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品管理程序
QFSP-14 A/0
1目的
实施本程序的相关要求,对不合格产品的标识、记录、评审和处置进行控制,以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和交付。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被检验判别为不合格的原材料、外购件、半成品和最终成品的控制。
3术语和定义
3.1不合格品
未满足要求的产品。包括不合格的采购材料、外协件、半成品和成品。
3.2返工
为使不合格产品满足预期用途而对其采取的措施,如维修。
3.3让步
对使用或放行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品的许可。
3.4降级
为使不合格产品符合不同于原有的要求而对其等级的变更。
3.5批量性不合格
不合格数量占总数量的比例超过3%。
3.6严重不合格
产品功能完全丧失,或出现安全功能的不合格。
3.7评审
为确定主题事项达到规定目标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所进行的活动。
4职责
4.1 品质部负责不合格品的鉴别,组织对批量不合格品的评审。提出处置意见
4.2 仓库负责对不合格材料,客户退回的不合格成品等进行标识和隔离。按处置意见处理。
生产车间负责对生产中挑选出的不合格材料、不合格半成品和未入库的不合格成品进
行标识和隔离。按处置意见处理。
4.3供销部、品质部、业务部门、总工办等相关部门参与相关不合格品的评审。
5工作流程及要求
5.1 不合格品的识别
不合格品必须确保得到识别,识别的方法包括:
a将不合格品放置在不合格品专用区域内;
b或将不合格品放置在不合格品箱(盒)等专用容器或不合格品架上;
c不合格品进行明显的标识,标明不合格内容;
5.2原、辅材料不合格的控制
5.2.1检验员对检验后的不合格内容填写《进料检验记录》和《不合格品报告》。仓库对不合格材料进行标识和隔离。《不合格品报告》送采购部、技术部等部门评审。
5.1.2供销部接到《不合格品报告》后根据该原、辅材料对产品质量影响的严重程度和库存量进行评审,评审后的处置方法可以是:
a)让步接收;
b)退货拒收;
让步接收的不合格品报告须报总经理批准。如有需要,可召集相关部门共同评审,避免和降低因让步接收所带来的风险
5.1.3仓库按评审结果处置。
5.2 生产过程不合格品的控制
5.2.1车间生产班组对挑选处理的原材料的不合格品做好标识和隔离,当日退回仓库并补料。
5.2.2生产工序检验时发现的不合格品,及时做好不合格标识。
5.2.3半成品和成品不合格品由现场主管、质检员评审处理。不合格品处置方法可以是:
a让步接收
b返工
c降级
d报废
5.2.4半成品的不合格情况及处置结果质检员填写在《生产过程检验记录》中。成品的不合格情况填写在《出货检验记录》中。
5.2.5经评审所有可能的风险后,处置方法为降级或报废的不合格品须填写不合格品报告,总经理批准后处置。
5.2.6可以返工的不合格品由生产车间按工艺规程进行返工直至合格,检验员需重新检验返工后的产品是否达到质量要求。不合格的性质和重新检验的结果记录在生产过程检验记录中
5.2.6批量性的不合格、严重不合格以及不合格重复发生时应填写纠正措施报告,按规定实施。
5.2.7生产过程中发现不合格涉及到已交付的产品时,检测部门通知业务部门与顾客联系处置,必要时追回已交付产品。
5.3 交付后产品不合格的控制
5.3.1交付后的产品出现不合格,由业务部填写《不合格报告》并会同技术部门、生产部门及相关部门评审应采取的纠正措施后,呈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5.3.2退回的产品由仓库标识和隔离。
5.3.4生产部门从仓库领出不合格品返工至合格。
5.3.5质检员检验合格后放行。
5.3.5需要安排人员到客户处维修或其他处置的,业务部负责协调安排。
6记录
6.1《不合格品报告》
6.2《进料检验记录》
6.3《纠正措施报告》
6.4《生产过程检验记录》
6.5《出货检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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