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芜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笔试合成成绩:考试模式为“1”的岗位笔试合成成绩=《公共基础知识(二)》成绩(含“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1.2。
考试模式为“1+X”的岗位笔试合成成绩=《公共基础知识(二)》成绩(含“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1.2×50%+《专业知识》成绩(含“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1.2×50%。
各区、市直主管部门(招聘单位)按照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本单位招聘岗位数量,按照3:1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市人事考试院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专业测试前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全日制2015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3)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属报考定向或非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5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5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参加专业测试的考生需交纳专业测试费80元(按皖价费[2009]118号规定标准),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享受减免考试费用政策。
专业测试。专业测试由各区、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在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的监督和指导下负责组织实施 (专业测试方案另行公布)。
专业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该招聘单位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数,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如该单位参加某一专业测试考场的考生不足2人(含2人),则提前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对于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七)最终成绩合成。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统考笔试合成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各区、主管部门(招聘单位)网站上公布。
考试最终成绩合成:
按照笔试合成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5:5的比例合成总成绩。
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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