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 · · · · · ·
- 1 -
目录
第一章 总 则 ..................................................................................................... 2 第二章 城镇发展目标和发展战略 ....................................................................... 3 第三章 镇域体系规划 ........................................................................................... 4 第四章 城镇性质与规模 ....................................................................................... 7 第五章 镇区总体规划布局 ................................................................................... 7 第六章 中心镇区综合交通规划 ........................................................................... 9 第七章 中心镇区绿地用地规划 ......................................................................... 10 第八章 公用设施规划 ......................................................................................... 10 第九章 环境卫生工程规划 ................................................................................. 12 第十章 综合防灾规划 ......................................................................................... 12 第十一章 近期建设规划 ......................................................................................... 14 第十二章 远景发展构思 ......................................................................................... 15 第十三章 实施规划的措施和建议 ......................................................................... 15 第十四章 附 则 ................................................................................................. 18 附表1 现状用地指标一览表 ................................................................................ 18 附表2 近期规划用地平衡表 ................................................................................ 18 附表3 用地平衡表 ................................................................................................ 19 附表4 规划道路一览表 ........................................................................................ 19
乌兰察布市化德县七号镇总体规划——文本 2014.12
· 第一章 总 则
· 第1条 为了更加有效地协调指导乌兰察布市化德县七号镇镇城镇发展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特编制《乌兰察布市化德县七号镇城镇总体规划(2014-2030)》。
· 第2条 乌兰察布市化德县七号镇城镇总体规划是七号镇各项建设活动的指导性文件。在七号镇规划区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执行本规划。七号镇内,凡因城镇建设需要编制的各种专业规划,必须符合本规划。
· 第3条 七号镇城镇总体规划的调整、修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执行。
· 第4条 规划范围
(1)镇域:七号镇域,总面积423平方公里,辖1个镇区、13个中心村。 (2)镇区:此次规划七号镇区分为生活区与工业区两个片区。
七号镇规划生活区范围为:东至现状村庄东侧堤坝,南至35KV变电站南,西至现状村庄以西200米,北至现状恒温库北,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约0.90平方公里。
七号镇规划工业区范围为:东至现状七号加油站,南至集通铁路以南570米,西至中国石油加油站以西340米,北至省际大通道以北280米,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约0.59平方公里。
· 第5条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01)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8)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
(4)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 (5)《乌兰察布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2013.09) (6)《城市绿化条例》(1992.6)
(7)《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1993.11) (8)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04) (9)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1995.06) (10)内蒙古自治区城乡规划条例(2009.07)
(11)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
(12)其他与七号镇社会、经济、文化及城镇发展有关的技术资料和发展计划 (13)七号镇各有关部门对于城市未来发展建设的文件、谈话和会议意见等 (14)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内蒙古自治区其它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 第6条 规划原则
