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邮件管理制度
第一条 总则
公司开通Internet电子邮件服务,所有办公事务的邮件往来必须通过公司邮箱。公司的电子信息网络,无论对内对外,均不得传递与本人工作无关的内容,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以批评、降薪、降职、辞退处分。
第二条 邮件服务器管理
技术开发部设专人统一管理公司的电子邮件服务器并负责电子邮件的开户、使用、维护和监督、检查工作。
第三条 电子邮件设置、变更和撤销
1. 公司邮箱名称统一设置为:“ …@bopay.me”,邮箱的POP3和SMTP服务器分别为:
POP3(收信服务器):mail.bopay.me SMTP(发信服务器):mail.bopay.me
2. 邮箱用户名均为个人全名的拼音; 3. 内部调动的员工,电子邮箱保持不变;
4. 任何个人不允许修改电子邮箱账户,只允许修改本人电子邮箱密码; 5. 离职的员工,在办理完离职手续后,需由技术开发部专员注销邮箱。
第四条 电子邮件使用规定
1. 用户应当合理进行收发邮件的分组管理,并定时收、发电邮,以保证做好内部沟通,第一时间处理客户需求;
2. 严禁使用下载软件和使用公司电子邮件订阅新闻、杂志、论坛等。技术杂志由公司统一订阅,综合管理部集中管理。申请订阅者需首先填写“电子杂志订阅申请表”,然后提交综合管理部订阅;
3. 严禁转发有危害社会安全的言论和政治性评论文章的邮件; 4. 邮件按寄送对象不同,分内部邮件和外部邮件:
(1)公司内部邮件:需抄送部门经理和主管副总经理;
(2)外发客户邮件:由部门经理按客户分派联系专员外发,任何人员不得
擅自发送,外发资料要注意保持前后内容的一致性和统一性,以免为客户造成不必要的困扰。所有外发资料需先经部门经理同意,经主管副总/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由客户联系专员外发。
5. 邮件署名:
外发邮件遵循统一规定的署名方式,具体如下:
本人姓名
xxxxxxxxx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 传真:
手机:xxxxxxxxxxx
Email: ****************http://www.bopay.me
第五条 监督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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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使用公司电子邮件需要接受综合管理部的监管,系统会自动将用户收发电子邮件的副本保存,以便监督检查和备案。公司综合管理部有权对收发的电子邮件的内容进行检查。
第六条 违规处罚
1. 对于使用下载软件,或用邮件订阅报刊、新闻、论坛的员工,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处罚。
2. 转发有危害社会安全的言论或政治性评论文章的邮件,首次发现作警告处理,再次发现作降薪处理,三次发现作辞退处理。
3. 任何人使用电子邮件泄露公司商业秘密,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处以降薪直至辞退的处理。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七条 附则
1. 本条例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2. 本条例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办公设备管理制度
1. 办公设备包括:台式、手提电脑、网线、打印机、复印机、速印机、传真机、
服务器、电话、幻灯机、投影仪、扫描仪、数码像机、摄像机、照相机等。 2. 公司办公设备由技术开发部负责维护,技术开发部工作人员进行维修、机器
配置、软件安装等工作时,应尽量不影响他人工作,并保证设备安全。 3. 使用者应经常检查自己的电脑设备,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技术开发部工作人
员。如果较长时间不用电脑,请及时关掉电源,以节约资源。
4. 计算机做到专人专用,个人设置开机密码,公司综合管理部登记备案。因恶
意操作造成的电脑损坏,相应责任人应给予赔偿。综合管理部每月将派专人对个人使用电脑软、硬件情况进行核查,如有私装软件或改变硬件配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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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酌情给予最低50元现金处罚,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视为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公司有权予以辞退。
5. 为避免因断电等对电脑系统造成的不良影响,使用者下班后应关毕电脑,及
时切断电源。
6. 公司的电脑设备、所有软件、技术资料等未经公司同意,不得擅自带出公司。
经公司同意带出公司的,应向公司综合管理部登记备案。
7. 公司办公设备的资料、软件和自动化系统上使用的软件均由公司综合管理部
统一登记和保管,需要安装软件时,由技术开发部人员负责安装。 8. 因工作需要领取办公设备的员工,须填写《物品领取申请单》,由部门经理
签字后领取,并填写相应的《领取单》与《物品领取申请单》一同存档。 9. 如有特别项目,允许将设备临时带回家,必须由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并办理设
备借用手续。
10. 公司配备黑白打印机和彩色打印机各一台,全体员工打印普通文件,只能使
用黑白打印机,并且尽量使用双面打印方式,或使用废纸。网站设计人员如需打印彩色小样,其他员工打印重要文件或文件涉及到公司形象需彩色打印,请先向综合管理部申请,待确认后方可进行打印。 11. 本办法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12.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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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 总则
为了保证公司印章刻制、保管以及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安全性,依据公司规范运营、防范风险的管理规定,有效地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1. 本管理办法所指印章包括公司印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
