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介绍
近日,个人违约贷款催收人员在对借款人朱某某的违约贷款催收过程中发现,借款人于2012年11月9日在我部XX支行办理的一笔个人二手住房贷款,金额80万元,期限20年,还款明细显示,截至2013年1月20日,借款人从未履行过还款义务,当前积欠本息合计11,062.67元,逾期2期。催收人员随即拨打借款人手机,手机处于停机状态。
通过系统查询到借款人朱某某生于1987年、未婚,收入证明上为某商贸公司副总经理,月收入12,000元,经与其单位核实,其实际职务为业务员。后催收人员反复拨打借款人手机,借款人手机终于拨通,但借款人称还款压力大,无力清偿积欠本息。个人违约贷款催收中心遂针对此笔贷款存在的问题对贷款经办行下发了信贷业务核实通知书,要求贷款经办行以点带面对新发放就发生违约的个人贷款进行贷前调查环节的核实和整改。
二、案例分析
目前,个人违约贷款催收中心对全辖个人违约贷款进行催收,催收清单每日更新,催收范围覆盖全辖全部个人违约贷款,接收到的讯息较为及时。通过系统查询、并对信息进行分析能及时发现个人贷款发放及贷前调查和贷后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督促贷款经办行进行核查、整改,进而成为个人贷款贷后管理的一个重要手段。
对于该案例中贷款发放后第一期还款就发生违约的个人贷款,是属于典型的贷款经办人员在贷前调查环节未对借款人还款能力充分调查,对借款人实际职务及收入证明未认真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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