(1)坚持发展优势与形成特色相结合,因地制宜,立足本地资源开发,建设支柱产业,形成具有本地特色的小城镇。
(2)坚持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结合,注重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合理利用土地,为居民的生产、生活创建优美舒适的环境。
(3)坚持重点突破和全面推进相结合,把小城镇建设作为百年大计,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正确处理好改造与新建的关系,使城镇的性质和建设的规模、速度和标准,同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相适应,构筑科学的指标体系,以“繁荣、健康、和谐”的宜居城市为本次规划的目标。
· 第7条 规划期限
- 2 -
乌兰察布市化德县七号镇总体规划——文本 2014.12
规划期限为:2014年—2030年, 其中:近期:2014年—2020年;
远期:2021年—2030年。
· 第二章 城镇发展目标和发展战略
· 第8条 总体发展目标
在对七号镇发展条件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区位、交通、生态环境、历史文化等优势条件,以我国新型城镇化时代开启为背景,紧紧抓住中央支持内蒙古转型发展、自治区“8337”重大战略部署的重大机遇,以内蒙古七十年大庆主会场建设为契机,加快全镇社会经济发展步伐,将全镇发展成为一个集商贸、旅游为一体、统筹城乡的经济重镇。
· 第9条 社会发展目标
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对民生事业的财政投入持续增长,教育、医疗、社保、社区服务、社会救助等公共服务体系继续完善,城乡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缩小。
· 第10条 经济发展目标
经济总量平稳增长,经济结构更加优化。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力争规划期末经济总量翻一番,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
· 第11条 产业发展目标
(1)以产业升级和产业集聚为着力点,以招商引资和自主创业为新动力,完善产业发展环境,优化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提升产业竞争力,奠定坚实的产业基础。
(2)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产业结构不断优化,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
· 第12条 城乡统筹发展
(1)加快推进农牧业现代化、农牧民市民化、公共服务均衡化和要素流动自由化,实现城乡的统筹发展,形成城乡互补、分工协作、融合发展的城乡一体发展新格局。
(2)大力推进中心区建设。坚持提质与扩容并重,集聚高端要素,打造区域性中心城镇。
(3)加快镇政府所在地和工业强镇建设。增强综合承载能力、集聚吸纳能力、公共服务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
(4)有序引导农牧区人口转移。确保禁止开发区域的农牧业人口实现全部转移,优化和限制开发区域只保留满足农牧业发展需要且不超过生态承载能力的人口。稳妥推进城乡户籍制度改革,为农牧民进城就业落户创造条件。
(5)加快建设新农村新牧区。坚持大集中小集聚,优化村庄布局,推进村中整合,改善农村牧区生产生活条件。统筹配置城乡教育、科技、医疗、文化、体育等社会资源,形成城乡一体化、均等化、普惠型的公共服务体系。
(6)大力发展现代农牧业。坚持投入集约化、耕作机械化、经营产业化、管理信息化。
· 第13条 文化旅游策略
(1)保护和弘扬传统文化,立足文化旅游资源特色带动相关产业发展。落实重点 旅游景区旅游及保护规划工作。
(2)保护原有山水格局,延续自然文化:强调遗址、城市与自然山水的相互依托关系,从更广阔和更宏观的层面上保护自然要素和人文要素相互交融的的城市景观特色。
(3)整合文化资源,发展文化产业:与旅游业、会展业等紧密结合,扩大现有民俗
- 3 -
乌兰察布市化德县七号镇总体规划——文本 2014.12
手工艺品生产规模,培育文化创意产业。
(4)实施科教兴县战略和人才强县战略,建立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体系,培养创新人才、提高人口素质,创建学习型社会。
· 第14条 生态环境策略
(1)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建设城乡生态保护统筹发展机制。加强草原生态保护与建设,继续推行禁牧、休牧和划区轮牧政策;加大沙地沙漠和水土流失治理力度,推广实用技术和模式,加大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规划实施力度;加强环境综合整治,加大水、大气等污染防治工程建设,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完善管理体系;抓好重点生态工程建设,促进生态自然修复,推进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构建良性循环的城乡生态安全体系。
(2)积极转变城乡空间资源利用方式,实现资源的高效、集约、综合利用;科学划定分区,明确需要严格保护的地区,严格控制该地区内的城乡建设行为;明确空间管制的具体手段,实施严格的空间管制措施。通过优化城乡空间组织,提高空间资源利用效率,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 第三章 镇域体系规划
· 第15条 镇域功能定位
依据七号镇现有产业资源,将全镇产业发展定位为:“以农业、养殖业为主导,兼顾发展商贸产业,形成农业、养殖、集贸为一体的商贸型城镇”。
· 第16条 镇域发展总目标
近几年,全镇依托在农业资源方面的优势,在规模化种植、良种推广、设施农业、测土配方等方面取得了较大的成绩,形成了以订单农业和特色种植业为主导的产业发展链,推广至今,已深受广大农民群众的认可;另外,镇区依托农业资源为基点,发展多
种产业并存,已初步形成了优势养殖业、旅游业为特色的多元化经济。
全镇坚持“为养而种,为牧而农”的方针,大力发展优势养殖业,全镇培育肥牛、奶牛、肉牛等养殖项目,且规模逐渐扩大,效益越来越明显;本次规划建议加强农业现代化、规模化、机械化,加强畜牧业现代化养殖,并结合现代化加工企业形成集种、养、
加于一体的产业链。
· 第17条 镇域人口及城镇化水平预测
近期:2014年—2020年,预测2015年镇域人口为2.1万人,其中镇区人口0.5万人,城镇化水平为24%。
远期:2021年—2030年,预测2030年镇域人口为2.6万人,其中镇区人口1.0万人,城镇化水平为38%。
· 第18条 村镇体系空间结构规划
七号镇村镇空间结构为“一心、一带、多区”式结构。 一心:七号镇区——以七号镇区为中心的城镇综合发展中心;
一带:沿省道105和省道304形成城镇东西方向发展带。 多区:团结风电经济区,农业经济区,矿产资源经济区等。
· 第19条 村镇规模等级结构规划
