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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企业技术监督管理制度

2021-12-05 来源:步旅网
技术监督管理制度

1 技术监督范围和内容

1.1 技术监督范围包括电能、金属、化学、绝缘、热工、电测、环保、继电保护、节能、坝工等方面。 1.2 技术监督的内容

1.2.1 电能质量监督的内容:频率偏差、频率合格率、电压偏差、波动和闪变、三相电压不平衡和正弦波形畸变率等。

1.2.2 金属监督的内容:压力容器、承压管道及部件、水力发电机组重要转动部件及重要承重部件、水工建筑物中的重要金属部件,金属材料的组织、性能变化、寿命评估、缺陷分析、焊接材料和工艺等。

1.2.3 化学监督的内容:水、汽、电力设备用油(气)、燃料品质,热力设备的腐蚀、结垢、积盐,热力设备停备保护,在线化学仪表等。

1.2.4 绝缘监督的内容:发电机、变压器、电抗器、开关(包括GIS)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耦合电容器、避雷器、电缆、母线、绝缘子、高压电机等设备的绝缘强度,过电压保护及接地系统。

1.2.5 热工监督的内容:仪表检测及显示系统、自动调节系统、保护联锁及工艺信号系统、程序控制系统、锅炉炉膛安全监控系统、汽轮机控制系统;压力、温度、流量、重量、转速、振动检测装置的量值传递等。

1.2.6 电测计量监督的内容:电能表、互感器、电量变送器、测量系统二次回路、电测计量装置和电工测量仪器、仪表等。

1.2.7 环境保护监督的内容:废水的处理设施及排放、烟气的处理设施及排

放、噪声治理、环保设施效率、电厂的环境现状评价等。

1.2.8 继电保护监督的内容:发电机、变压器、电抗器、开关(包括GIS)、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耦合电容器、电缆、母线、输电线路、高压电机等设备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同期装置、故障录波装置和励磁系统(包括PSS)及所属二次回路。

1.2.9 节能监督的内容:发电设备的效率、能耗(燃料、水)、变电设备损耗及提高效率、降低损耗的措施等。

1.2.10 坝工监督的内容:电站水工建筑、设备、设施,包括大坝、厂房、引水隧洞、闸门等的运行等。 2 专业管理的内容

2.1 变压器类专业管理的内容:变压器、互感器、电抗器、线路阻波器。 2.2 汽轮机专业管理的内容:振动、叶片频率、调速保安系统、发电机定子绕组端部振动特性、汽轮机真空系统、其他汽机辅助系统、主要辅机设备等。 2.3 过电压专业管理的内容:避雷器、消弧线圈、接地系统和其他过电压保护装置。

2.4 开关专业管理的内容:断路器、隔离开关、组合电器、分段器等开闭合设备。

2.5 防污闪专业管理的内容:绝缘子、电气设备外绝缘、地理信息等参数。 2.6 发电机专业管理的内容:发电机、励磁机。 2.7 谐波专业管理的内容:电压、电流谐波及谐波源。 2.8 综合自动化专业管理的内容:综合自动化装置。 3 技术监督管理的要求

3.1 技术监督的标准按照各专业技术规程和管理规定执行。

3.2 技术监督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以质量为中心、标准为依据、计量为手段的技术监督体系。要坚持以自我监督为主,严格控制监督成本。

3.3 外委监督的项目应以市场为导向,有条件的要进行招标。

3.4 技术监督工作要健全组织机构、落实责任,建立完善的技术监督体系,按责任制要求,工作到位,责任到位。

3.5 要按制度要求,重视对各种监测、检验、试验数据的分析,重视对历史数据和各种数据之间的综合比较、分析、要通过技术监督的过程管理,在事故发生前发现和解决事故隐患。

3.6 技术监督工作应根据电网、设备状态和运行环境的改变实施动态化管理。技术监督工作的内容和重点要根据各个时期设备运行的特点、难点问题进行调整。根据设备的评估分析、安全性评价的结果,针对专业技术与管理的薄弱点、危险点进行有针对性的、适时和有效的监督。技术监督的标准要根据新技术、新设备的使用,不断地进行动态补充和细化,适应发电技术的发展、适应现代化安全生产管理的要求,实现安全生产要求与技术监督内容动态管理的有机结合。

3.7 通过科技进步提高技术监督的科技水平,不断提高技术监督的准确性、及时性和有效性,提高技术监督的整体水平。

3.8 每年12月份要向集团公司归口管理部门报送当年技术监督工作总结、下一年技术监督计划。监督过程中发生异常情况应及时进行不定期汇报。 3.9 应按要求做好技术监督的日常管理工作,对技术监督管理工作进行不定

期检查。

3.10 应建立、健全有关的技术档案,并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对新增或异动设备的技术台帐应在设备投运后1个月内做相应变更,属主要设备的应报集团公司监督部门备案。

3.11 事故和重要故障(异常)的专题技术分析报告,应及时报送上级有关部门。

3.12 认真执行有关专业持证上岗的规定,无证人员不得承担检定(测)、试验工作。

3.13 技术监督人员应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现场实际经验。外聘的专业技术监督专责人,应及时报送集团公司监督部门。

3.14 技术监督实行全过程管理。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 4 各技术监督主管工程师职责

4.1 认真贯彻执行本专业的技术标准、规范和制度。 4.2 负责组织制定本专业的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 4.3 负责审查本专业的设备大修、技改等技术报告。

4.4 负责建立和完善本专业的设备技术台帐,随时掌担设备的健康状况。 4.5 在每年元月28日之前编制年度技术监督工作计划,报主管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4.6 各技术监督主管工程师在规定时间内必须完成技术监督年度总结等资料,并交生产技术部汇总。

4.7 参加本专业设备的事故调查和分析,并督促检查防范措施的执行。

4.8 参加上级召开的本专业的专业会议,并负责落实会议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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