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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要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及表格

来源:步旅网


项目主要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

为了促使公司和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技术措施等落实到位,及时消除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根据《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项目经理部必须有项目主要负责人在施工现场带班、项目专职安全员跟班,与项目各工作人员同时上班、同时下班。每班工作结束时,项目跟班专职安全员应确认各工作人员全部撤离施工现场后,方可离开施工现场。

项目经理对项目主要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的实施全面负责。 项目主要负责人是指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等项目主要管理人员。

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或总工)每月现场带班不得少于3次。

项目主要负责人现场带班安排表每月安排一次,经项目经理签字批准后分发给各带班人员执行,并在项目办公区域醒目位置公示。 二、项目主要负责人现场带班时,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加强对施工现场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安全检查及检查巡视,全面掌握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带班期间,项目部实施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的,带班的项目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实施现

场监督。

(二)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

(三)遇到重大险情时,立即下达停工撤人命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组织实施应急救援措施或预案。 三、带班的项目主要负责人(以下简称“带班领导”)应当及时将带班期间发现的问题及处理结果等有关情况进行登记。

带班领导应当认真填写现场带班交接班记录,并向接班的领导详细说明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处理情况、需要注意的事项等。

带班领导在带班期间因身体原因或遇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坚持带班的,必须向项目经理请假或委托其他带班领导带班。项目经理在带班期间因身体原因或遇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坚持带班的,必须向公司安全部请假;带班期间,带班领导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按旷工处理;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带班领导不在岗的,承担事故的主要领导责任,并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

四、项目部从业人员应当遵章守纪,服从带班领导的指挥和管理,对项目主要负责人带班制度执行情况有权进行监督。

五、项目主要负责人带班安排表及交接班记录等资料由项目部专

职安全员负责保存,存档备查。

六、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项目主要负责人带班交接班记录表

XXX

二0一四年九月二十日

项目主要负责人现场带班交接班记录表

项目名称:XX合同段 时间: 姓 名 带班期 间施工的主要分部分项工程及部位 带班期间安全措施实施情况及事故隐患、三违查处情况 XX 职 务 XXX 需要交下一班处理及应注意的事项 交班人: 接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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