对镇域内的集镇、村庄按其地位职能和常住人口数量划分为镇区(1个)、中心村(12个)、基层村(49个)三个层次。
- 4 -
乌兰察布市化德县七号镇总体规划——文本 2014.12
七号镇镇村体系等级规模结构规划
现状人口规模 规划人口规模 等级 数量 镇村名称 (人) (人) 备注 中心镇区 1 七号镇区(七号) 2181 10000 德胜 1615 1650 安业 930 950 达拉盖 1480 1530 林场 843 850 白音不拉 1760 1790 小公勿素 724 750 中心村 12 九号 1697 1750 团结 430 460 苏计 930 940 崩红 1745 1780 达盖滩 1447 1470 毕力克 2048 2080 基层村 49 略 200—500 · 第20条 镇域经济区划
根据地理位置、资源特征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等,将七号镇域划分为四个经济发展区。
(1)团结风电经济区 (2)特色农业经济区 (3)种养殖农业经济区 (4)矿产资源经济区
· 第21条 镇域资源结构规划
(1)交通资源:集通铁路、105省道、304省、联系各个行政村乡道。 (2)风电资源:镇域内的团结风电场。 (3)农业资源:镇域内大面积的农业区。
(4)矿产资源:磁褐铁矿、铜铅锌矿点、钨矿点、水晶矿点、萤石矿点、煤矿点、多种金属共生矿点。
· 第22条 镇域空间管制
根据用地自然条件、资源条件、工程地质条件、现状用地特点等进行综合分析,将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用地分为已经建设区、适宜建设区、限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
· 第23条 镇域交通规划
(1)依据上版化德县域总体规划,规划高速公路形成东西向道路横跨整个化德县,也是镇域周边的重要交通通道。
(2)按照自治区交通厅公路交通建设计划,保持不变。
(3)在现状通村道路的基础上,通过提升道路等级和完善道路系统,形成省道道路
交通的有机补充。主要增设规划二级道路,规划三级道路。
(4)农村公路网建设,继续推进农村公路网建设,规划期内实现全部行政村基本通柏油路,所有自然村基本通公路。
· 第24条 镇域基础设施规划
(1)镇域给水工程规划
目前七号镇域内村民均采用自打井供水,规划远期都实现90%自来水供水。 (2)镇域排水工程规划
七号镇镇域内均无污水排放系统,规划远期建设必要排水设施。
- 5 -
乌兰察布市化德县七号镇总体规划——文本 2014.12
(3)燃气工程规划
七号镇镇域内没有统一的燃气管道,规划远期预留燃气管道。 (4)镇域供电工程规划
镇域电力规划依据现状供电线路,引至丰满110KV变电站,通过镇区35KV变电站输送到各个自然村。
(5)镇域电信工程规划
现状通信基本能够满足当地居民日常生活所需,规划远期拟建一条光电缆线路和两个通信站。
· 第25条 镇域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
(1)生态功能区划分区
在综合分析七号镇的土地资源、地形条件、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及区位和交通优势的基础上,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及生态环境条件的差异及局部地区对维持区域生态过程的重要性,将七号镇划分为三类功能区。这三类生态功能区分别为山体水域生态保护区、城镇建设用地生态修复区、农田牧草地生态协调区。
1、山体水域生态保护区
主要指镇域内的山体林地区和水域保护区,该区地质地貌复杂,以侵蚀地貌为主,由于对土地资源采取掠夺性经营方式,陡坡垦植、乱开乱挖山地等造成水土流失严重,使得该区域生态系统和生物链遭受破坏,资源总量减少。
该区生态建设的空间管制措施:
(1)重点抓好林草植被的恢复和扩大,控制水土流失,有计划地、逐步地把25°以上的陡坡耕地退耕还林还草。
(2)关闭镇域东部山地上擅自开设的小石灰窑,并引导原有的建材工业升级改造,建设节能环保型生态示范产业园区,避免对山体保护区造成较大的污染。
(3)坚决禁止乱垦滥伐,避免造成过度利用,争取在规划期内使该区域的生态系统得到良好的修复和改善。
2、城镇建设用地生态修复区
主要指七号镇目前建设利用的区域,包括镇区建设用地、工业园用地以及各行政村自然村的村庄建设用地。该区域是整个镇域的主要发展建设区,经济基础较好,因此在加强改善该区生态环境的同时可以进行经济建设和开发。
该区生态建设的空间管制措施:
(1)扎实推进退耕还林,加大封山育林,对镇区和村庄建设区加大滑坡的治理力度,尽快恢复林草植被,积极发展生态公益林,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和农村能源,在项目实施上注重因地制宜、发挥地方的自然优势。
(2)积极发展生态畜牧业和经济林果业。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大力推进农村能源调整,坚决禁止毁林毁草开荒。
(3)加强工业项目的引进和开发,并对工业园区进行统一的规划和管理。积极发展
中小民营企业,加大农村劳动力的技能培训,积极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减轻该区域的生态人口、经济压力,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促进人口、生态、经济协调发展。
3、农田牧草地生态协调区
主要指镇域内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和一般农田控制区以及牧草地。该区地层舒展,现有地形较为平坦、开阔,资源丰富,是全镇主要的农业区和畜牧养殖区,生态植被保存良好,具有较好的第一产业发展前景。因此该区应当作为禁止和控制开发区,严禁各类重污染的项目在本区域选址和建设,保护好该区的生态环境。 (2)旅游发展规划
规划在七号镇以生态旅游和乡村旅游相结合的旅游发展模式。依托当地特有的蔬菜、瓜果等资源发展生态旅游,以白菜、甘蓝、芹菜等蔬菜采摘为主发展农家乐的乡村旅游。努力开发打造以恒利蔬菜基地和农家乐等为主的旅游产品,提高镇域内旅游资源的知名度和农家乐等乡村旅游的配套基础设施,满足游客在七号镇旅游休憩的需要。
- 6 -
乌兰察布市化德县七号镇总体规划——文本 2014.12
· 第四章 城镇性质与规模
· 第26条 本次规划区范围
此次规划七号镇区分为生活区与工业区两个片区。
七号镇规划生活区范围为:东至现状村庄东侧堤坝,南至35KV变电站南,西至现状村庄以西200米,北至现状恒温库北,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约0.90平方公里。
七号镇规划工业区范围为:东至现状七号加油站,南至集通铁路以南570米,西至中国石油加油站以西340米,北至省际大通道以北280米,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约0.59平方公里。
· 第27条 规划用地评价
根据用地自然条件、资源条件、工程地质条件、现状用地特点等进行综合分析,将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用地分为一类适宜建设用地,二类可建设用地和三类不宜建设用地三种类型。
· 第28条 城镇性质