2.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公文、信函、授权委托书、证件、证书、财务报表、统计报表及对外签署的合同、协议及其他须用印章的文本等。
第三条 印章授权管理和使用部门
1. 公司印章由公司总经理授权向相关部门核发或核销。 2. 公司印章由总经理授权以下部门分别管理和使用:
(1)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管理和使用; (2)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由综合管理部财务人员负责管理和使用; (3)公司其他部门因工作需要配置其他用途公章时亦应按本办法执行; (4)凡因工作需要并符合本条规定配置印章或更换印章的,需向综合管理部上报书面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同意后配置或更换印章;
(5)印章刻制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经公安机关核准,到指定的单位刻制。印章的规格、样式由综合管理部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条 印章的管理
1. 公司的所有印章,均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登记、留样并确定印章保管及使用责任人(以下简称为印章专管员)。印章启用时由综合管理部下发《关于公司启用有关____专用章的通知》(详见本管理办法附件一),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和启用印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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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综合管理部向印章专管员移交印章时,应填写《公司印章留样备案表》(详见本管理办法附件二)。
3. 由于印章磨损而更换印章,仍需在综合管理部登记、留样。
4. 公司部门撤销或重组,原部门有关印章应交回综合管理部,由综合管理部负责销毁。
5. 严禁印章专管员将印章转借他人。
6. 印章丢失时,印章专管员应当及时向综合管理部书面报告,综合管理部应及时采取相关补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追查印章下落、公告印章作废、对责任人进行处罚等。
7. 公司决定需要停用印章的,由总经理签字同意后由综合管理部下发《关于公司停用有关____专用章的通知》(详见本管理办法附件三)将停用原因、时间通知公司各有关部门,并收回停用的印章切角封存或销毁。
8. 各部门不得擅自刻制印章,违反本项规定给公司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 印章专管员的职责
公司所有印章专管员应遵守本条以下规定:
1. 印章专管员每天下班前应检查印章是否齐全,并将印章锁进保险柜内,妥善保管,不得将印章存放在办公桌内。次日上班后,应首先检查所保管印章保险柜有无异样,若发现意外情况应立即报告。
2. 印章专管员因事、病、休假等原因离岗时,印章授权人应指定他人代管印章,印章专管员要向代管人员交接工作,交代印章使用时的注意事项。专管人员正常上班后,代管人员应向专管人员交接工作,登记用印的起止日期,实行管印人员登记备案制,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交接工作时,应严格办理交接手续,填写本办法附件四的《印章交接单》,登记交接日期、管理印章类别。交接人员签字,印章授权人签字认可后备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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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印章专管员要坚持原则,遵守保密规定,严格照章用印。未按批准权限用印或用印审批手续不全的,印章专管员不予用印。经办人拒绝印章专管员审核文件内容或审批手续的,印章专管员可拒绝用印并报告领导处理。 4. 印章专管员用印盖章位置要准确、恰当,印迹要端正清晰,印章的名称与用印件的落款要一致,不漏盖、不多盖。介绍信、便函、授权委托书要有存根,要在落款和骑缝处一并加盖印章。
5. 印章专管员不得擅自用印,一经发现,严肃处理;若因擅自用印导致公司遭受经济损失时,由其承担全部责任。
6. 印章专管员离职时,其管理的印章记录和档案须作为员工离职移交工作的一部分。印章专管员离职时,须办理分管印章的移交手续并填写《印章专管人离职交接单》(详见本办法附件五)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7. 禁止任何人未经批准携带公章外出。如确需带出使用时,须经总经理批准并填写《公章外出使用审批单》(详见本办法附件六)方可带出。非公章专管人员携带外出时,用印人还应填写本办法附件四的《印章交接单》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带出。
第六条 各类公章的使用规定 1. 公司印章的使用
(1)办理使用公司印章的事项,须由业务经办人认真填写相应的审批文件并取得相应权限领导的审批同意后,连同需用印的文件等一并交印章专管员,由其审核审批手续齐备后用印;
(2)凡有公司对应权限管理领导签署的文件或发文批准书、业务报表、邀请函等,可直接加盖相应的公司印章,但印章专管员仍应按照本条第3项规定填写《公司用印审批记录单》(详见本管理办法附件七)并留存复印件以完善相关档案,依据本条规定填写的单据无需审批人签字;
(3)除本条第(2)项规定的情况外,凡加盖公司印章的存根类介绍信(开具时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存根)、便函、授权委托书、发文批准书、业务报表 、邀请函等文件,均须填写《公司用印审批记录单》并经相应管理领导审批签字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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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后,方可使用公司印章;
(4)公司印章、法定代表人印章、财务专用章及公司其他印章(合同专用章除外)所用印的文件、资料、附件资料及《公司用印审批记录单》作为用印凭据档案由印章专管员留存。涉及法律等重要事项需使用印章的,须依有关规定经公司法务人员审核签字后方可使用;
(5)禁止在手写文件上加盖公司印章;
