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规定
1. 内保温工程应符合建筑节能设计要求,并选用符合环保标准的保温材料。 2. 内保温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与建筑主体结构相适应,并满足建筑使用功能和耐久性要求。
3. 内保温工程应采用工厂化预制、干法施工,并优先选用无尘、无毒的环保材料。
二、系统及组成材料
1. 内保温系统应由基层、保温层、防护层和固定件等组成,并具有防潮、防火、隔音和节能等功能。
2. 基层应选用符合设计要求的墙体材料,如混凝土、加气混凝土、石膏板等。
3. 保温层可采用聚苯乙烯板、矿棉板、硅酸盐板等保温材料。 4. 防护层可采用水泥砂浆、抗裂砂浆等材料,以保护保温层不受损坏。 5. 固定件应选用符合设计要求的锚固件,如膨胀螺栓、射钉等。 三、设计
1. 内保温工程的设计应考虑建筑的使用功能和耐久性要求,并根据不同的建筑结构和材料选择合适的保温系统。
2. 保温材料的选择应考虑其导热系数、抗压强度、燃烧性能等指标,并根据不同的使用环境和条件进行选择。
3. 防护层的设计应考虑防止保温层受到损坏,并具有一定的防水、防潮功能。
4. 固定件的设计应考虑其承载能力和安装位置,并根据不同的墙体材料和使用环境进行选择。
四、施工
1. 内保温工程的施工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按照方案进行施工。 2. 施工前应对基层进行处理,使其表面平整、干净、无油污和浮灰等杂质。 3. 保温材料的安装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并确保牢固、平整和美观。 4. 防护层的施工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并确保其防水、防潮效果。
5. 固定件的安装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并确保其承载能力和稳定性。 6. 内保温工程的施工应采取防尘、防毒措施,确保施工现场清洁和人员安全。
7. 施工完成后应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如有不合格部位应及时进行处理。业人士。
五、工程验收
1. 内保温工程完成后应进行验收,并按照相关标准和设计要求进行检测和评价。
2. 验收内容应包括基层处理情况、保温材料的质量和安装情况、防护层的防水性能等。
3. 验收合格后应出具验收合格报告,并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等各方签字确认。
4. 如验收不合格,应进行整改并重新进行验收。 六、使用和和维护保养
1. 内保温工程在使用过程中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和耐久性。
2. 在使用过程中应避免对保温材料进行切割、钻孔等损伤,以免影响其保温效果和使用寿命。
3. 在维护保养过程中,应保持外墙清洁,避免积尘、污垢等影响外观和使用效果。
4. 对于出现损坏或老化的保温材料,应及时进行更换或维修。
5. 在使用和维护保养过程中,应遵守相关安全规定,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七、其他规定
1. 内保温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符合国家有关节能、环保、消防等方面的规定。
2. 对于不符合本规程要求的内保温工程,应进行整改或拆除,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 在使用和维护保养过程中,应建立技术档案,记录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维护保养等情况,以便于后期的管理和使用。
4. 本规程的解释权归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所有。如有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应及时报批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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