根据《乌兰察布市化德县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七号镇被列为一般建制镇。结合上位规划对七号镇的定位,本次规划确定七号镇的性质为:全镇的政治、经济、文化、居住中心,以发展商贸产业为主、为农畜产品物流加工产业提供生活服务配套的商贸型城镇。
· 第29条 镇区人口规模
近期(2014年-2020年)人口规模为0.5万人; 远期(2021年-2030年)人口规模为1.0万人。
· 第30条 镇区用地规模
近期(2020年):镇区建设用地为0.73平方公里, 人均建设用地146.32平方米; 远期(2030年):镇区建设用地为1.49平方公里,规划总用地为2.80平方公里, 人均建设用地149.4平方米。
· 第五章 镇区总体规划布局
· 第一节 镇区规划用地布局结构
· 第31条 建设用地发展方向
规划确定镇区建设用地发展方向为:主要向西发展。
· 第二节 居住用地规划
· 第32条 居住用地规划
规划居住用地42.36 ha,人均用地42.36 ㎡/人,占总体规划用地的15.13 %,占城
市建设用地的28.35 %。
七号镇区现状居住用地布局较为松散,较多单家独院平房,建筑密度低,配套服务设施落后。规划首先考虑对现状居住用地的分析,对旧镇区现状建筑质量较好的建筑尽量保留,一般建筑进行改造,积极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土地利用率,对布局不合理,严重影响道路交通、挤压道路红线的建筑予以拆除,并配套建设好各种公共服务设施及市政基础设施。新开发的住宅配置相应的公共服务设施和绿地,形成良好的人居环境空间。
- 7 -
乌兰察布市化德县七号镇总体规划——文本 2014.12
· 第三节 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 第33条 公共设施用地布局规划
规划公共设施用地19.72 ha,人均用地19.72 ㎡/人,占总规划用地的7.04 %,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3.2%,分别由行政、文化、教育、体育、卫生、文物古迹等机构和设施的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中的服务设施用地)所组成。
· 第34条 行政办公用地规划
规划行政办公用地3.88 ha,人均用地3.88 ㎡/人,占总规划用地的1.39 %,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6 %。
规划行政办公区主要是依托现状,并对其周边环境进行整治,与行政办公中心共同发挥其合理完善的服务功能。
· 第35条 教育机构用地规划
规划教育机构用地5.84 ha,人均用地5.84 ㎡/人,占总体规划用地的2.09 %,占城市建设用地的0.25 %。
七号镇区教育用地主要是指中、小学校,考虑到城镇规模及学校的生源问题,在旧镇区布置一所小学,规划各片区的居住区集中地块预留足够教育用地,考虑教育设施结构调整的可能,也充分考虑到控制指标中小学服务半径与服务人口的规定。
· 第36条 文体科技用地规划
规划文体科技用地0.2 ha,人均用地1.03 ㎡/人,占总体规划用地的0.07 %,占城市建设用地的0.13 %。
· 第37条 医疗保健用地规划
规划医疗保健用地2.44 ha,人均用地2.44 ㎡/人,占总规划用地的0.87 %,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63 %。
医疗卫生设施系统建设力求完善医疗服务、预防保健和卫生监督体系。建立以综合医疗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为主的医疗服务体系;完善医疗资源覆盖面,提高社区医疗服务水平,建立级配合理的医疗卫生网络。社区卫生服务站结合社区服务中心布置,覆盖整个镇区范围,促进社区卫生服务网络的形成,提高社区居民卫生保健水平。· 第38条 商业金融用地规划
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7.36 ha,人均用地7.36 ㎡/人,占总规划用地的2.63 %,占城市建设用地的4.93 %,分别由商业、商务、娱乐康体、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等设施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中的服务设施用地)所组成。
规划中以优良的服务质量、优美的环境、特色的商业服务为重点,通过镇区整治,在镇区内沿道路连接形成带状商业服务中心,为镇区居民及游客提供配套服务。
·
第四节 生产设施用地规划
· 第39条 生产设施用地规划
规划生产设施用地38.56 ha,人均用地38.56 ㎡/人,占总体规划用地的13.77 %,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5.81 %。 · 第五节 仓储用地规划
· 第40条 仓储用地规划
规划仓储用地3.17 ha,人均用地3.17 ㎡/人,占总体规划用地的1.13 %,占城市建
设用地的2.12 %。
- 8 -
乌兰察布市化德县七号镇总体规划——文本 2014.12
· 第六章 中心镇区综合交通规划 · 第一节 对外交通系统规划
· 第41条 铁路
集通铁路自内蒙古集宁的贲红站至通辽北,全长944.7千米。现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和铁道部共同投资、共同建设、共享盈利、共担风险、联营性质的铁路,是国内最长的合资铁路。
· 第42条 公路
现状省道304贯穿七号镇区中心,S105线在镇区北部东西向延伸。
镇区内部道路尚未形成系统,现状道路建设水平较低,缺少广场、停车场等静态交通设施,交通管理落后。七号镇对外交通联系以公路为主。规划应充分利用现有设施基础,改造、提升设施水平,以方便、快捷、高质量的交通服务,促进区域经济以及旅游服务业的快速发展;协调对外交通与镇区内部交通之间的衔接,组成一个完整、高效的交通网络。
· 第二节 道路系统规划
· 第43条 道路网格局规划
整体呈“环状+放射式”; 内部呈“方格网”。
(1)“外环”是由外环道路形成的绕城路,包括纬一路、纬六路、经二路、经十路以及纬七路、纬十路、经一路、经九路。
(2)“两横”分别是七号镇内纬四路东西向道路和纬九路东西向道路。
(3)“两纵”分别是经四路南北线道路和经八路南北向道路。
· 第44条 道路等级及红线宽度控制
根据城镇用地规模及布局结构,并依据《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将七号镇区道路分为干道、支路和巷道。
规划镇区主干道间距1000—1200米,次干道间距400—600米,支路间距200—400米。规划镇区道路断面均为一块板形式。
· 第45条 交通枢纽规划
由公路长途客货运站、公交枢纽及其附属设施用地所组成。规划建设长途客运站以及公交枢纽站,通过一体化设计,使乘客快速抵离,并提供舒适便捷的换乘服务。
客运站位于镇区生活区南侧,规划用地0.26 ha,人均用地0.26 ㎡/人,占总规划用地的0.09 %,占城市建设用地的0.13 %。
· 第46条 交通场站用地规划
商场、宾馆、医院等公共设施用地内均按照国家相关规范配套建设停车场。规划在城区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商业金融去、居住小区、行政中心、文化娱乐中心、公共绿地等垂直于交通性干道的路段设置公共停车场,停车场规划设计须遵守《停车场规划设计规则》。