(6)禁止在内容填写不全的文件或空白的纸张、介绍信、便函、证件、授权委托书、发文批准书、业务报表 、邀请函上加盖公司印章。 2. 合同专用章的使用规定
(1)对外签署的合同或协议,应按公司合同管理规定办理审批程序; (2)需使用合同专用章时,经办人应持完成各项审批程序后的《合同审批单》到印章专管员处加盖印章;
(3)用印的合同上应当先由合同授权签约代表人签字并注明年月日后,方可用印;
(4)禁止在手写合同或合同内容填写不全的合同上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 (5)对外签署的合同或协议等,须在合缝处加盖合同专用章(即骑缝章)。 3. 财务人员依日常的权限及常规工作内容自行使用财务印章的无须办理本条第1项的审批程序。公司对外报送的各类业务报表(财务报表、统计报表等)及其他需用公司财务印章的文本等,须按规定办理用印手续。
4. 公司其他各部门印章、业务专用章的使用,由相关部门做出规定,并报综合管理部备案。
5. 公司各类印章实行用印登记制度,印章专管员应于每年度12月31日将该年度填写的《用印登记簿》(详见本管理办法附件八)及用印资料档案全部移交公司档案保管人存单。
第七条 法律责任
1. 任何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程序使用印章,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时,不得擅自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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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使用印章,造成丢失、盗用、仿制或给公司造成商誉或经济损失等,依情节轻重,对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处罚。后果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法律责任。 第八条 附则
1. 本办法附公司印章管理的相关文件范本。 2. 本办法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3.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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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关于公司启用有关____专用章的通知
__________公司各部门:
根据《公司印章管理办法》第____条的规定,由于___________________,现公司已启用“___________专用章”,该印章由公司____部门管理,专管人员为_____。为实现公司各部门业务对接、规范我公司的对内对外管理,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启用本通知附件的公章,原“_________专用章”印章同时废止。
特此函告。
附件:新旧印章样式
_____年___月___日 旧印章样式 新印章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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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公司印章留样备案表
NO:____________
印章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 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刻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启用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配置及保管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印章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印章专管员:_________________
印章留样 本留样印章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启用。 印章领用凭据及承诺:
本人作为本留样印章的保管及使用责任人,于____年___月___日自综合管理部领取本印章,本人承诺将尽职妥善保管本印章,依照《公司印章管理办法》使用印章、登录该印章的使用记录、保管相应的审批文件资料;若因本人故意或过失使用本印章导致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的,本人自愿赔偿因此为公司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并接受公司的相应处罚。
印章专管员: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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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关于公司停用有关____专用章的通知
__________公司各部门:
根据《公司印章管理办法》第____条的规定,由于___________________,现公司决定作废停用原由公司____部门专管人员_____管理的“___________专用章”。
____年___月___日前加盖该印章的全部公司文件仍然有效。
特此函告。
附件:停用印章样式
_____年___月___日
停用印章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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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
印 章 交 接 单
NO:___________
部门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接印章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接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用印注意事项说明:
1、交接人双方的行为均应遵守《公司印章管理办法》之规定。 2、其他说明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印章留样:
留样 4、本印章自____年___月___日____时起,经印章授权人签字确认后,其保管责任和用印责任均由印章接收人________负责。
移交人:______________ 接收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印章授权人签字确认: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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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五:
印章专管人离职交接单
NO:__________
部门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离职交接印章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接日期:_____月____日
1、离职人员应当将本印章交付继任印章专管员,交接双方的行为均应遵守《公司印章管理办法》之规定。
2、离职人员应当将其管理本印章期间的全部用印备案资料一并移交给继任印章专管员,并书面确认除前述印章资料外,再无其他用印情况;若有遗漏用印情况且导致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的,无论公司何时发现,印章专管人均对前述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3、其他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印章留样:
留样 4、本印章自____年___月___日____时起,经印章授权人签字确认后,其保管责任和用印责任均由印章接收人________负责。
移交人:______________ 接收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印章授权人签字确认: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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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六:
印章外出使用审批单
NO:____________
1、部门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外出印章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使用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4、用印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外出使用原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用印责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印章留样:
留样 7、本印章自____年___月___日____时经授权人签字同意外出使用期间,其保管责任和用印责任均由印章持有人________负责。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印章授权人签字确认: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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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七:
公司用印审批记录单
NO:____________
申请人:_________;申请日期:_________。 申请人所在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意见:同意□(由当事人勾选),签字___________。 文件名称 正/复印件 □正本 □复印件 □正本 □复印件 □正本 □复印件 法务人员 审批同意人 【本栏根据需要逐级审批的具体情况填写,不需填全所有栏目】 综管部负责人 主管副总经理 总经理 董事长 申请使用的印章: □公司印章 □法定代表人印章 □合同专用章 □财务专用章 份数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签名: 签名: 签名: 签名: 签名: 用途说明 用印情况(由当事人勾选) 已用印 □ (申请人签名) (日期) 已用印 □ (保管人签名) (日期) 备注说明 注意事项 用印文件的复印件为本审批单必附文件。 15 / 32
附件八:
公司___印章使用登记簿
【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
填表部门:_________填表人:_________
序号 盖章 文件名称及时间 发文号 批准 部门 批准人 印章专管员 或代管人 备注 16 / 32
合同审批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的
1. 确保合同条款清晰、明确,尽量避免可能发生的风险。 2. 确保合同条款最大程度的维护公司的利益。 3. 规范合同的审批流程,加强对公司的合同管理。
第二条 适用范围
1. 适用********有限公司各部门的商务合同。
第三条 相关人员职责 1. 合同经办人
(1)合同经办人负责根据合同签订的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合同范本。所谓合同范本是指具备合同主要条款(当事人、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条理清晰,内容完整,具有实用性、借鉴性和操作性的,具有参考意义的合同示范文本;
(2)如公司没有相应合同范本,合同经办人需提出合同文本的初步框架和主要商业条款,例如:合作模式、合作内容、合同标的、职责分工、进度安排、验收、包装、交付地点、运输方式、付款金额、付款方式、付款时间等; (3)涉及软硬件采购的,软件必须标明功能清单,硬件必须写清配置清单。 2. 技术人员
技术类合同必须经技术部门相关人员详细审核技术条款,确认技术参数设置合理,软硬件功能、配置清单明确。 3. 财务人员
财务人员对合同中财务相关内容和条款进行审核。 4. 法务人员(含法律顾问)
(1)分类汇总常用合同版本,结合风险点草拟公司的样本合同,建立合同数据库与合同规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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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负责合同审核、管理等活动,查找合同中的法律漏洞和对公司不利的条款及未来可能发生的风险,确保公司利益最大化;
