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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人力本科—人力资源政策与法规简答

2020-04-12 来源:步旅网


第一章 劳 动 就 业

1.劳动就业:是指处于法定年龄之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公民参加国民经济中某个部门的社会劳动,从而获得劳动报酬或劳动收入并以此作为其生活主要来源的状况。 P2

2.劳动监督:又称劳动监督监察或劳动法监督,是指法定监督主体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依法对用人单位和劳动服务主体遵守劳动法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纠偏、处罚等一系列监督活动的总称。 P15

3.劳动监察:是指法定专门机关代表国家对《劳动法》的遵守情况依法进行的监察、纠举、处罚等一系列监督活动。 P17

4.劳动和社会保障信访: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采用书信、走访和电话等形式,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和合理要求,依法应当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理的活动。 P22 第二章 劳 动 合 同 [重点章]

5.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 P39

6.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P46

7.简述订立劳动合同的基本规定. P29

答: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都要保证向对方提供完整的信息。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完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另外,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

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8.简述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条款。 P31 答:(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保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9.简述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条件。 P36 答:(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趁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10.简述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 P38 答:(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 职 业 培 训

11.职业资格包括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

12.从业资格是指从事某一专业(工种)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起点标准。

13.执业资格是指政府对某些责任较大、社会通用性强、关系公共利益的专业(工种)实行准入控制,是依法独立开业或从事某一特定专业(工种)所需要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必备标准。

14.职业培训实体:是指开发劳动者职业技能、提高劳动者素质、增强劳动者就业能力和工作能力的各种培

训机构。 P58

15.职业学校的设立,必须符合哪些基本条件? P58

答:①有组织机构和章程;②有合格的教师;③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④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以及与职业教育相适应的设施、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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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工 作 时 间 与 休 息 休 假 [重点章] 16.简述工作与休息的时间安排应遵循的四个基本原则, P70

答:①保障用人单位生产任务的完成;②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休息权; ③有利于提高劳动效率;④与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相适应。

第五章 薪 酬 福 利 [重点章]

17.超额累进税率是指应税所得额按照税法规定分解为若干段,每一段按其对应的税率计算出该段应交的税额,然后再将计算出来的各段税额相加,即为应税所得额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P107

18.比率税率是税率的一种形式,即对同一课税对象,不论其数额大小,统一按一个比例征税,同一课税对

象的不同纳税人税负相同。 P107

19.公积金又称公司的储备金,是指公司为增强自身财产能力,扩大生产经营和预防意外亏损,依法从公司利润中提取的一种款项,不作为股利分配的部分所得或收益。主要用于:弥补公司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转增公司资本。 P111 20.公益金是指企业计提的专门用于职工福利设施的支出,如构建职工宿舍、托儿所等方面的支出。 P111 21.职工福利,又称职业福利或劳动福利,是指用人单位和有关社会服务机构为满足劳动者生活的共同需要和特殊需要,在工资和社会保险之外向职工及其亲属提供 一定货币、实物、服务等形式的物质帮助。

22.同工同酬:即用人单位对于从事相同工作、熟练程度相同的劳动者,不分其性别、年龄、民族等差别,

对同等数量、质量的劳动支付相同的劳动报酬。 P88

23.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

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P94

24.职工福利,又称职业福利或劳动福利,是指用人单位和有关社会服务机构为满足劳动者生活的共同需要和特殊需要,在工资和社会保险之外向职工及其亲属提供 一定货币、实物、服务等形式的物质帮助。

25.工资具有的特点。 P86

答:①工资是劳动者基于劳动关系获得的。②工资的标准必须是事前规定的。 ③劳动者工资的支付依据是劳动者所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

④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定期支付。⑤工资的形式和水平由企业依法自行规定。 26.简述确定计时工资的步骤及计时工资的优缺点。 P90

答:确定计时工资的步骤主要包括:先确定劳动者的技术水平,熟练程度和生产经验等基本因素;以上述评

估因素来确定劳动者的工资等级和工资标准;再根据上述工资等级和工资标准并参照劳动者的实际劳动时间来发放相应的工资。

计时工资的优点是操作较为简单,评估较为容易;其缺点是只能反映劳动者应该提供的劳动量而非真实提供的劳动量(劳动数量和劳动质量)。因此,这一工资形式适用于那些难以量化的岗位和工种,如管理和行政人员。

27.《劳动法》第49条指出,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的因素包括哪些? P95 答:①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②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③劳动生产率;④就业状况;⑤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28.应纳所得税的范围包括哪些? P105