公共停车场(库)应布置于镇区中心、片区中心以及主要出入口附近的次干道上,总面积按每人0.8~1.0m²控制。居住小区公共停车场(库)按每百户30~100辆控制。各类建筑应依据《停车场建设和管理规定》配建专用停车场(库)。停车场(库)具体位置及数量在下级规划中予以落实。
· 第47条 广场规划设计
- 9 -
乌兰察布市化德县七号镇总体规划——文本 2014.12
规划广场用地2.76 ha,人均用地2.76 ㎡/人,占总规划用地的0.99 %,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85 %。
广场是居民聚会、休闲娱乐的重要场所,在养老院北侧,经八路东侧,加油站南侧共设置3处广场,作为展示城镇景观、提供居民休闲活动的场所。
· 第七章 中心镇区绿地用地规划
· 第一节 绿地规划
· 第48条 规划目标
以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为目标,加强城市生态廊道、绿色通道及防护林带建设,完善多层次绿化网络体系,大幅提高城区公共绿地的数量和质量。完善城市绿地的功能布局,全面提升城市人居环境质量。
· 第49条 公园绿地规划
规划公园绿地用地13.29 ha,人均用地13.29 ㎡/人,占总规划用地的4.75 %,占城市建设用地的8.9 %。
本规划将中央景观区结合七号镇政府布置,在原有镇政府北侧的基础上,对中央景观区加以改造,同时配合健身器、小游园、景观小品等基础设施的配备,将中央景观区打造为七号镇居民日常生活,茶余饭后休闲游憩的公共休闲、娱乐场所。中心区采用点、线、面的划分原理,绿化系统采用生态学——基质、廊道、斑块的理念建立体系。以各居住区景观节点为基质,公园绿地为斑块,由景观路防护绿地联系两者。
· 第50条 防护绿地规划
规划防护绿地用地4.83 ha,人均用地4.83 ㎡/人,占总规划用地的1.73 %,占城
市建设用地的3.23 %。
规划依托主要的交通主干道设置景观廊道,景观廊道是连接景观区及景观节点的重要路径,其建设应体现本地气候和地理特点,结合自然环境优势,对建筑高度、密度、色彩给予引导和控制,重视大尺度生态开场空间建设,塑造草原旅游城镇的景观特色。因此,规划中应加强镇区外围的生态绿化环境建设及保护的力度,并与镇区内部的绿地
相互渗透,形成“城在绿上、绿在城中”的良好景观风貌,对生态保全及恢复提供绿色保障。
· 第八章 公用设施规划
· 第一节 给水工程规划
· 第51条 给水工程
根据《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分类,规划区属于Ⅱ区建筑气候区划,2030年城市
单位人口用水量指标范围为120~250(L/人·d)。城市人均综合用水量与城市气候、生活水平、工业结构、节水措施等因素有关。国内外发达城市的用水量变化表明,工业结构调整和节水措施的实行将在一定阶段对减少用水量具有重要作用;人均综合用水量降低到一定程度后,便趋于稳定。
采用单位建设用地用水量指标法预测较准确,因此根据用水量预测结果确定规划区的供水规模为0.8万( m3/ d)。
规划水源地位于七号西南,规划面积为0.3公顷。为保证人民的身体健康,生活饮用水水质应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规定的要求。
室外消防采用低压制,消火栓沿道路设置,间距不大于120米。
- 10 -
乌兰察布市化德县七号镇总体规划——文本 2014.12
· 第二节 排水工程规划
· 第52条 排水工程
采用雨水和污水分流的排水体制,污水统一收集后送至新建污水处理厂处理。 污水产生量按平均日用水量的80%计算,预测规划区污水量为0.64万立方米/日。
规划区污水处理厂位于七号镇生活区以北河流南侧,占地0.3 公顷。七号镇区污水由污水管网收集后统一送至污水处理厂处理,规划污水管道管径为DN300-DN600。
· 第三节 雨水工程规划
· 第53条 雨水工程
雨水的排放形式为漫流的重力流形式,因此,管网走向及排出口选址主要依据道路坡度,自然地形情况来考虑确定。
增加环保型雨水口的设置;花坛、草坪和树木置于地面以下的坑洼地中,节约绿化用水;路面的敷设采用透水材料,增加降雨入渗。
· 第四节 电力工程规划
· 第54条 电力工程
规划七号镇区现状电源来于乌兰察布市电业局供电线路,现状供电状况良好,能满足村民日常生活的需要。
· 第五节 电信工程规划
· 第55条 电信工程
规划区已实现通信全覆盖,但通信设施欠缺,全由城区通信设施解决,使用不方便。结合现有电视台,紧邻电视台规划一处邮政局;设立两处电信分线箱,将镇区电信
线路分为生活区线路、产业区线路及生产设施区线路。
通信管道与道路同时建设,管孔数按远期规划预留,综合考虑固定电话、有限电视、
网络宽带等弱电线路的容量,避免重复建设。
· 第六节 燃气工程规划
· 第56条 燃气工程
现镇区内各公共建筑、企事业单位和居民无天然气供应。 本次规划燃气引自化德县燃气管网。
规划热网管道采用枝状布置,全部采用直埋敷设。由镇区南侧调压站调压后,供给
全镇使用。
在镇区西南侧规划一处燃气调压站。
· 第七节 供热工程规划
· 第57条 供热工程
规划区现状无统一供热系统,现镇区内居民采用传统的炉灶或火炕取暖。取暖产生
的大量煤气和烟尘严重污染了空气质量,同时不利于节约能源。
- 11 -
乌兰察布市化德县七号镇总体规划——文本 2014.12
规划供热统一实行集中供热,供热热源为锅炉房。规划在镇区生活区北侧和工业区南侧各建1座锅炉房,为镇区集中供热,远期待城区扩大,人口、建筑面积增加后,扩建锅炉房,为镇区集中供热。
· 第九章 环境卫生工程规划
· 第58条 环境卫生
(1)现状概况
七号镇现状无专门的环卫机构,无固定的垃圾填埋场,公厕及民厕多为旱厕。 (2)环卫设施规划 1.废物箱
一般设置在道路的两旁和路口,废物箱应美观、卫生、耐用。
废物箱的间距:一般道路为200~400米,交通干道为100~200米,商业集中区域为50~100米。
2.公共厕所
按城区道路人流量确定间距,人流高度密集的街道和商业闹市区道路间距为300-500米和一般街道间距不大于800米设公厕一座。
3.垃圾收集容器
在各居民区设置密闭式小型垃圾转运站,避免垃圾的二次落地和裸露,每0.7—1.0平方公里设置一座,占地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规划七号镇区共设垃圾转运站1座。
4.垃圾填埋场
远期生活垃圾日产量按1.1千克/人·日(全国城市平均水平)计算,则规划期末(2030
年)镇区垃圾日产量为11.0吨/日。镇区内垃圾采取全封闭清运,最终送入垃圾场填埋。
5.工业垃圾及特殊垃圾
工业垃圾和建筑垃圾采取谁生产谁处理的原则,无处理能力的可由环卫部门有偿服
务。含污染和有毒物质的工业垃圾及医用垃圾,应由工厂企业及医疗部门进行特殊处理后方可进垃圾场。工业垃圾要注意再生利用;建筑垃圾要与生活垃圾分开收运,单独处理,可选用适当的凹坑地形作为建筑垃圾场;特种垃圾应由环卫部门统一负责处理。
6.粪便处理
粪便逐步实现无害化处理,经排污管道进入污水处理厂。
· 第十章 综合防灾规划
· 第一节 消防工程规划
· 第59条 消防工程规划
(1)现状概况
七号镇现状无专业消防队站。 (2)规划原则和依据
1.规划原则: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2.规划依据:《城市消防规划建设管理规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城镇消防站布局与技术装备标准》等有关规定。
(3)消防站布局
消防站布局应以接到报警5分钟内消防队可以到达责任区边缘,责任区面积为4—7