(3)相关部门对合同条款提出意见后,法务人员应该汇总相关意见,并同该合同主要负责人进行沟通,根据双方沟通结果调整法律意见并反馈给提出意见的相关部门。
5. 主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
主管副总经理应根据公司项目需要对合同文本进行整体审查,并将审核文件汇同个人书面意见一并提交总经理审核批准。总经理审核批准的商务合同总额(指单个合同额度)不得超过 元,超过该额度的合同需由董事会的书面授权,总经理方可审批。
第四条 合同起草及审批流程
1. 合同经办人与合同签订对象达成合同签订的初步意向后,提出合同的初步框架。如果存在可供选择的合同范本,则根据合同范本形成合同文本;如果本公司没有已经存在的合同范本可供选择,则要考虑是否采用对方提供的合同范本。
2. 如果采用对方的合同范本,则需提交给法务人员进行审核;如果不采用对方的合同范本,合同经办人则需要提交合同初步框架,由法务人员主导进行合同范本的编制工作。 3. 合同范本编制阶段:
法务人员按照合同经办人提供的初步框架起草合同范本,合同经办人按照此合同范本形成合同文本。合同范本的编制不得超过2个工作日。 4. 合同文件审批阶段:
(1)根据合同类型的不同,合同经办人有选择地征询财务、技术、法务人员等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对合同范本以及相关法律、商业条款的意见。
(2)各部门相关人员及审批领导,应在收到合同后的1-2个工作日内完成反馈。对合同有不同意见的,必须要签署不同意,并书面指出问题所在以及解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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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各部门对合同没有意见,应签署同意。各部门相关人员及审批领导不能给出模棱两可的意见。
(3)各部门主要从本部门工作的角度出发,仔细阅读备忘录、标书、合同及其他附件,评审内容示例如下:
①证照类齐全性: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资质证书、许可证(若存在)、准用证(若存在)等;
②质量标准:合同应附产品国家颁布质量标准、验收规范等; ③经济类条款:单价、总价、数量、规格、付款方式、奖罚等条款是否符合行业规范及我公司利益;
④法律法规符合性:合同内容应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之内; ⑤时间:符合科学的规律及我公司要求; ⑥合同涉及到的其他相关方面。
(4)若公司相关部门对合同范本或某些法律条款持有异议的,合同经办人要将异议反馈给法务人员,由法务人员进行合同范本的修改并反馈到相关部门,合同经办人按照新的合同范本修改合同文本;若是公司相关部门对某些商业条款持有异议的,合同经办人要对合同文本进行修改并反馈到相关部门。
当所有参与合同文本评审的部门均对合同文本没有异议后,合同经办人将合同文本提交法务人员。
(5)法务人员审核无误后,应持合同文本连同合同审批过程中相关部门签署的意见(《合同审批单》)一同交公司主管副总审批,主管副总审批后汇总审核材料和个人意见提交总经理审批。
(6)超过总经理审批额度的合同,应由总经理提议召集董事会,由董事会讨论授权,总经理获得董事会的书面授权后,方可审批。
(7)合同经总经理正式签订后,由综合管理部盖章,财务人员按照合同进行应收应付款管理,综合管理部对已签合同进行归档、备案。
第五条 流程的职责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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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合同经办人承担合同谈判、签订正式合同等过程中产生的问题的责任。如:没有完全按照合同管理流程进行导致的合同纠纷等损失,相关人员要承担责任。
2. 公司各个相关部门承担合同评审的责任。如:在评审过程中针对合同中明显的错漏,而没有提出意见和修改方案,相关部门要承担责任。
3. 财务人员对合同中财务相关内容的审核承担责任。如:合同条款中的收款或支付条件会对公司的利益产生不利影响,财务人员在审核时没有提出,相关人员要承担责任。技术人员对合同中的技术条款的审核承担责任。如因审核不清,造成技术标的有争议或技术参数设置不合理等造成损失的,应由技术人员承担责任。
4. 法务人员对合同中法律相关内容的审核承担责任,并且承担合同范本制定过程中的责任。如:合同条款中存在不利于本公司的法律条款,审核时没有提出,法务人员要承担责任。
第六条 附则
1. 综合管理部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及解释工作。 2. 董事会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工作。 3.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4. 本办法附合同管理的相关表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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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合同审批表
合同类型: 口收入性合同 口支出性合同 口其它 合同名称 所属项目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合同概要 合同金额(元) 收/付款方式 申请人/经办人 意见: 签字 日期 技术开发部门主管审核 (技术类合同) 意见: 签字 日期 意见: 签字 日期 意见: 签字 日期 意见: 签字 日期 意见: 签字 日期 口一次性收/付款 口分期收/付款 合同起止时间 合同份数 份 签字 日期 申请部门主管 法务审核 财务主管审核 主管副总经理审核 总经理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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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纪律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加强管理,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 公司员工要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
第四条 公司员工在工作时间必须着装整洁、仪态大方,最好穿职业装,以树
立良好的公司形象和个人形象。