答:①工资、薪金所得。②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③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保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④劳务报酬所得。⑤稿酬所得。 ⑥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⑦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⑧财产租赁所得。⑨财产转让所得。⑩偶然所得。⑾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第六章 社 会 保 险 [重点章]

29.企业年金是指在政府强制实施的公共养老金或国家养老金之外,企业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根据自身经

济实力和经济状况建立的,为本企业职工提供一定程度退休收入保障的补充性养老金制度。企业年金基金是指根据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 P123 30.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建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时获得必要的物质帮助的制度。

31.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后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32.养老保险的特点 P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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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由国家立法强制实行,企业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符合养老条件的人,可向社会保险部门领取养老金。 ②养老保险费用来源一般由国家、单位和个人三方或单位和个人双方共同负担,并实现广泛的社会互济。 ③养老保险具有社会性,影响很大,享受人多且时间较长,费用支出庞大。因此,必须设置专门机构,实行现代化、专业化、社会化的统一规划和管理。

33.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P136

34.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建立失业保险基金,使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在法定期间内从社

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保险制度。 P141 35.简述社会保险基金的组成部分。 P115

答: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

36.简述社会保险基金的来源。 P116

答:①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②单位为职工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③职工个人缴纳的储蓄性养老保险费;④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⑤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⑥单位和个人缴纳的生育保险费;⑦按规定加收的滞纳金;⑧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存储利息及兑付有价证券利息;⑨基金保值、增值的收入;⑩政府给予的补贴;⑾职工社会保险基金异地转移收入;⑿社会保险基金其他收入。 37.简述养老保险的特点。 P117

答:①由国家立法强制实行,企业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符合养老条件的人,可向社会保险部门领取养老

金。

②养老保险费用来源一般由国家、单位和个人三方或单位和个人双方共同负担,并实现广泛的社会互济。 ③养老保险具有社会性,影响很大,享受人多且时间较长,费用支出庞大。因此,必须设置专门机构,实行现代化、专业化、社会化的统一规划和管理。 38.简述基本养老保险的发放条件 P121 答:(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①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②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即特殊工种,退休年龄为:

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③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

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2)累积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满15年的

39.简述工伤保险制度与其他社会保险项目相比较,有哪些特点? P130

答:①工伤保险赔偿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即在劳动过程中,如果发生意外事故使劳动者负伤或残废,雇主

即应负担赔偿责任。②工伤保险费由雇主承担,劳动者个人不需要缴纳费用。 ③工伤保险的待遇标准相对较高,受伤害者享受的服务项目较多。 40.简述失业保险基金所需资金的来源。 P142

答:失业保险基金,也就是失业保险所需资金的来源,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①失业保险费,包括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的两部分,这是失业基金的主要来源;

②财政补贴,这是政府负担的一部分;③基金利息,这是基金存入银行和购买国债的收益部分; ④其他资金,主要是指对不按期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单位征收的滞纳金等。 41.简述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条件。 P142 答:《失业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①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义务满一年的; ②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③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42.简述享受养老保险的条件包括的内容。 P122 P149 答:(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①󰀀 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②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即特殊工种,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③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2)累积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满15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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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劳 动 保 护

43.劳动保护是指在劳动过程中对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所采取的保护措施和组织管理工作的总称。

44.劳动保护实现的途径:主要通过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病,保障劳动者的适当休息以及对女工、未成年工实行特殊保护等工作来实现。

45.职业安全卫生:是指以保障职工在职业活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为目的的工作领域及在法律、技术、设

备、组织制度和教育等方面所采取的相应措施。 P152

46.特种作业:是指在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又重大危

害因素的作业。 P160

47.简述用人单位如何实施职业病防治工作? P163 答:(1)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规定;(2)采取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3)达到自律管理要求 48.简述劳动者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P163 答:《职业病防治法》明确规定了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这些权利包括:①受培训、教育权;②职业健康权;③职业病危害的知情权;④获得劳动保护的权利;⑤检举权、控告权;⑥拒绝作业权;⑦参与民主管理权。

劳动者在享有职业卫生保护权的同时也有责任履行下列义务: ①󰀀 受职业卫生培训,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②遵守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 规程;③正确使用和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以及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④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及时报告。 第八章 离 职 、退 休 与 裁 员 [重点章] 49.退职是指职工因病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在年龄、工龄或个人缴费年限方面又不具备退休条件的,

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后退出生产或工作岗位进行安置,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退职生活费,进行休养。