平方公里为原则,规划在七号镇设三级消防站1处,占地面积均为0.14 公顷。
(4)消防工程供水
消防供水以七号镇自来水为主,消防管道与市政供水干管共用一套系统。供水主次干管上按规范要求每120米间距设置消防栓,直径不宜小于100毫米。
(5)消防通道
城镇道路均作为消防通道,当街坊长度超过150米时,均应设置穿过街坊的消防通道;- 12 -
乌兰察布市化德县七号镇总体规划——文本 2014.12
大型建筑间也应按消防规范设置消防通道。规划消防通道宽度不小于4米,道路转弯半径不应小于15米
· 第二节 防震减灾规划
· 第60条 防震减灾规划
(1)地震基本烈度
根据乌兰察布市盟地震局提供资料,相应的地震基本烈度为Ⅶ度设防,因此七号镇属于基本烈度Ⅶ度的设防区,新建建筑物和构筑物均按地震烈度Ⅶ度设防,对有特殊要
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和生命线工程应提高一度设防。
(2)规划原则
坚持以防为主的原则,提高城镇综合抗震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的影响和损失。在七号镇遭到烈度为Ⅶ度的地震时,采取切实可行的对策措施,保障要害系统安
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3)抗震工程规划
1.生命线工程抗震:政府机关、供水、供电、通讯、交通以及粮库、医疗救护站、消防站等生命线工程系统为重点设防部门,按8度设防。
2.建筑工程抗震:城镇一般建筑物按Ⅶ度设防,新建工程必须按国家《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进行抗震设计和建设。
3.避震疏散场所:规划利用建设用地内的公共绿地、广场、体育场、学校操场及外围田野等开阔空间作为避震疏散场所。疏散半径应小于1公里,人均避震面积不小于3平方米。
4.避震疏散通道:利用城镇主要道路作为疏散通道,并应保证两侧建筑物倒塌后还
有7米以上的双向行车通道。
5.防止次生灾害:规划区内液化石油气储配站、水厂等工程设施,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建设和管理;供水管网、燃气管线等应采用对抗震有利的柔性接头;镇区中压
配电网尽可能埋地铺设。
· 第三节 人防工程规划
· 第61条 人防工程规划
(1)现状概况
现状七号镇无人防工程。
(2)规划依据和原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人民防空法》,贯彻落实中央有关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指示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平战结合、质量第一”的方针,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促进生产建设的发展。人防规划要与抗震规划、消防规划相结合,逐步提高防空能力,加强城市生命线工程的防护能力和战时抢修能力。
(3)人防工程规划 1.指挥通信工程
在七号镇政府内增设人防指挥所一处。 2.人防专业队伍工程
人防专业队伍按留城人口的7%考虑,人均2平方米计算,则规划人防专业队掩蔽所不少于1176平方米。
3.人员掩蔽工程
按留城人口为35%,人均1平方米计算,规划掩蔽工程面积应达到8400平方米,在新建住宅、公建、学校、工厂等地下设置。
4.居住区人防工程规划原则
- 13 -
乌兰察布市化德县七号镇总体规划——文本 2014.12
人防工程面积不小于总建筑面积的3%;
掩蔽工程服务半径以居民听到报警后10分钟内进洞为宜; 人防工程尽量安排在公建和空场地下。
· 第四节 防洪工程规划
· 第62条 防洪工程规划
七号镇内有一条河流东西向径流镇区内,河流两侧均应设置不少于50米宽的绿化隔离带,提高防洪能力;根据《防洪标准》和《乌兰察布市化德县总体规划》,确定镇区的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
· 第十一章 近期建设规划
· 第63条 规划期限与规模
(1)规划期限:2014年—2020年。
(2)规划规模:人口规模为0.5 万人;规划建设用地0.73 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146.32平方米。
· 第64条 近期建设规划目标
实现城镇经济社会近期发展规划;镇区建设初具规模,基础设施趋于完善,镇区服
务功能明显增强,镇容镇貌有较大的改观。
· 第65条 近期建设范围
北至现状河道南侧,西至现状敬老院以西180米,南至现状35KV变电站以南,东现状村庄东侧堤坝。
· 第66条 近期建设重点内容
(1)居住用地规划
规划居住用地33.97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46.43%,人均用地67.94 平方米。 规划近期建设着力于对旧区的挖潜、改造,积极改善生活环境。同时,在近期规划中对镇区内将打造布局合理、环境优美的居住小区。
(2)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1.行政管理用地规划
规划行政办公区主要是依托现状,并对其周边环境进行整治,与行政办公中心共同发挥其合理完善的服务功能。
规划行政管理用地为1.64 ha,占城镇建设用地的2.24 %,人均用地3.28 平方米。 2.教育机构用地规划 2.1中小学
目前七号镇区有1所小学,本次规划建议在现状基础上进行扩大,班级规模为24班。2.2幼儿园
规划在镇区内新建幼儿园两所,班容量均为8班。
规划教育机构用地为5.84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7.98%,人均用地11.68平方米。 3.文体科技用地规划
规划文体科技用地为0.2 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0.27 %,人均用地0.4 平方米。
4.医疗保健用地规划
规划医疗保健用地为2.44 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3.34 %,人均用地4.88 平方米。5.商业金融用地规划
规划商业金融用地为7.36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10.06%,人均用地14.72平方米。
(3)生产设施用地规划
- 14 -
乌兰察布市化德县七号镇总体规划——文本 2014.12
规划生产设施用地为3.03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4.14%,人均用地6.06平方米。 (4)道路广场用地规划
加快镇区道路建设步伐,近期完成镇区范围内所有道路的建设,改善镇区交通。镇区近期规划2处停车场。
规划道路用地为5.23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7.15%, 同在镇区内规划2处广场,占地面积为2.76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1.86%。
规划道路广场用地1.97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69 %,人均用地3.94 平方米。 (5)大型基础设施规划 1. 水厂
规划水厂,作为补充水源。 2.变电站