第五条 办公桌面严禁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办公物品摆放要整齐、有序。 第六条 办公时间内不得无故离岗、脱岗、串岗,不得闲聊、吃零食、大声喧
哗,以确保办公环境的安静有序。
第七条 办公时间接听私人电话不得超过三分钟,不准上网视频、聊天、购物、
干私活或抽烟、溜号、看与本公司或本部门业务无关的书籍,严禁利用工作时间搞第二职业。
第八条 员工之间的工作交流应注意声调,切勿影响他人办公。
第九条 时刻保持办公区域清洁,严禁在办公区域的墙、地、桌、柜及其他办
公家具上乱涂乱画;严禁随地吐痰、乱扔杂物等破坏地面环境的行为。
第十条 严禁利用工作之便公私不分,损公肥私,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将办公
用品带回家。
第十一条 遵守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的组织原则,不得在工作场所对任
何人大吵大闹、侮辱谩骂或恶语中伤。
第十二条 公司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不得泄露公司秘密,更不允许出
卖兜售公司秘密。
第十三条 员工不得随意取用他人工具,使用他人办公电脑,不得随意翻阅他人
经管的文件。
第十四条 对明知故犯违反以上规定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警告并处
50-500元不等的罚金处罚。
第十五条 对于有下列严重违规、违法行为的员工,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
降薪、降职直至辞退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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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到主管部门领导点名批评,影响公司形象的;
(二)因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直接损失5000元以上,个人负有主要责任的或出现工作失误却推诿瞒报、掩盖失误,扩大公司损失的;
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财务损失、人力损失,声誉损失和法律诉累; (三)泄露公司机密,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四)以工作之名,慷公司之慨、浪费公司资源、侵占公司财物的; (五)有违纪、违法行为并被公安机关等执法部门处罚的;
(六)没有集体原则,自由放任,当面不说,背后乱说;开会不说,会后乱说,拉山头,搞宗派的;
(七)命令不服从,个人意见第一,只要组织照顾,不要组织纪律的; (八)不是为了团结,为了进步,为了把事情弄好,与不正确的意见争论,而是个人攻击,闹意气,泄私愤的;
(九)发现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不愤恨,不劝告,不制止,听之任之,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明知不对,少说为佳;明哲保身,但求无过的;听了不正确的议论也不争辩,泰然处之,行若无事的;
(十)办事不认真,粗枝大叶,敷衍了事,得过且过,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
(十一)哗众取宠,沽名钓誉,大事做不来,小事又不做,工作随便,学习松懈的;
(十二)自己做错,编织借口,推脱责任,制造矛盾的;
(十三)其他严重的突破职业道德底线,造成组织涣散的恶劣行为。 第十六条 本条例将根据公司的发展进一步完善。公司今后就劳动纪律管理发布
的相关规定和通知为本条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同本条例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条 本条例由综合管理部监督执行并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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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及休假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加强员工出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司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地进行,根据《劳动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二、工作时间
1.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2. 公司员工工作时间为定时工作时间(标准工时制度),员工正常办公时间为:
星期一至星期五 8:30-17:30 午餐时间 12:00-13:00
三、考勤
1. 每个月的考勤时间为当月1日至当月最后一日。 2. 所有员工每天上、下班实行电脑刷卡的考勤方法。
3. 公司设考勤员,逐日如实记录员工考勤情况。每月2日前(遇节假日提前)
由考勤员对上月考勤进行统计,经本人签字确认后,计算员工出勤率,进行公布。
4. 严禁员工代(托)人打卡。考勤作弊者经发现,当事者双方均按旷工处理。 5. 员工因病、事、工伤、产、婚、丧、公休以及其它特殊原因(如紧急事件)
需要离开工作岗位,必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单,按审批权限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6. 员工如因工作需要,在公司以外场所办公时,应预先到综合管理部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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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在外办公的期间,并由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签字确认。在同一地点外出办公人员达2人及以上时,可指定一人为临时考勤员,负责记录在外办公员工的考勤情况,每月1日汇总提交给公司考勤员。
四、请假、销假手续
1. 员工请假,必须根据所请假期类别,提前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将“请
