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CNAS-CI01:2012《检验机构能力认可准则》 (以下简称“准则”)规定了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英文缩写:CNAS)对认可检验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
为支持各个特定领域的认可活动,CNAS 根据不同领域的专业特点,同时制定一系列检验机构能力认可准则在特定领域的应用说明,对本准则的通用要求进行必要的补充说明和解释,但并不增加或减少准则的要求。
申请 CNAS 认可的检验机构应同时满足《检验机构能力认可准则》以及相应领域的应用说明。
本文件内容及条款号与国际标准ISO/IEC17020:2012 (Conformity assessment — Requirements for the operation of various types of bodies performing inspection)内容及条款号完全一致。CNAS鼓励申请认可的机构购买和使用正版ISO/IEC标准及正版国家标准。
本文件代替了CNAS-CI01:2006。
2013年03月01日发布 2019年02月20日第二次修订 2015年06月01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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