆应按指定路线行驶,途中因故障停留必须立即报告,设警示标志,由专人看守。人工搬运爆破器材时,雷管、炸药必须分别放在专用背包(木箱)内,搬运人员之间必须保证足够安全距离,不得一人同时携带雷管和炸药。遇暴雨、雷电、大雾等恶劣天气必须停止运输和装卸作业。 打眼工序没有完成,严禁炸药、雷管上台架,严禁边打眼边装药;装药照明必须使用36V及以下安全电压;装药必须使用专用炮棍或木棍;炮眼堵塞质量必须符合安全规程和设计要求。剩余爆破器材必须立即核对、清理、退库。 装药完成由专门人员发出预警信号后,除2名爆破员外其他作业人员必须全部撤出警戒区,开挖班长必须自爆破工作面向外清场,并在安全距离以外设置警示标志并安排专人警戒,确认全部人员撤离后方可通知爆破员连接电雷管实施起爆,起爆站与爆破位置的距离应满足设计要求并不小于300m。 爆破后必须通风15分钟以上,方准许2名人员进入爆破作业地点检查;发现盲炮或怀疑盲炮、其他残留爆破器材,应向爆破负责人报告后再组织检查、评估和处理;必须确认安全后且经当班开挖班长同意,其他人员才可进入爆区作业。 4.储存管理 5.申领过程 4 爆破 工程 1.放炮 2.爆炸物品流失 6.发放过程 过程控制 7.运输过程 8.装药过程 9.起爆过程 10.爆后控制 11.退库控制 事后控制 12.销毁控制 重点监控工序: 重点防止特种设备的失稳倾翻、重物坠落。 1.利用挂篮进行的连续梁施工; 2.塔式起重机等特种设备的检测、操作、安(拆)专项方案、安装验收; 1.塔式起重机等特种设备未经验收及检测合格; 2.特种设备未经登记注册或备案; 3.特种设备安装、拆卸单位无相关施工许可资质; 4. 特种设备安(拆)没有制定专项方案; 5 起重吊装工程 5. 特种设备使用未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没有签订安全协议; 6.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设备问题 安全防护和限位装置缺失或失效; 1.挂篮未经设计检算; 作业后剩余的爆破器材必须当班清退回库,由爆破员、押运人员、保管员三方签字确认品种、数量、规格。 严禁项目在任何场所销毁任何民用爆炸物品;不再使用时,应当将剩余的民用爆炸物品登记造册,报公安机关处置。 1.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使用单位应当组织出租、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建筑起重机械在验收前应当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 1.坍塌 2.起重伤害 3.物体打击 2.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30日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3.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活动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其资质许可范围内承揽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4.设备安(拆)单位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建筑起重机械性能要求,编制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由本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5.使用单位制定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和安装单位应当在签订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合同中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 6.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起重司机、司索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使用单位加强对设备的使用、维修和保养的监督检查,确保安全防护和限位装置性能良好,灵敏有效,并在有效检定期内。 1.挂篮应进行施工设计(墩顶段浇注托架、梁墩锚固、挂篮、梁段模板、挠度控制和合拢等),其强度、刚度、稳定性应满足施工各阶段最大荷载组合的要求。抗倾覆、锚固和限位结构的安全系数均不得小于2。 2.悬臂浇注应满足下列安全要求: 1)墩身预埋件等应在施工过程中进行工序检查,确认位置准确和材质、规格符合施工设计要求; 2)挂篮组拼后应检查锚固系统和各杆件的连接状况,经验收并进行承重试验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后,方可投入使用; 3)挂篮行走滑道应平顺、无偏移;挂篮行走应缓慢,速度宜控制在0.1m/min 以内,并应由专人指挥; 4)桥墩两侧梁段悬臂施工进度应对称、平衡,其不平衡偏差应符合设计要求。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应随时检查钢筋、波纹管和预埋件,发现位移或松动必须及时修复,且应设专人监测模板和支架、挂篮的稳定状况,发现异常必须立即停止浇注,并及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经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1.在正式吊装前应经试吊,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 管理问题 挂蓝施工 2.灌注施工不合规; 1)预埋件埋设、材质不符合要求; 2)挂蓝拼装后未经验收合格; 3)挂蓝行走控制不规范; 4)两侧不对称灌注; 1.坍塌 2.高处坠落 3.物体打击 架桥机 1.使用前未经试吊; 预制、架设16米空心板梁2.不利位置架梁; 3.未按相关规定对运、架梁设备、道路(轨道)进行维修保养; 4.运梁作业支垫、支撑、捆绑不牢固,停车未及时设置防溜垫木(铁鞋); 5.架梁作业无专人指挥;架桥机过孔作业横隔板未按规范要求焊接; 2.桥台位置、曲线超高段等不利位置架梁,应制定详细的安全技术措施,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3.应按相关规定,对运梁道路、轨道、设备进行维修保养,保证平整度、坡度、设备工况良好。 4.运梁作业支垫、支撑、捆绑要牢固每个环节要有专人进行检查,停车时及时设防溜木(铁鞋),必须安排专人监控。 5.起重吊装作业须有专人指挥;梁体架设就位后,及时固定,并与两侧梁体按规定做好横向连接。 228片,30米T梁150片,20米箱梁60片 6.跨线施工未与相关主管部门联系; 6.在跨越道路时,架梁作业需占用现况桥面时,宜断绝交通。需不断绝交通时,桥面、道路通行部分的宽度应满足交通要求;作业区与通行道之间应设围挡、安全标志、警示灯;施工期间应设专人疏导交通。施工前应与交通管理单位研究并制定疏导交通方案,经批准后实施; 跨越通行的铁路及航道架梁时应与相关主管部门取得联系,商定架设方案和安全防护措施,并经批准。 门式起重机 行走机构未经保养、维修,偏差超标; 在轨道接头未焊为一体的情况下,应满足以下要求:1)接头处的高低差不应大于1mm;2)接头处的头部间隙不应大于2mm;3)接头处的侧向错位不应大于1mm;4)两端最短一段轨道长度应放在不小于1.5m 处加挡铁;5)轨道纵向坡度不应超过0.5%;6)轨距S>10m 时, 偏差不得超过±15mm。