假单”交公司考勤员方可休假,凡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作旷工论处。 2. 如因紧急情况不能提前请假,必须于当日8:30前告知部门负责人并说明原
因,并于返岗当日补办手续。
3. 员工请假期满上班后,应立即到考勤员处办理销假手续,未及时销假者,按
事假论。
4. 考勤员应及时对员工请、销假情况进行登记。
5. 综合管理部对员工请假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监督及抽查,如发现不按规定
办理请、销假手续或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请假审批权限
1. 部门负责人(正、副职),无论何种假期,需说明情况及请假期间工作安排,
由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审批。
2. 员工请假,需说明情况及请假期间工作安排,由所属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
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3. 违反以上批假权限随意批假者,其批准的假期一律无效,休假期间视情节按
事假或旷工处理,审批人也应按等同于请假人的处理予以处罚。
4. 员工请假时,应充分考虑本部门的工作安排,并安排好交接工作,责任到人,
因工作安排不当出现的问题,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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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各类假别的规定 1. 法定节假日
员工每年享受以下法定休假日: 元旦 1天 春节 3天 清明节1天 国际劳动节 1天 端午节1天 中秋节1天 国庆节 3天
2. 事假
2.1员工因私事须占用工作时间者可请事假。
2.2 员工事假扣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含基本绩效工资、浮动绩效工资)。 2.3 员工每季度累计事假3天及以上者,除按请假天数扣发工资外,取消季度奖
金资格。
2.4 员工全年累计事假超过15天,除按规定扣发工资外,取消年度奖金资格。 2.5 员工申请1天以内(含1天)事假的,应提前1天提出申请;申请1天以上
事假的,应至少提前3天提出申请。 2.6 事假最小计算单位为小时。
3. 病假
3.1员工请病假,必须持北京市三级甲等医院的病休证明,事先按请假批准权限
办理请假手续后,方可按病假处理。
3.2 因患急性病确实无法及时请假时,可在到岗当日内补办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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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凡未按上述规定办理的病休,不论是否持有病休证明一律不按病假对待,视
情节按事假或旷工处理。
3.4 员工病假期间扣绩效工资,岗位工资按员工本企业工龄计算: ①本企业工龄不满2年者,为本人岗位工资的60%; ②本企业工龄已满2年不满4年者,为本人岗位工资的70%; ③本企业工龄已满4年不满6年者,为本人岗位工资的80%;
④本企业工龄已满6年不满8年者,为本人岗位工资的90%; ⑤本企业工龄已满8年及8年以上者,为本人岗位工资的100%。 3.5 员工全年累计病假时间超过30天的,超出部分按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计发
工资,并取消病假期间的年终奖。
4. 因工负伤假
4.1 员工因工负伤,应由本部门填写工伤报告,报综合管理部,经确认后根据医
院休假证明,由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可按工伤处理,无论休息时间多长,均应有医院的休假证明,没有休假证明者,一律按事假处理。 4.2 职工因工负伤按工伤假记考勤,岗位工资、基本绩效工资照发,无浮动绩效
工资。
5. 婚假
5.1.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的全日制员工结婚的,女性23岁以下,男性25岁以下,
均有权享受三(3)天婚假。
5.2 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的全日制员工结婚的,女性23岁以上,男性25岁以上为
晚婚,可享受十(10)天(或按地方要求)晚婚假。
5.3 婚假应在领取结婚证之日起12个月内一次性连续休完,逾期不补。 5.4 休婚假的员工,至少提前一个月按审批权限办理请假手续,同时将经认定的
结婚证书复印件送考勤员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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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员工婚假期间岗位工资、基本绩效工资照发。超假除扣发当日岗位工资、基
本绩效工资外,取消季度奖金资格。
6. 产假
6.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女职工产假为九十(90)天(含法定休息日和节假
日),其中产前休假十五(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增加产假十五(15)天。
6.2 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三十(30)天。 6.3 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在其正常劳动时间内给予每天两次哺乳(含人
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的,每位每次均有30分钟。每个劳动日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但不得以现金发放。
6.4 女职工违反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视其情节轻重,可以给予警告处分以
至解除劳动合同。
6.5一旦怀孕,立即通知公司综合管理部,并将有关怀孕及预计分娩期的医生证
明复印件提交给考勤员。
6.6休产假必须由本人填写请假单,至少在产假开始前一个月按审批权限办理请
假手续。
6.7 休产假的员工,发放岗位工资,无绩效工资(含基本绩效工资、浮动绩效工
资),不享受休假期间的年终奖。
7. 丧假
7.1员工遇有直系家庭成员去世,如父母、岳父母、公婆、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等,本地员工可被准予壹(1)日全额带薪丧假,外地员工可被准予叁(3)日全额带薪丧假(不含路程时间)。
