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
安全管理制度
编制人:
批准人:
滨州市鑫龙油田化工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5日
目 录
1、目的 ........................................................... 1 2、术语定义 ....................................................... 1 3、适用范围 ....................................................... 1 4、内容 ........................................................... 1
4.1 各级岗位职责 ................................................ 1 4.2 出入库管理制度 .............................................. 2 4.3 购销管理制度 ................................................ 2 4.4 购销合同管理制度 .......................................... 3 4.5 销售流向登记管理制度 ........................................ 3 4.6 销售记录管理制度 ............................................ 3 4.7 购买和运输凭证存档管理制度 .................................. 5 4.8 信息系统填报和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制度 .......................... 5 4.9 培训教育制度 ................................................ 6 5、资料、台帐管理 ................................................. 7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目的
为加强本公司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术语定义
本制度所称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是指《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条例》 附表确定的可以用于制毒的非药品类主要原料和化学配剂。经辨识本公司经营范围内的盐酸被列入《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中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
3、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从事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批发销售等过程管理。 4、内容
4.1 各级岗位职责 4.1.1 主要负责人岗位职责
1)公司总经理作为主要负责人是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第一责任人。应积极配合各级政府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中的问题。
2)应了解有关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法律法规,了解本公司易制毒化学品的基本知识,并严格遵守国家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各项规定。
3)应建立健全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责任体系,批准实施公司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4)保证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的报告等资料的内容真实性; 5)检查各项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的执行与完善情况; 6)积极推进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信息化工作。 4.1.2 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安全管理人员是本单位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直接负责人,联系人。主要协助主要负责人制定公司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制度并对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制订并认真落实事故应急预案,定期检查该预案的落实情况,并定期演练。 3)负责申请本单位易制毒化学品的备案证明、运输许可证、运输备案证。 4)负责公司易制毒化学品类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的编制; 5)负责与和单位有关部门的联系,掌握有关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法律知识,做好本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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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宣传工作;
6)负责本单位易制毒化学品的经营、购买情况及有关台账的记录、数据上报工作。 4.1.3 公司销售人员岗位职责
要了解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掌握公司易制毒化学品基本知识,严格遵守易制毒化学品销售管理制度和程序,做到按规定留存的买方资料完整有效,销售记录无漏项,台账、档案整齐有序,保证易制毒化学品销售记录清晰、相互衔接可追溯。
4.1.4公司相关人员应当了解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掌握公司易制毒化学品的基本知识,严格遵守企业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规章制度,按照本岗位职责做好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相关工作。
4.1.5公司所有人员要履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社会责任,积极向公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主管部门举报并鼓励员工举报涉及易制毒化学品的违法行为,及时反映易制毒化学品可疑交易线索等异常情况。
4.2 出入库管理制度
4.2.1购进的易制毒化学品建立采购进货管理台帐、在进货过程中,发生发货收货差距、记录在案,被盗、抢时,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及相关部门报告。
4.2.2本公司是无仓储库存经营。 4.3 购销管理制度
4.3.1本公司所有销售人员只能从事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第三类中的硫酸的购销业务,其它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一律不得私自进行购销业务。
4.3.2公司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实行全员管理,各负其责,严格控制,层层把关。 4.3.3公司购销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程序:申请购销计划——审验客户的资质——与客户签定合同——到公安机关办理购买备案证明和运输许可证——向客户发运货物, 并索取收货证明——资料入档——向销货方索取购货发票,向购货方开具销货发票。
4.3.4本公司不设储存设施,所有员工一律不准私自储存任何易制毒化学品。
4.3.5公司每月对购销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进行一次清查,按销售人员所管辖的客户范围,分类建立购销台账,发现问题及时查找原因进行解决。
4.3.6销售人员在销售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时,必须事先查验客户的购买备案证明和经办人的身份证明, 并复印交公司统一存档。对不符合购买资格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准向其销售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凡私自销售的由本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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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7购销人员必须向具有销售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资格的单位购买。 4.4 购销合同管理制度
为加强合同管理,依法签订危险品购销合同,完善危险品购销合同管理工作,是危险品经营企业的一个重要环节,为此,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该制度:
一、在签订危险品购销合同时,甲乙双方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危险品管理规定签订合同,做到依法依规签订合同。
二、签订购销合同,应具有以下内容: 1、质量标准,质量要求; 2、交(提)货物地点及方式; 3、运输方式及到达地点和费用承担; 4、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5、结算方式及期限;
6、违约责任及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