50.缴费年限是指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失业等有关社会保险费的累计年限,是计

发社会保险待遇的依据之一。养老保险待遇的最低缴费年限为15年。

51.连续工龄是指职工在一个工作单位连续工作的时间。以前,连续工龄又称为“本企业工龄”。1987

年以后它的范围不限于在一个单位工作的时间,而是包括职工在各个单位按规定应计入的全部工作时间。

52.经济性裁员,是指用人单位一次性辞退部分劳动者,以此作为改善生产经营状况的一种手段,其目的是

保护自己在市场经济中的竞争和生存能力,度过暂时的难关。 53.简述用人单位裁减人员的程序。 P195

答:裁员是集中地辞退员工,用人单位确需裁减人员,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①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

②提出裁减人员方案,内容包括:被裁减人员名单,裁减时间及实施步骤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集体合同约定的被裁减人员经济补偿办法;

③将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④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以及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听取劳动行政部门的意见; ⑤由用人单位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案,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向被裁减人员本人支付经济补偿金,出具裁减人员证明书。

第九章 工 会 与 职 工 管 理

54.职业工会:依职业原则形成的工会即以相同或相似职业作为组建工会的依据或条件,由同一职业的技术工人或工人所组成。

55.产业工会:依产业原则形成的工会,要求将属于同一产业系统的不同企业、机关内的劳动者,不分职业、工种、职务、技术熟练程度组织在同一产业的基层工会内,再根据其所属的产业系统组织其该产业的地方委员会和全国委员会。

56.企业内部劳动规则,是指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在本单位实施的组织劳动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 P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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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简述工会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主要包括的方面。 P202

答:工会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主要包括两大方面的内容:

一是维护职工的劳动权益,包括就业的权利、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得到劳动保护和社会保障的权利、休息

休假的权利等;

二是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利,主要是指维护职工依法对企业、事业单位事务进行民主管理、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的权利。

根据我国《工会法》的规定,工会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有两个主要的机制和手段:一是平等协商与集体合同制度;二是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工会的具体职权包括:1、工会代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集体劳动合同

2、对不适当解除劳动合同提出意见权;3、对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提出意见权

4、工会有维护职工的劳动权益的权利;5工会有依法调查的权利;6、工会参加劳动争议的调解和仲裁

第十章 劳 动 人 事

58、博士后是指获得博士学位后,在高等院校或研究机构从事一定时期研究工作的阶段;也指在博士后流动 站或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进行专题研究的人员。

59、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是指在企业、科研生产型事业单位和特殊的区域性机构内,经批准可以招收和培养博 士后研究人员的组织,为我国的高技术人才与企业搭起了桥梁,是产、学、研相结合的新路子。 60、军转干部是指退出现役作转业安置的军官和文职干部。

61.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工作期限一般为两年,最长不超过3年 第十一章 劳 动 争 议 [重点章]

62。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或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发生的纠纷。 63.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指用人单位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64.企业劳动争议调解:是指企业和职工发生劳动争议后,在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在查明事

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遵循一定原则,通过宣传国家法律和政策,促使企业和有争议的职工达成协议,从而把劳动争议解决在企业内容的一种活动。

65.部分裁决: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劳动争议案件终结裁决作出之前,发现劳动者再生活上遇到困难

或因工负伤、患病需要治疗等紧急情况,性爱对案件进行初步审理后,作出的要求用人单位预先支付劳动者工资、医疗费用的裁决。

66.简述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的内容。 P231

答: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或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发生的纠纷。 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指用人单位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包括: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

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我国境内签订、履行的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如中国境外的企业或劳动者与我国境内企业和公民;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与本单位工人以及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个体工商户与学徒、帮工,以及军队、武警部队的事业组织与其无军籍的职工。 67.简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P238

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者争议,不论是否订立劳动合同,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并符合劳动法的适用范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受案范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均应受理。

《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2条规定: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与职工之间的下列劳动争议:①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②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③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④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照本条例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68.简述劳动争议诉讼必须具备的条件。 P243

答:①起诉人必须是当事人;②必须经劳动争议仲裁机关裁决后,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的; ③必须有明确的被告;④必须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即必须提出要求解决什么问题; ⑤必须有事实依据;⑥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时效期限内提起诉讼。

第十二章 涉 外 劳 动 管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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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签证:是一个国家的主权机关在本国或外国公民所持的护照或其他旅行证件上的签注、盖印,以表示允许其出入本国国境或者经过国境的手续,也可以说是颁发给他们的一项签注式的证明。

70.护照是持有者的国籍和身份证明,签证则是主权国家准许外国公民或者本国公民出入境或者经过国境的

许可证明。

第十三章 事 业 单 位 [重点章]

71.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简称事业编制是指为国家创造或改善生产条件、增进社会福利,满足人民文化、教