考虑到变电站及高压线走廊对用地的影响,对高压线两侧布置50-150米的防护绿带,保留现状35KV变电站。
3.消防站
规划在镇区西部设置一个三级消防站;防灾指挥部与政府结合布置,在新建住宅、公建、学校等地下设置。
(6)绿地
以镇区周边生态绿化林带以及主干道道路绿化初步构建镇区绿地系统骨架,结合镇区生活服务片区的近期启动项目,建设镇级中心公园、中心广场。
规划绿地用地面积10.33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4.12%,人均用地20.66平方米。
· 第十二章 远景发展构思
· 第67条 规划期限
规划至2030年
· 第68条 城镇远景发展目标
进一步完善七号镇基础设施规划,建成具有高质量生态环境、高标准生活空间、经济发达的镇区,以商贸带动七号镇发展。
· 第十三章 实施规划的措施和建议
城镇规划是一项政策性、战略性、综合性和技术性很强的工作。是政府综合协调辖区内城镇发展、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是管制空间资源开发、保护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遗产、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的重要手段,在指导镇的科学建设、有序发展,充分发挥规划的协调和社会服务等方面具有先导作用。为把化德县七号镇建设成“西部地区富有魅力、独具特色、宜居宜业的小城镇”而奋斗。
· 第一节 管理策略
· 第69条 抓紧相关规划的组织编制和协调工作
对于需要补充编制的各项专业规划应主动与相关部门协调,并按照城镇总体规划进行综合,使之纳入城镇总体规划。根据政府部署,抓紧各项深化规划的编制工作;按照城镇总体规划确定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条件,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并按照规定上报审批,用以指导建设和管理。
- 15 -
乌兰察布市化德县七号镇总体规划——文本 2014.12
· 第70条 “五线”控制与管制
(1)城市“红线”管理
加强城市“红线”管理,城市红线是指道路用地与其它建设用地分界线 (2)城市“绿线”管理
加强城市 “绿线”管理。规划和建成的城市公园、小游园等各类公共绿地,规划和建成的城市绿化隔离带、防护绿地、风景林地等为城市“绿线”控制区。绿线控制范围内的一切活动均应符合建设部《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的规定。
(3)城市“蓝线”管理
加强城市 “蓝线”管理。蓝线控制范围内的一切活动均应符合建设部《城市蓝线管理办法》的规定。
(4)城市“黄线”管理
加强城市 “黄线”管理。城市取水点周围50米范围,水厂周边100米范围;规划城市东部污水处理厂;规划城市天然气储备站;规划城市热电厂、高压变电所(站)、高压线走廊;规划和已建的邮政局、邮政支局、电信局、消防站、防洪堤、垃圾转运站等其它对城市发展有影响的城市基础设施为城市“黄线”控制区。黄线控制范围内的一切活动均应符合建设部《城市黄线管理办法》的规定。
(5)城市“紫线”管理
加强城市 “紫线”管理。重要“紫线”按规范控制。紫线控制范围内的一切活动均应符合建设部《城市紫线管理办法》的规定。
· 第71条 重视建设用地扩展的规划控制与管理
现状镇区东西两侧均为河道,使土地的利用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只能向东、西两侧作适量的拓展,镇区主要的拓展空间应是南北两个方向。而镇区北侧均为繁茂的林地,且地形起伏较大,只有镇区南侧用地相对平坦且空旷,故规划为镇区的主要拓展用地。需按照镇域规划要求提出调整意见与政府单位研究落实。
· 第72条 依法审批“一书两证”
依法审批“一书两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批准的城乡规划和城乡规划法律规范审批“一书两证”。严查中央明令严格控制的建设项目,是坚持法治深入贯彻中央宏观调控措施的重要内容,对于强化城乡规划综合调控作用,保障城乡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 第73条 加强调查研究,综合反馈城镇总体规划实施的情况
城镇规划部门应该跟踪镇域总体规划实施的情况,加强调查研究,分析综合相关资料,及时报告政府,严肃查处违反城镇规划的违法建设。对于严重违反城镇总体规划的事件应及时报告政府严肃处理。
· 第74条 制定以城镇总体规划为导向的公共政策
城镇总体规划的编制绝非是城镇规划部门的一项技术性工作,而是政府行政的依据。城镇总体规划的实施,需要以政策引导和协调各方面的行为。只有将城镇总体规划的原则、布局、要求转化为政府政策的内容,城镇总体规划才能得到全面实施。
从七号镇当前的情况看,急需政府制定土地使用政策。土地使用方面的政策相关内容有土地供应计划的制定必须以城镇规划为依据;没有经过批准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区不准供地;对现状已批未建土地的梳理、调整为协调公共利益和开发商利益的关系等。
· 第二节 实施建议
· 第75条 法律机制
(1)确立城乡规划的法律地位。
(2)加强镇域规划管理的严肃性,严格管理建设项目,明确规划的审批、修改的办法和程序。
- 16 -
乌兰察布市化德县七号镇总体规划——文本 2014.12
(3)对违反规划的个人和单位必须按明确的法律程序,分清责任,予以处罚。 (4)进一步制定镇域规划管理的实施细则或地方法规和条例。
· 第76条 行政协调机制
(1)对镇域规划用地内的行政管理机制进行相应的调整,打破条块分隔,保障规划的实施。
(2)镇域规划管理应分工明确,重点突出,建立健全相应的机构,切实提高规划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
(3)加强规划的宣传,提高市民的规划意识,自觉地执行规划。同时探索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公众自律机制,建立公众参与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的体制,维护广大市民的长远利益。
(4)适时建立镇域规划实施的监测系统,为科学的管理打下必要的基础。
· 第77条 投资机制
(1)建立稳定的镇域建设资金的投入机制,保障资金到位,严格控制资金的使用范围。并尽快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市场经营项目、私人自建项目三位一体的资金渠道。
(2)多方位汲取城镇建设资金,实行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以弥补建设资金的不足。
(3)不断改善投资环境,引进外来资金,拓宽资金渠道。
(4)把镇域基础设施的建设纳入商品经济的轨道,提倡公共设施的有偿使用和区域共享。
(5)禁止在镇域建设区范围内的私人建房,全面推行住宅的商品化。
· 第78条 土地供应机制
(1)根据镇域总体规划合理安排土地的使用,提高土地的使用效率。
(2)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促进土地的流通,鼓励土地置换,规划土地的使用制度。 (3)集中紧凑地进行城镇的开发和建设,做到开发一片、建成一片,保持镇域的可持续发展。