三、购销合同签订后,应提前向有关部门进行申报该购销合同,应指派专人对签订的购销合同进行归档管理,每月核查一次,对当月购销的危险品进行详细登记,当购销合同执行完成后,及时向有关部门上报备案。
四、在履行购销合同的过程中,要按合同规定的参数认真履行权利与义务,不能随意更改合同条款或违反合同条款规定,做到诚实守信,依法签约、履约。
4.5 销售流向登记管理制度
4.5.1公司签订购销协议书的经销商必须提供月度销售流向,未有电子查询的商业销售流向必须按月打印出来加盖公司红章。
4.5.2加盖商业公司红章的销售流向单定期上报公司,如发现销售流向单虚假情况,责任由销售经理承担。
4.5.3商业销售流向单需有分销商+其他未签约商业+终端的流向,即要明确货物出处的流向。
4.5.4 销售流向单打印周期为整月度销售流向单必须是单位台头齐全,客户名称日期销售数量库存数量产品批号有商业单位的盖红章确认。纸质的销售流向单应按公司要求进行整理装订与编号后于次月5日前上交。
4.6 销售记录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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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1销售记录管理的目的是保证可以追溯产品销售的去向,确保必要时能在最快的速度召回有关的产品。
4.6.2销售记录的内容包括下列方面: (1)产品名称、批号、规格、数量。 (2)发货人、发货时间;收货地点、单位。 (3)产品的检验单号、合同单号、运输方式。 4.6.3销售记录的填写要求如下: (1)记录及单据的填写要求
1、字迹清楚、内容真实、完整、详尽、不得用铅笔填写。 2、填写及时、准确,不得提前或错后填写。
3、不得随意撕毁或任意涂改,确实需要更改时,需在错处划一横线后,在其旁边重写,签上姓名、日期并盖章。
4、签名(盖章)须填全名,不得只写姓氏,印章须清晰可辨。 5、记录及单据的内容须填写齐全,不得空格、漏项。 (2)注意事项
1、填写时计量单位必须统一。
2、同品种不同批号,或不同规格产品,在记录及单据时,必须分开填写。 4.6.4记录的收集
(1)销售人员负责收集销售记录及单据,一般每月收集一次,并与收发货台账进行核对,不得有误。必要时必须与实物、帐、卡核对,确保无缺失。
(2)收集后的记录及单据要逐页核对,特别是关于产品去向及产品特征的项目。如有疑问须及时与有关文件货发货、运输凭证相核实,并将情况备注于备注项下,核对人签字后归档。
4.6.5记录的保存
(1)记录实行专人、专柜保管。 (2)注意防火、防盗、防遗失。
(3)记录须保存至产品有效期一年后,货使用期限后一年。 4.6.6记录的查询
(1)记录的存放地点应便于查找、查阅。
(2)查阅人须在查阅前办理查阅登记,查阅后要及时送还,并在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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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记录上签字。
4.6.7每年由销售人员将超过贮存期的记录列出明细表,报负责人审批,签字批准后方可销毁,并及时登入销售记录管理台账。
4.7 购买和运输凭证存档管理制度
4.7.1采购业务人员必须从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的厂家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企业进行采购;
4.7.2采购业务人员所采购的危险化学品的产品质量、外包装物质量、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4.7.3采购业务人员必须向所采购危险化学品生产厂家或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索要危险化学品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危险化学品产品必须有化学品安全标签;必须要求生产厂家提供产品化验合格证。对出口的危险化学品必须向进出口商检部门申报检验,检验合格后才能进行采购和销售。
4.7.4采购业务人员在采购的货物为厂家或经营企业直接发货时,必须向厂家或经营企业强调装卸货物时安全事项,并在合同中注明由对方负责安全责任;
4.7.5采购业务人员必须熟悉企业所经营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及应急救援措施; 4.7.6凡公司采购的产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产品必须退回厂家或经营单位。对造成事故的企业当事人,企业将进行追究责任;
4.7.1 必须建立完整的客户档案资料,公司建立电子版本备案存档。
4.7.2公司要详尽清晰真实填写《商业客户档案表》(附件三),并予以妥善保管。如新增商业单位,必须完成对新增商业《商业客户档案表》(附件三)的填制;如原商业单位信息发生变化,例如商业变更地址停业或关键人物 业务员更换等,商务经理或省区经理必须及时更新商业客户档案表并上报公司存档更改。
4.7.3如发生省区负责人员离职晋升或转岗现象,在办理工作移交时必须将此商业客户档案表原件交接给接市场的相应人员。
4.8 信息系统填报和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制度
4.8.1 每年年初,公司安排专人以纸质和登录安全监管部门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填报两种方式,提交包括公司上年度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品种、数量和主要流向等情况的年报。应当按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上报本企业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情况。
4.8.2 上报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情况和年报要做到及时、准确,上报材料和年报须有公司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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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或主要负责人的签名等确认手续。
4.8.3企业针对违法违规行为采取举报奖励措施,举报情况属实的,企业应对举报人进行奖励,奖金每次50-200元;属于严重违法的,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4.8.4建立完善的易制毒化学品填报系统,对新购入的易制毒化学品应进行注册登记,专人负责填报,确保信息的及时畅通传递和准确有效利用。
4.8.5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人员之间应互相协作,按时、按要求将部门易制毒化学品使用情况及时上报办公室。
4.8.6如因工作失误造成信息未按要求及时、准确反馈,连续出现两次者,将予以处罚每人次100元。
4.9 培训教育制度
4.9.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公司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4.9.2公司所有职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培训教育,每年接受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 4.9.3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必须接受外部取证或复审培训,达到培训学时并考核合格。
4.9.4公司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按照培训教育计划对公司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教育。 4.9.5公司新进公司的职工,必须接受三级安全培训教育,方能上岗,新员工上岗培训时间不少于72学时。
(1)一级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
(2)二级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公司安全制度、公司基本概况、经营作业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
(3)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剖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
4.9.6公司必须建立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没有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的职工,不得在现场从事作业或者管理活动。
4.9.7安全培训的实施主要分为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内部培训是指公司的有关专业人员或公司骋请的专业人士对职工的一种培训;外部培训是指公司劳动人事教育主管人员委托培训单位对部分职工进行培训,从而取得上岗证或是继续教育,提高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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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8公司的安全培训教育经费,从企业安全投入经费中列支。 5、资料、台帐管理
5.1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的各项台账及档案、资料,至少应保存3年备查。 5.2公司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购销合同要制定专人保存,并对建立相关方台帐。 5.3要逐步建立各项台账及档案、资料的电子文档,实现信息化、动态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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