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宋官员有租房一族
作者:朱上坚
来源:《蓝盾》2014年第04期
古代有土地买卖,也有房产商开发,已经足以让你感到惊讶了吧?可是,古代人住房紧张,要通过租房子的方式过日子,是否会让你觉得他们也很赶“潮流”呢?
白居易二十八岁考中举人,二十九岁考中进士,三十二岁参加工作,干的是“校书郎”,就是在中央办公厅负责校对红头文件的工作人员。级别呢,是正九品,相当于一个小县的县长,不过工资却不低,每月一万六千钱。白居易在长安东郊常乐里租了四间茅屋,因为离上班的地方远,又养了一匹马代步,此外还雇了两个保姆,这样每月的开销是七千五百钱,剩下八千五百钱存起来。但是存了十年,他也没能在长安买下一套房子。后来白居易觉得这样长期租房不是办法,就跑到陕西渭南县,也就是长安城的卫星城,买下一处宅子,平时住在单位,逢假期和休息日就回渭南的家。有点和现在的大都市白领差不多,在郊区买房不住,而在城里租房上班。
在宋代,自京都到各地州府,都设有楼店务(后改名店宅务)作为主管国有房产和邸店的行政部门,负责出租及修造事宜,相当于近世的房管局。官员在京都任职而又无私第的,包括宰执大臣在内,都在楼店务租房住。据《宋史》(卷二七五)记载:屡从太祖、太宗出征的老将刘福的孩子们劝他在有钱的时候置办一套房子,刘福大怒说:“我拿国家的俸禄丰厚,足够租房子了。”结果等他死后,子孙们竟连一间自己的屋子都没有。
大文学家欧阳修也是租房一族中的一员。欧阳修考中进士,进中央工作,工作了很多年,始终没买上房子。他给朋友写信说:“嗟我来京师,庇身无弊庐。闲坊僦古屋,卑陋杂里闾。”意思是在京城工作这么长时间,一直没有混上自己的窝,一直在小胡同里租房住,很惨。 (摘自《今日文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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