(4)对长期闲置不用的土地应限期收回土地的使用权,以提高土地的经济性。
· 第79条 规划的调整与变更
未经法定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本规划做出调整和变更。如确需要进行调整和变更的,必须按法定程序进行:涉及城镇性质、规模、发展方向和总体布局重大变更的,须经镇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后报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审批。
· 第80条 规划的组织实施
本规划由七号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负责实施审批和日常管理工作。规划内容的
具体运用由七号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 第81条 规划实施日期
本规划化德县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实施。
- 17 -
乌兰察布市化德县七号镇总体规划——文本 2014.12
· 第十四章 附 则
· 附表1 现状用地指标一览表
用地代号 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ha) 占总用地比例(%) R 居住用地 24.63 39.05 C 公共设施用地 7.74 12.27 C1 行政管理用地 3.3 5.23 其中 C2 教育机构用地 1.37 2.17 C4 医疗保健用地 2.56 4.06 C5 商业金融用地 0.51 0.81 其中 M 生产设施用地 15.77 25.02 M2 二类工业用地 15.77 25.02 W 仓储用地 1.06 1.68 T 对外交通用地 0.15 0.24 S 交通设施用地 11.23 17.8 U 工程设施用地 2.5 3.96 总计 63.08 100 注:现状2014年镇区人口为2181人
· 附表2 近期规划用地平衡表
序号 用地性质 用地代面积 人均(㎡号 (公顷) 比例(%) /人) 居住用地 R 33.97 46.43 67.94 1 其一类居住用地 R1 23.2 31.71 46.4 中 二类居住用地 R2 10.77 14.72 21.54 公共设施用地 C 17.48 23.89 34.96 行政管理用地 C1 1.64 2.24 3.28 2 其教育机构用地 C2 5.84 7.98 11.68 中 文体科技用地 C3 0.2 0.27 0.4 医疗保健用地 C4 2.44 3.34 4.88 商业金融用地 C5 7.36 10.06 14.72 3 生产设施用地 M 3.03 4.14 6.06 其中 二类工业用地 M2 3.03 4.14 6.06 道路广场用地 S 7.2 9.84 14.4 4 其道路用地 S1 5.23 7.15 10.46 中 广场用地 S2 1.97 2.69 3.94 工程设施用地 U 1.15 1.57 2.3 5 其公用工程用地 U1 0.95 1.3 1.9 中 环卫设施用地 U2 0.06 0.08 0.12 防灾设施用地 U3 0.13 0.18 0.26 绿地 G 10.33 14.12 20.66 6 其公共绿地 G1 9.53 13.03 19.06 中 防护绿地 G2 0.8 1.09 1.6 7 总计 73.16 100 146.32 注:近期2020年规划人口为0.5万人
- 18 -
乌兰察布市化德县七号镇总体规划——文本 2014.12
· 附表3 用地平衡表
· 附表4 七号镇规划道路一览表
序用地代现状 规划 号 用地性质 号 面积 比例人均(㎡面积 比例人均(㎡(公顷) (%) /人) (公顷) (%) /人) 居住用地 R 24.63 39.05 112.93 42.36 28.35 42.36 1 其中 一类居住用地 R1 24.63 39.05 112.93 23.2 15.53 23.2 二类居住用地 R2 - - - 19.16 12.82 19.16 公共设施用地 C 7.74 12.27 35.49 19.72 13.2 19.72 行政管理用地 C1 3.3 5.23 15.13 3.88 2.6 3.88 2 教育机构用地 C2 1.37 2.17 6.28 5.84 3.91 5.84 其中 文体科技用地 C3 - - - 0.2 0.13 0.2 医疗保健用地 C4 2.56 4.06 11.74 2.44 1.63 2.44 商业金融用地 C5 0.51 0.81 2.34 7.36 4.93 7.36 3 生产设施用地 M 15.77 25.00 72.31 38.56 25.81 38.56 其中 二类工业用地 M2 15.77 25.00 72.31 38.56 25.81 38.56 4 仓储用地 W 1.06 1.68 4.86 3.17 2.12 3.17 其中 普通仓储用地 W1 1.06 1.68 4.86 3.17 2.12 3.17 5 对外交通用地 T 0.15 0.24 0.69 1.82 1.22 1.82 其中 公路交通用地 T1 0.15 0.24 0.69 1.82 1.22 1.82 道路广场用地 S 11.23 17.80 51.49 22.67 15.17 22.67 6 其中 道路用地 S1 10.05 15.93 46.08 19.91 13.33 19.91 广场用地 S2 1.18 1.87 5.41 2.76 1.85 2.76 工程设施用地 U 2.5 3.96 11.46 2.98 1.99 2.98 7 公用工程用地 U1 2.5 3.96 11.46 2.79 1.87 2.79 其中 环卫设施用地 U2 - - - 0.06 0.04 0.06 防灾设施用地 U3 - - - 0.13 0.09 0.13 绿地 G - - - 18.12 12.13 18.12 8 其中 公共绿地 G1 - - - 13.29 8.9 13.29 防护绿地 G2 - - - 4.83 3.23 4.83 9 总计 63.08 100 289.23 149.4 100 149.4 注:远期2030年规划人口为1万人
- 19 -
道路等道路性道路红线序号 道路名称 断面形式 级 质 (m) 对外交1 S105 3—9—2—9—3 交通性 26 通 2 纬六路 3—10—3 干路 交通性 16 3 纬七路 3—10—3 干路 生活性 16 4 纬八路 3—10—3 干路 生活性 16 5 纬九路 3—10—3 干路 交通性 16 6 纬十路 3—10—3 干路 综合性 16 7 经一路 3—10—3 干路 交通性 16 8 经二路 3—10—3 干路 交通性 16 9 经三路 3—10—3 干路 生活性 16 10 经六路 3—10—3 干路 生活性 16 11 经九路 3—10—3 干路 交通性 16 12 经十路 3—10—3 干路 交通性 16 13 纬一路 2.5—7—2.5 支路 生活性 12 14 纬二路 1.5—7—1.5 支路 生活性 10 15 纬三路 1.5—7—1.5 支路 生活性 10 16 纬四路 2.5—7—2.5 支路 生活性 12 17 纬五路 1.5—7—1.5 支路 生活性 10 18 经四路 1.5—7—1.5 支路 生活性 10 19 经五路 1.5—7—1.5 支路 生活性 10 20 经七路 1.5—7—1.5 支路 生活性 10 21 经八路 2.5—7—2.5 支路 生活性 12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