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夜班巡值规定
为加强夜班巡查力度,保障公司财产安全,时近年尾,结合公司地理区域特点,特制定相关安全预防措施,请当班保安严格遵守和执行。
一、大门保安
1、自19:00时,禁止非工作业务往来的外来人员进入,严格把控车辆、物品出入关,认真检查夜班时间外出人员行李物品,无有效单据(放行条)不得放行;
2、非本厂员工(住厂家属除外)原则上不得留宿,如属员工来访亲属和朋友,须经请示上级同意后留其本人身份证在保安室作离厂凭证方可留宿;
3、严格执行打卡(纸卡)规定,按每三十分钟打卡一次,前后误差不超过10分钟,不得私自调卡作弊;
4、非紧急情况(内部无法联系、利用外线报警),不得利用无线座机拨打外线,违者重处。
二、巡查保安
1、负责19:00后的厂区内部巡查工作,发现事故苗头及时向上级报告。
2、负责烧水处的添柴工作,23:00(含)内每小时不低于一次加柴、加水,确保夜班下班用水;
3、负责车间下班后的能源(电、气、开关)节约检查工作,重点注意四楼顶空压机、干燥机和风机开关是否关闭,如无异常情况,再关闭一楼总电闸;
4、负责每一小时拨打监察电话1次,前后误差不超过10分钟,禁用监察电话拨打外线,只可拨打指定的监察号码。
三、共同职责
1、夜班俩人每小时必须在门卫室联系交流1次,时间不超过15分钟;
2、每月底发放工资日,夜班巡查人员重点值守员工宿舍和一楼办公室,锁好406室铁门,严查陌生人员的逗留和赌博行为。
3、严格执行打卡规定,违者按脱岗论处。
4、对举报并制止有损公司利益行为的,经核查属实给予奖励。
行政部
2010-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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