重 要 环 境 因 素 清 单

序号 1 环 境 因 素 火灾发生 活动点/工序/部位 施工现场/驻地 管理方式 制定目标,编制管理方案、应急预案 责任单位(部门)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骨料堆放粉尘排放 装载机上料粉尘排放 砼拌合粉尘排放 运输扬尘、遗洒 搅拌站 搅拌站 搅拌站 便道 制定目标,编制管理方案、应急预案 制定目标,编制管理方案 制定目标,编制管理方案 制定目标,编制管理方案 制定目标,编制管理方案 制定目标,编制管理方案、应急预案 制定目标,编制管理方案 制定目标,编制管理方案 制定目标,编制管理方案 制定目标,编制管理方案、应急预案 制定目标,编制管理方案、应急预案 制定目标,编制管理方案 制定目标,编制管理方案 制定目标,编制管理方案、制度、应急预案 钻孔桩施工泥浆及废渣处理 钻孔桩施工现场 设备油品滴漏 含油废弃物处置 振动 机具噪声 植被破坏 水土流失 爆破噪声 爆破振动 火工品意外爆炸、火灾 路基、隧道施工现场 路基、隧道施工现场 路基填筑施工现场 路基施工现场 路基施工现场 路基施工现场 路基、隧道施工现场 路基、隧道施工现场 路基、隧道施工现场

4.创优规划

本标段创优目标是:工程交工及竣工验收质量评定:90分及以上;上跨甬台温高速立交桥、长龙山隧道争创精品工程。制定创优规划要求如下:

4.1推行首件工程认可制度,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按照“预防为主,先导试点,全线推广”的原则,每一类分项工程开工前,从技术交底、材料进场、技术要求、质量控制等方面进行分析、论证,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按工艺技术要求先完成首件工程,随后对其进行验收,并对首件工程的各项工艺,技术和质量指标进行总结、综合评价,确定最佳工艺,建立样板工程,以指导后续工程批量生产,预防后续批量生产中可能产生的质量问题,有效减少返工损失,缩短工期。

4.2施工过程控制阶段:总工程师组织实施QC课题研究及活动安排;安质部部长负责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及照片影像资料,总结成果及时发布; QC攻关课题建议:

4.2.1 软土地基钻孔桩防塌孔措施。

4.2.2 上跨甬台温高速立交桥连续梁12#、13#墩基础开挖施工,确定合理加固方案(吊箱围堰比选),确保既有高速公路及施工安全。

4.2.3上跨甬台温高速立交桥连续梁挂篮施工采用附着是防护平台或防护棚架(比选),确保高速公路行车安全。

4.2.4 软土地基路桥结合部填土施工如何提高填土压实度,消除不均匀沉降。

4.2.5 长龙山隧道围岩裂隙孔隙水的防治,确保隧道工程达到不渗、不漏、不裂。

4.3 竣工验收阶段:做好质量回访工作; 4.4 安标工地创建规划

本标段安标工地创建目标是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根据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达标考核管理办法及评分细则,标准化规划办公生活驻地、梁场、搅拌站、钢筋加工场、各工点施工现场,施工现场井然有序,

布局合理,材料堆码整齐,各类标志标牌齐全;按地方要求控制现场扬尘、噪音及运输污染;制定分期检查、自评的组织管理方法,专人负责收集相关资料台账,制订分阶段实施措施。

4.5 项目部要按照《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做好信用评价工作,确保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力争AA级。

5.安全质量控制要点:

针对项目特点,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中应编制详细的安全、质量、环保、职业健康、文明工地目标控制措施,并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5.1钻孔桩基础施工处于软基地段,表层淤泥层较厚,如何防止钻进过程中的塌孔,确保成孔质量是钻孔桩施工的控制重点。

5.2路基填筑纵坡较大(3%),施工中及路基成型后对投入的机具设备要有防溜和制动措施;路桥缺口处的填筑一定要重点监控,因为软土路基淤泥层较厚,要严格按照分层碾压厚度及压实标准施工,确保压实度,避免不均匀沉降的病害。

5.3由于涵洞处在软土路基范围,且本标段路基填土高度较低,应推后施工,先把路基拉通压实,待沉降一年后,再开挖施工。

5.4隧道洞口工程。隧道洞口工程是隧道施工中工序复杂的施工阶段,长龙山隧道洞口为Ⅴ级围岩,孔隙水发达,一旦处理不当,洞口及边仰坡易发生坍塌及地层变形等现象,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是工程重点。

5.5 LK1+917.6甬台温高速分离立交桥悬灌段施工是本标段的控制性工程,如何搭设防护棚架,保证该处悬灌段安全、快速、有序地施工,是确保本标段工期顺利实现的关键。

5.6做好LK1+917.6甬台温高速分离立交桥12#、13#墩的承台基坑施工加固方案及高速公路的监测方案,保证现场施工及行车安全。

5.7工程质量旁站制度的落实。项目部应明确现场质量控制人员为隐蔽工程旁站人,负责隐蔽工程全过程旁站监督,并对隐蔽工程质量负责。隐蔽过程结束后填写旁站记录表,并签字。

5.8专职安全质量管理人员配齐3人以上,在确保群安员按要求配置的基础

上多发展群众安全质量监督员加入安全质量管理,项目部一定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相关生产部门真正做到“一岗双责,岗岗有责”,认真落实安全质量责任书上的各项条款,重点是安全培训、安全生产措施费的落实、项目周检及对劳务队伍的管理(安全质量协议书签订、人员培训、交底、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的管理)。

5.9 管线调查,管线安全距离调查 5.10 火工品管理实施细则的制订发布 6.应急预案及演练

根据本标段重大风险源清单与重要环境因素清单制定相应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施工前由技术人员和安全员对新进场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人员所从事的高风险作业项目进行一次安全专项方案和应急预案的培训,针对可能出现的各种应急状况进行模拟演练。未进行培训和演练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根据本项目特点及施工进度安排,建议进行防台风、隧道坍塌及高速公路高空坠物的应急演练。

项目拟编制的专项应急预案清单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触电事故应急预案 场内机械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高处坠落事故应急预案 隧道坍塌事故应急预案 隧道涌水突泥事故应急预案 隧道岩爆险情应急预案 爆炸事故应急预案 脚手架安拆坍塌事故应急预案 (模架)支架系统坍塌事故应急预案 防台风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名称 “三防”工作应急预案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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