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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期性物流服务合同模板【模板范本】

2020-04-14 来源:步旅网


周期性物流服务合同

甲方(承运人):

乙方(托运人):北京伏尔特技术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在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承运乙方普通货物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运输货物(名称、规格、包装等内容)

乙方委托甲方运输的货物为一次性使用精密输液器及相关产品,包装为纸箱,外层为编织塑料包装,每件规格645*445*345左右,每件重量15公斤左右。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 乙方在收到乙方客户签收单之后,有义务按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支付应付运费: 2、 乙方有义务提前通知甲方发运计划(包括:货物名称、体积、件数到站) 3、 属于双方另行约定收货人自提的货物,书面告知收货人提货地点、时间;所需携带的证件等。 4、 乙方每件货物的保价金额为 元,运费含保险费用。 5、 在未办理发货手续之前,乙方有权变更、取消委托内容,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 乙方有权知情甲方运输服务的进展情况和相关信息,甲方应及时向乙方予以提供.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 甲方负责将乙方货物及时、安全运输至指定地点,提供仓到仓运输服务; 2、 甲方负责提货、运输及送货过程中的装、卸费用。

3、甲方负责办理货物(含销售退货)保险,费用由甲方承担,发生理赔情况时,负责索赔事宜;

4、甲方有义务为乙方保守商业秘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乙方客户名单、货物品种、数量及任何其它信息;

5、甲方有权按照合同及运输货物向乙方收取约定运输费用;

6、甲方有权拒绝承运乙方交运或在普通货物中夹带、隐匿的危险品、违禁品; 7、双方特殊约定属收货人自提的货物,在货物到达后及时电话通知乙方及收货人提货。

第四条:运输费用及支付方式、时间 1、 运输费用按下列方式计算:按件计费,具体请参看价格表(见合同附件一) 2、 运费的支付方式及时间

月结:每月 日前双方核对上月运输账目,如有异议,乙方应在收到对账单之日起10日内提出,如无异议,则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由甲方及时开具增值税发票交付乙方确认,乙方在收到甲方的有效发票后无异议,在当月的 号前电汇至合同中约定的甲方银行账户,(如遇节假日则顺延。)因甲方迟开发票,则付款日期顺延.

3、甲方每月初将上月运输货物签收单交乙方签章确认,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予以确认。 4、对于运输质量事故损失的扣款和罚款,乙方必须在到货签收后的10个工作日内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接到乙方的书面索赔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核实后书面回复确认;确实有甲方责任的,乙方可以从应结款中扣减。 第五条:运输时限及运输方式 1、 运输时限:具体参看附件一。

甲方承诺的运输时限指:甲方将货物装上运输工具至货物到达地的时间. 2、 运输方式:公路 铁路 航空 (划√) 始发站(地):北京 到达站(地):全国各地

第六条:装卸要求

1、搬运装卸作业应当轻装轻卸,堆码整齐;清点数量;禁止野蛮装卸、撒落、包装破损及变型;严禁有毒、易污染品与食品混装,危险货物与普通货物混装。 2、因甲方搬运装卸人员过错造成货物毁损或灭失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货物的验收及单、证的流转 1、 货物的验收期限:乙方或收货人应在接收甲方交付货物的同时对货物进行检验。如发现有货损、货差等,乙方可拒绝签收并提出异议,并由甲方和乙方或收货人做好相关记录,共同签字确认. 2、 单、证的流转(返单等的操作):乙方需告知其客户签单具体要求并及时协调,乙方客户必须在卸货完毕后及时签单.甲方应按乙方要求提醒客户规范签单,如果甲方送货时发生收货人拒绝签单等异常情况,应及时告知乙方,乙方可协调解决.

第八条:甲方的责任

因甲方责任造成货运事故,甲方按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1、 保价的赔偿:发生货损、货差的(含销售退货),甲方的赔偿金额以保价金额为限。只损失一部分时,按乙方货损货差金额与全批货物金额的比例乘以保价金额对乙方进行赔偿。发生保险事故甲方在向保险公司索赔时,乙方可以配合提供相关有效索赔资料,如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由甲方承担赔付责任。 2、 甲方不能按约定时间运输导致货物迟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和收货人并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因此所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因迟延运输造成乙方客户流失、客户断货、客户索赔等损失,由甲方承担。 4、因甲方原因造成货物错发情况,甲方根据乙方要求负责改运或补发,造成用户迟延收货的,按照货物迟延的规定承担责任。

5。 甲方有义务为乙方保守商业秘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乙方客户名单、货物品种、数量及任何其它信息,如甲方违反此约定,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第九条:乙方的责任

1、 因乙方所报货物品名与实际品名不符或错报物品重量造成货物损失或因乙方所托运的商品涉伪劣、假冒等侵权造成的各种损失和其他后果(包括给甲方造成的各种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后果包括经济损失;

如果因乙方夹带、匿报易燃、易爆和腐蚀品等危及铁路、公路、航空等行车安全的危险品及其他禁运品的,除由乙方承担所有经济损失,并依法解除或终止运输合同外;甲方有权提请司法机关追究乙方直接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包括刑事责任。 2、 属自提的货物,乙方及收货人在约定的时间或接到甲方的通知3日内不提货的或乙方及收货人拒收的,乙方应通知、督促收货人尽快提货,超过一个月仍未提货的,甲方有权对货物进行退回发运地,并收取相应的运费.

第十条:免责条款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减少、变质、污染、损坏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1、 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货物的合理损耗; 2、 货物包装不善或易碎品的外包装完好但内部物品损坏的; 3、 乙方或收货人的过错; 4、 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法令,致使货物被有关部门查扣、弃置或作其他处理; 5、 法律法规规定甲方不承担责任的情形。

第十一条:合同效力 1、合同有效期:

服务期限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若双方认为需要继续合作,另行协商续签事宜。 2、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对合同内容做出的任何修改、变更和补充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除合同签订、合同更改、专项事务协调、发票交付必须进行书面文本交付确认之外,财务帐单、仓储及货物运输指令等双方不便当面采取书面文本确认的,可以采用传真或电子邮件、扫描件方式进行信息传递,双方确认该传真(因传真不能长久保存,该传真的复印件除发送传真方提出相反原件外不得否认)及电子邮件、扫描件具有书面原件的法律效力. 5、本合同的附件《价格表》、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货物运单\"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按相关运输法律法规规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页以下为空白页-—————-—-

本页为签署页,无合同正文内容。

承运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字): 手机: 单位地址:

邮编: E—mail: 联系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托运人(盖章):北京伏尔特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字): 手机 单位地址:

邮编: E—mail: 联系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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