育、卫生等需要,其经费一般由国家事业费开支的单位所使用的人员编制。

72.事业单位,是指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73.事业单位同其他社会组织的区别 P263

一是设立的目的不同。设立事业单位的目的是为了向社会提供某方面的公共服务,并不以盈利为目的。 二是在国家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同。事业单位主要是在科、教、文、卫等领域中,从事社会服务,满足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

三是从举办主体和资金来源等特征进行综合分析,事业单位是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

74.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是指国家对事业单位的设立、变更、注销及其法人资格进行核准登记并对其登记事

项和社会行为实施行政执法监督的一系列管理活动的总称。 P265

75.事业单位法人:是指为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依法取得法

人资格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P266

76.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

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它是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和职工个人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它属于职工个人所有,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P285 77.简述事业单位同其他社会组织的区别。 P263

答:一是设立的目的不同。设立事业单位的目的是为了向社会提供某方面的公共服务,并不以盈利为目的。

二是在国家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同。事业单位主要是在科、教、文、卫等领域中,从事社会服务,满足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

三是从举办主体和资金来源等特征进行综合分析,事业单位是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

78.简述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的内容。 P270

答:聘用合同的内容:①聘用合同的期限;②岗位及其职责要求;③岗位纪律;④岗位工作条件;

⑤工资待遇;⑥聘用合同变更和终止的条件;⑦违反聘用合同的责任。

第十四章 公 务 员

79.工勤人员一般分为行政机关工勤人员和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前者服务于公务员系统,但不能转任为公务

员,如政府行政单位的公务车司机。后者服务于事业单位,可以通过竞争上岗获取干部身份,如图书馆的图书管理员。

80.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我国的国家公

务员是指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81.公务员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依法履行公职,这使公务员与社会其他人员相区别;二是纳入国家行政编制,这使公务员与使用事业编制、企业编制和军事编制的人员相区别;三是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这使公务员与不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人员相区别。 P288

82.公务员的交流,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根据工作需要或公务员个人愿望,通过调任、转任、轮换、挂职锻炼等形式变换公务员的工作岗位,从而产生、变更或解除公务员职务关系或工作关系的一种人事管理活动。 83.申诉是指国家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人事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或者像同级人民政府人事部门申诉,其中对行政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行政监察机关申诉。 84.控告,是指公务员对机关及其领导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向上级机关或者其他专门机关提出指控。

85.申诉和控告有很多共同的地方,但两者有不同之处: P305

①目的不尽相同。申诉的目的主要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人事权益;而控告除了有维护公务员合法权益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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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外,还有要求上级机关或者其他专门机关依法惩办侵害其合法权益的机关及其领导人的目的。

②客体不同。申诉的客体是人事处理机关的决定;控告的客体是侵害公务员合法权益的机关及其领导人员。 ③范围不同。法律对申诉的范围做了明文规定,主要涉及人事关系;而对机关及其领导人员的控告内容没有限制,对机关及其领导人员的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只要公务员认为该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都可以进行控告。

④程序不同。申诉有法定的较为完善的复核、申诉、再申诉程序,有层级限制,公务员只能按照层级逐级申诉;而控告不受层级限制。

86.国家公务员是指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87.国家公务员制度是指党和国家对国家公务员进行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等的统称或总称。

88.公务员回避是指通过对公务员所任职务、执行公务和任职地区等方面作出限制性规定,减少因亲属关系等人为因素对公务活动的干扰,保证公务员公正廉洁地履行公职的法律制度。 89.简述公务员必须具备的三个条件。 P288

答:公务员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依法履行公职,这使公务员与社会其他人员相区别;二是纳入国家行政编制,这使公务员与使用事业编制、企业编制和军事编制的人员相区别;三是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这使公务员与不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人员相区别。

90.简述公务员与机关就人事关系所发生的人事争议所采取的申诉和控告的区别。

答:申诉和控告有很多共同的地方,但两者有不同之处:

①目的不尽相同。申诉的目的主要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人事权益;而控告除了有维护公务员合法权益的目的外,还有要求上级机关或者其他专门机关依法惩办侵害其合法权益的机关及其领导人的目的。

②客体不同。申诉的客体是人事处理机关的决定;控告的客体是侵害公务员合法权益的机关及其领导人员。 ③范围不同。法律对申诉的范围做了明文规定,主要涉及人事关系;而对机关及其领导人员的控告内容没有限制,对机关及其领导人员的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只要公务员认为该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都可以进行控告。

④程序不同。申诉有法定的较为完善的复核、申诉、再申诉程序,有层级限制,公务员只能按照层级逐级申诉;而控告不受层级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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