7.2员工丧假期间岗位工资、基本绩效工资照发,无浮动绩效工资。超假按事假
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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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带薪年假
8.1员工每年可以享受的休假天数,依据累计工作年限而定。具体如下: ①参加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带薪年假5天 ②参加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带薪年假10天 ③参加工作满20年及以上的,带薪年假15天 8.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带薪年假: ①连续工作或新参加工作不满1年的员工
②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③当年事假累计超过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④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⑤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⑥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8.3 当年已享受休假后,如出现上述情况之一的,次年不再享受休假待遇。 8.4年度中提出辞职的,其可休假天数按实际服务月份折算。
8.5 带薪年假遇休息日不顺延。休假期间岗位工资、基本绩效工资照发。 8.6 员工带薪年假必须遵循应休必休的原则,按如下程序办理:
①每年初(元月)由各部门在不妨碍工作范围内,自行安排休假计划。休假
日期表一式两份,一份部门留存,一份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核阅后送综合部备查。
②按照各部门的休假计划,员工应提前3天提出休假申请,按审批权限批准
后方可休假。
③确因工作需要无法按计划休假的,应说明原因,经本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
后,报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后可分次休假,不得跨年度使用。部门负责人(正、副职)说明原因后直接报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审核。 ④对已安排休假,但员工自己未申请休假或不愿休假的,视为员工自愿放弃
休假权利。
⑤如上款规定自动放弃休假的员工不发放休假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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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迟到、早退、旷工
9.1 超出上班时间5分钟后到岗为迟到。 9.2 未到下班时间早走为早退。 9.3无故未上班者为旷工。
9.4员工迟到或早退半小时以内者(含午餐时间提前外出及延迟返回公司),扣
发全额工资的0.5%;迟到或早退半小时以上不到1小时者(含午餐时间提前外出及延迟返回公司),扣发全额工资的1%;迟到或早退1小时以上者(含午餐时间提前外出及延迟返回公司),以旷工0.5日论。 9.5 旷工0.5日扣除1日全额工资,旷工1日扣除2日全额工资。
9.6员工如果不能按时上班,必须提前通知本部门负责人及考勤员,说明缺勤理
由和预计上班时间。如不事先通知(除紧急事件外)视为旷工。
9.7 不事先通知且事后无正当理由不出勤连续三日或以上者,视为严重违反公司
规章制度,公司有权予以辞退。
9.8所有员工因公离岗时间超过20分钟均需到考勤员处进行外出登记,并填写
预计返回时间,否则视为旷工。
9.9员工不经批准及未办妥请假手续进行休假者或先行离岗的,按旷工处理。 9.10员工请假期届满需进行续假,续假尚未核准而不到岗者,除确因病或临时
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旷工论。
10. 其他要求
10.1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
假。
10.2 请假者必须将经办事务交其他员工代理,并于请假单内注明。
10.3 计算全年可请假日数,均自每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中途入职者,
比例递减。
10.4本公司员工依本制度所请各假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者,除以旷工论处外,情
节严重者公司有权予以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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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调休规定 1. 非工作日确因工作需要,经批准而上班或者因公外出者,可以享受调休假。
调休时间,以小时为单位,不足一个小时但超过一刻钟的以一小时计算,少于一刻钟的不再另行计算。
2. 员工在非工作日因公上班或外出者,由主管副总经理签字并在考勤员处登记
备案。
3. 员工需要调休时,应填写调休申请单,并至少提前一天递交申请,按照请假
审批权限审批后方可享受。
4. 调休时间以一小时为单位,不能以调休为理由抵迟到时间。
5. 调休假可以累计,但仅限当年有效(以一个自然年度为周期),调休时间不
得超过在非工作日因公上班或外出的时间。
6. 因调休假造成的离岗不影响员工该享有的餐费补贴,其因非工作日上班或外
出已享受餐费补贴的除外。 7. 未经批准擅自调休者,按旷工处理。
八、其它
1. 综合管理部负责本制度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及解释工作。 2. 董事会负责本制度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工作。 3.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释义:
1. “天”:指自然日。 2.“日”:指工作日。
3. “全额工资”:包含岗位工资、基本绩效工资、浮动绩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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